正文 第77章 能說善辯 尤好爭訟(1 / 1)

江西人自古就有巧說、好辯、善辯之習。他們喜歡鬥嘴,而且鬥起嘴來語言總是很犀利、尖酸、刻薄,火藥味很濃,外人看來很像在吵架。大街上交通事故時有發生,這時當事的老俵會爭吵評理,擺弄口舌,辯論一番。

他們玩牌時愛相互指責,當你和江西人打牌時,千萬別跟他們一般見識,因為那意味著你將受到攻擊,而且這種攻擊是防不勝防的。老俵隊的內鬥也很厲害,每打完一盤,他們總要議論得失。他們配合默契,精於計算,最終總是贏家。

江西人好辯,辯出了文化,也辯出了精神,他們秉承先祖清談的遺風。和尚道士們談佛說玄,理學大師們唇槍舌戰,文人雅士們以文會友,口若懸河、談天說地、高談闊論,練就了嘴皮子,幾乎人人都能說會道,形成“人人辯足以濟之”的世態。遇有一點小事,雙方意見不合,就會相互辯論不止,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各執已見,有理沒理都要爭辯一番。

至少在隋唐以前,江西人還是“少爭訟”的,可是從宋代以後,卻逐漸演變成“尤好爭訟”了。

因江西在宋時的經濟得到很大發展,眾多地主階級的士大夫出仕為官後,都要買田置產,發家致富,擴大自己的經濟基礎,於是擴大土地占有量的欲望普遍上升,因爭奪土地所有權而紛起的訟案與日俱增。隨著經濟的發展,封建專製的中央集權得到加強,朝廷權威更加提高,各地州縣官府有很強的地方控製能力,大大小小的庶族地主對皇權惟命是從,視官府為保護者,相互的利益爭端都唯求官府來解決,寄希望於衙門,於是進衙門打官司的事,隨經濟利益的衝突加劇並日益頻繁。江西人為了爭奪自己切身利益,必須學會訴訟,熟悉打官司的門道,以此來保護自己家業不受或少受損失。這樣江西人便自然形成“好爭訟”的社會風氣。

到明代就更加盛行,成為當地一大特色了。隻是入清以後,隨著江西經濟的衰落,清鹹豐朝以後30年中江西無三品京官,這種朝中無官的局麵一直延續下來,老俵們進衙門打官司的事情也就日漸減少了,而喜歡鬥嘴的風俗卻仍得以保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