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社會的經濟發展成果不能真正分流到大眾手中,那麼它在道義上將是不得人心的,而且是有風險的,因為它注定會威脅到社會的穩定。——亞當·斯密

1不管某人如何自私,這個人總是存在著憐憫或同情的本性。他看到別人幸福時,哪怕他自己實際上一無所得,也會感到高興。這種本性使他關心別人的命運,把別人的幸福看成是自己的事情。同情的感情絕不隻是品行高尚的人才具備,即便是最殘忍的惡棍,即便是嚴重違犯社會法律的人,也不會喪失全部同情心。

2由於我們沒有直接體驗別人的感受,我們無法知道別人的感受。所以隻有設身處地地想象,我們的感覺才會告訴我們別人的感受。當然,我們的想象所模擬的,隻是我們自己的感官的印象,而不是別人感官的印象。但是,通過想象,我們似乎進入了別人的軀體,在一定程度上同他像是一個人,我們體會到與別人的感受相近的感受。當我們看到一根棒子對準另一個人的腿或手臂,將要打下來的時候,我們會本能地縮回自己的腿或手臂;當這一擊真的落下來時,我們也多少會感覺到它,並像受害者那樣受到傷害。

3“憐憫”和“同情”的意思不同。“憐憫”通常指我們對別人的悲傷表示同感,“同情”的範圍要更廣,表示我們對任何一種感情的同感。因為同情,感情在某些場合似乎可以從一個人身上感染到另一個人身上,例如,一張笑臉令人賞心悅目,悲苦的麵容則令人傷感。但情況不總是這樣,而且也不是每一種感情都能這樣。有一些感情的流露,如發怒者的狂暴行為,在我們知道它產生的原因之前,引起的不是同情,反而是厭惡和反感。

4確切地說,引起我們同情的原因不是因為對方的感情,而是激發對方感情的境況。我們有時會同情別人,我們心中產生某種感情,但這種感情對方自己都不一定感覺到。因為,當我們設身處地地設想時,這種感情就會基於我們的設想而產生,然而它並不一定從當事人的心中產生。有時候別人的無恥和粗魯讓我們感到羞恥,然而當事人卻似乎並不覺得自己的行為不合宜。有人把喪失理智看成最可怕的不幸,看到那個可憐的喪失理智的人又笑又唱,他們同情這個人。但那個人根本不覺得自己有什麼不幸。

5旁觀者的同情心產生於這樣一種想象,即如果自己處於這種境地,自己會是什麼感覺。我們甚至同情死者,我們認為,死者沒法享受陽光,與人世隔絕,埋葬在冰冷的墳墓中腐爛,在這個世界上銷聲匿跡,在朋友和親屬的感傷和回憶中消失,這是多麼不幸啊!我們對死亡感到如此恐懼,正是因為這種虛幻的想象。實際上,這些關於死後情況的想象,隻是在我們活著的時候才使我們痛苦,真正到了我們死亡的時候,卻不會給我們帶來痛苦。對死者境況的想象形成了對死亡的恐懼。這種恐懼影響了人類的幸福,但又抑製了人類的不義。對死亡的恐懼在折磨和傷害個人,同時卻在捍衛和保護社會。

6對我們來說,看到別人的同感使我們高興,發現別人與我們完全沒有同感則使我們震驚。有人說,一個人覺得自己軟弱和需要別人幫助時,看到別人和自己有同感,他就會覺得開心,因為他相信,自己將會得到別人的幫助;反之,他就不開心,因為他認為別人不讚同自己,自己就不會得到幫助。其實,我們之所以希望別人與我們有同感,並不是出於任何利己的考慮。一個人講笑話,想逗同伴開心,結果他發現,除了他自己之外沒有一個人被逗笑,他就會感到失敗和尷尬;相反,大家都被逗笑了,同伴們的歡笑會使他更加愉快。在他看來,同伴們的感情同他自己的感情一致,就是對他講笑話的最大的讚賞。

7我們更渴望向朋友訴說的是自己不愉快的感情,而不是愉快的感情。我們更滿足於朋友們對我們的不愉快表示同情。如果我的朋友們對我的高興表示同情,它會使我更加高興,讓我感到愉快。而他們對我的悲傷所表示的同情,卻不會增加我的悲傷,反而會減輕我的痛苦。朋友的同情既可以增加我的快樂,也可以減輕我的痛苦,但我更需要的,是減輕痛苦。

8當不幸者發現有人能夠耐心地聽自己傾訴時,他們感到寬慰。感受到別人的同情,他們自己的痛苦似乎都減弱了,可以說,同情者與不幸者一起分擔了痛苦。訴說自己的不幸,會使不幸者重新沉浸在痛苦之中。但是,這種訴說也使他們得到安慰,因為別人的同情帶給他慰借,這種慰借超過了悲痛。相反,對不幸者來說,他遭遇到的最殘酷的打擊,是別人對他的苦難熟視無睹,無動於衷。相對而言,對同伴的高興無動於衷僅僅是一種不太禮貌的行為,但當同伴訴說痛苦時我們卻顯得毫無興趣,那就是一種殘忍的行為。

9愛這種情感讓人愉快,恨這種情感則讓人不愉快。我們更希望朋友同情自己的怨恨。朋友不理解我們的感激之情,我們可能會抱怨。如果朋友不同情我們的怨恨之情,我們會非常惱火。原因在於: 愛和快樂這兩種讓人愉快的情緒不需要再添加同情,就能滿足和激勵人的內心;悲傷和怨恨這兩種讓人苦惱的情緒,則非常需要用同情來平息和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