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一、狗與祭祀(1 / 2)

狗是最早被用作獻祭的動物之一。

我國河南安陽出土的殷墟甲骨文中就記載了最早的狗祭情況,例如卜辭說:

於帝史風,二犬。(《卜通》398)

郭沫若先生解釋說:“蓋視風為天帝之使,而祀之以二犬。”意思是為了天帝的使者風,人們犧牲了兩條狗。

據史料載:契丹人每年要在八月十五日中秋節這天舉行祭月儀式。在八月八日皇帝先要在寢帳前七步的地方殺白犬一隻。祭葬的方法是,埋頭,露嘴。過七日後,移寢帳於埋狗頭之處。契丹語叫做“擔褐卹”。譯成漢語,“擔褐”是狗,“卹”是頭。這個祭月儀式,自然含有崇信天狗、狗眠夜明、驅避妖邪的巫術目的。契丹人在曆史上素有拜日拜月的宗教習俗:“契丹如見月蝕,當夜各備饌相賀,戎主次日亦有宴會。”

貴州雷公山的苗族人在一年的大祭祀之中,也以狗作為主要的祭物。其目的是通過狗的獻祭抵擋惡鬼妖魔,使其不能入害,以求本寨、本族的人平安吉利、五穀豐登。

每年農曆二月,雷公山的苗人都要在寨頭腳同時舉行祭祀活動。祭物主要是狗和雞,由全寨各家各戶湊錢購買。天狗則不能祭祀。據說寨頭是雄性(屬陽、向東),要用一隻公狗來祭;寨腳是雌性(屬陰、向西),要用一隻母狗來祭,並用一隻小雞。祭祀由鬼師主持,鬼師念唱巫詞,然後殺狗。先進行一次生祭,之後將狗肉煮熟,連同酒、飯再進行一次熟祭。不用筷子,祭品擺放小屋裏的小凳上。雞是獻祭給土地神的。祭儀結束後,全寨的族人要進行分食儀式,按戶分肉吃盡。

我國曆史上的南方民族自古以來也有以犬祭祖的宗教習俗。三國吳人沈瑩《臨海水土誌》說安家之民“父母死亡,殺犬祭之”。這與《山海經·南山經》所說的“自天虞之山以至南禺之山,凡一十四山,六千五百三十裏。其神皆龍身而人麵。其祠皆一白狗祈,糈用杗”是基本一致的。我國周朝以前的東、南方都存在過以犬祭祖的習俗。這說明那裏的人們認為,狗與他們的祖先有很密切的關係,比如古代的東夷就與犬有關,西晉張華《博物誌》卷七說:

徐君宮人娠而生卵,以為不祥,棄之水濱。獨孤母有犬名鵠蒼,獵於水濱,得所棄卵,銜以來歸。獨孤母以為異。覆暖之,遂成兒,生時正偃,故以為名。徐君宮聞之,乃更錄取,長而仁智,襲君徐國,後鵠蒼臨死生角而九尾,實黃龍也。偃王又葬之徐界中,今見狗壟。

商代的東夷在進行殺人祭社的活動中,也把狗當做主要的祭物。江蘇桐山丘灣祭祀遺址中發現人骨架20具,人頭骨2個,狗骨架12具,人頭和狗頭都向著大石方向。

所謂大石,是指祭祀遺址的中心豎著四塊大石,人祭與犬祭是圍繞大石展開的。這種祭祀習俗被認為是東夷人的宗教遺俗。

東夷人祭“社”的目的,與上麵我們提到的雷公山苗人的祭寨目的是完全一致的,狗在祭祀中的作用和象征意義也非常明顯。

在先秦的祭祀中,狗經常被排在牛、羊、豬之後,隻有在祭祀風神時,用犬祭,少用牛、羊、豬等動物來祭。這說明在古人的原始思維中,犬更具有息事寧風的巫術功能。

《山海經》中有許多祭祀活動的記載,其中就提到了用“黑犬”和“白犬”祭祀風神。甲骨文中記述的祭祀風神的主要祭物是犬。如殷墟卜辭所載:

於帝史風二犬。(《卜通》398)

汙風,北巫犬。(《明續》45)

汙風,巫九犬。(《庫》992)

其汙風,三羊三犬三豕。(《續》2、15、3)

汙於四方其五犬。(《明續》487)

卜辭中的“沖”即今字“寧”。許慎《說文》釋曰:“寧,定息也。”

卜辭所記祭風神的祭品主要是犬,這與漢文史料所記秦漢時代殺狗止風相符。《爾雅·釋天》曰:“祭風曰磔。”“磔”是什麼呢?郭璞注雲:“今俗當大道中磔狗,雲以止風。”鄭玄注《周禮·大宗伯》雲:“披磔牲以祭,若今時磔狗祭以止風。”“磔”也可以看成是剝開的犬皮,以禳災求神。故《淮南萬畢術》謂:“黑犬皮毛燒灰揚之以止風。”對於“磔”,《公羊傳·僖公三十一年》作了進一步的解釋:“祭風以牲頭蹄及皮,破之以祭,故曰磔。”這種殺狗止風的祭俗是基於風神為神犬的觀念。當代學者們認為這是一種威脅性的巫術儀式,因為在古人看來,殺死風神神犬的同類,風神就會因憐憫自己的同類而止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