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漢王朝以孝廉為選拔官吏的標準,確立了“舉孝廉”的察舉製。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漢武帝采納董仲舒的建議,“初令郡國舉軍廉各一人”。元朔元年(公元前129年),又下詔:“興廉舉孝”,“有司奏議曰:……不舉孝,不奉詔,當以不敬論。不察廉,不勝任也,當免。”此後,以“孝”為本的察舉製遂成定製,到東漢和帝時,“二十萬人者舉一人,不足二十萬二年一人,不足十萬三年一人。”於是孝廉遍布全國,有孝行的人可到地方乃至中央做官,正是:當官必走行孝之途。漢代不少名臣,如王吉、京房、師丹、孟喜均以舉孝廉入仕,赫赫有名的曹操少時也曾被“舉孝廉”。
再次,漢王朝在農村設鄉官“孝悌”,掌握村社中農民倫理道德行為和社會風尚,使“孝”成為封建皇權維係農村基層統治的紐帶。漢高後元年(公元前143年)“初置孝弟、力田二千石(各一人)”。漢代農村中關於孝行方麵的教育、表彰、勸誡等事,均由鄉官孝悌承擔。正因為孝悌在漢王朝的農村基層組織中有這樣重要的作用,所以漢王朝十分重視對“孝”的倫理道德的體現者——孝悌的獎挹,漢初惠帝時,即“舉民孝悌力田者複其身”,武帝時下詔“嘉孝弟力田”,昭帝時又下詔“聞勞以官職之事,其務修孝弟以故鄉裏”。這種優撫孝悌的詔今在漢代不斷發布,幾乎與漢王朝相始終。
最後,漢王朝以“孝”為諡,企圖通過世代不絕的尊祖愛親,以求劉家王朝一族一姓統治權的安享延續。從這個目的出發,漢代帝王可以因祥瑞、災異“改元”,而不能去掉諡號上的“孝”字,所以除高帝劉邦和世祖劉秀外,自西漢惠帝、東漢明帝以下,帝王諡號都標以“孝”字,“孝”成了劉家王朝保證長治久安的“護身符”。
從上可見,漢“以孝治天下”,就是通過政治的、思想的、教育的、倫理的、藝術的、禮儀的種種渠道,滲透到漢代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和各個層次,進入到人們的血液、骨髓之中,使“孝”在社會各個角落有形或無形地發生看巨大的作用,“得萬國之歡心”,“得百姓之歡心”,“得人之歡心”,從而使儒學成為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血肉部分,趙苞的故事就是一個活例:東漢時,遼西太守趙苞在母親和妻子被鮮卑擄獲作人質的情況下,仍率兵大破鮮卑,母親和妻子都被殺害,其對鄉人說:“食祿而避難,非忠也;殺母以全義,非孝也。如是有何麵目立於天下·”說完,號哭嘔血而死。因此,董仲舒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對於漢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的形成和穩定來說是有重大和深遠的意義的。
漢王朝,特別是漢武帝時使“海內一統”種種措施的實施,都表明漢王朝時中央集權國家更集中、更強大,使“大一統”成了中國曆史發展的主流,華夏民族就是在這種“海內為一”的“大一統”中完成了向漢民族的發展和轉化,從此以後,漢民族以世界上最大、最古老民族的英姿,高聳於世界民族之林。
(第二節漢民族族稱的確定)
漢民族族稱的確定,經曆了一個曲折的交叉的發展過程,即先後出現“秦人”、“漢人”、“唐人”之稱;同時,“秦人”、“漢人”、“唐人”三稱又交叉使用。“漢人”之稱在曲折、交叉發展的過程中,逐步取得主流地位,最後確稱為“漢族”。
曆史具有發展速變的一麵,同時又具有保守緩變的一麵。華夏民族各支係在秦始皇的武功麵前迅速統一了起來,秦王朝的聲城也風馳電掣般地飛揚四域。但是人們還沒有來得及看清秦王朝的“廬山真麵目”,其又俄頃土崩瓦解,為漢王朝所取代。於是,當四域各國稱統一的華夏民族為“秦人”之時,華夏民族已發展、轉化為漢民族了。由於這種“時間差”的產生,西漢之財,剛形成的漢民族仍被四域各國各族稱之為“秦人”。
司馬遷在《史記》中首稱漢民族為“秦人”。《史記·大宛列傳》載:貳師與趙始成、李哆等計:“聞宛域中新得秦人知穿井,而其內往尚多。”據查,《漢書·李廣利傳》在抄求達段文字材料時,僅將“秦人”改為“漢人”,可見此所謂“秦人”即指漢民族。隨後,班固在《漢書》亦稱漢氏族為“秦人”。他書·匈奴傳》載:“於是衛律為單於謀,穿並築城,治樓以瞞穀,與秦人守之。”這裏的“秦人”,即“秦時有人亡入匈奴者,今其於孫尚號親人。”可見秦人後裔在漢代仍被匈奴稱為“秦人”。那麼漢王朝之人是否也稱之為“秦人”呢?《漢書·西域傳》武帝征和4年下輪台之詔罪已,引軍侯弘上書:“匈奴縛馬前後足,置城下,馳言秦人,我若馬。”對此,顏師古《注》中明確指出;“謂中國人為秦人,習故言也。”宋代胡三省在注《資治通鑒》時亦雲;“據漢時匈奴謂中國人為秦人”。可見漢王朝之人也被稱之為“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