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發展,是一個自然曆史過程。中國傳統文化以家族、家庭為本位,重視親情倫理,西方文化以個人為本位,重視個人的自由和權利,這是東西方文化的根本差異之一。從文化發生學的視角看,這種文化之間的根本差異,或者說,每種文化所具有的獨特的精神風貌和內在氣質,是與其所處的特殊的文化生態環境,即其所賴以生發、成長的自然環境和人文環境密切相關的,“地理環境的、物質生產方式的、社會組織的綜合格局,決定了中華民族社會心理諸特征,而中國人,包括中國的文化匠師們便以這種初級思想材料作原料進行加工,創製了富於東方色彩的,儀態萬方的中華文化”。傳統孝道是傳統文化中最富有特色的內容,對傳統孝道的探討,首先必然涉及的就是對其內涵的闡釋,以及對其產生、發展的文化生態根源的追溯。
(第一節孝的內涵
一、孝的內涵
中國傳統孝觀念的內涵十分豐富,從行孝對象及行孝內容來講,主要有以下四層含義:
孝的內涵的第一個層麵,也是最基本的層麵,是對在世或已故父母的孝敬。孝的基本含義是“善事父母”,即子女對父母的孝養。
《說文解字》釋日:“孝,善事父母者。從老省,從子,子承老也。”這種“善事”包括物質上的“養”和精神上的“敬”兩個方麵,孝敬的對象是在世的或已故的父母。這也就是《論語》所謂:“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孝經>所謂:“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禮記》所謂:“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則養,沒則喪,喪畢則祭。”也即馮友蘭先生所謂:“孝之在精神方麵者,在吾人之親存時,須順其誌意,不獨養其口體,且養其誌,有過並規勸之,使歸於正。在吾人之親歿後,一方麵為致祭祀而思慕之,使吾人之親,在吾人之思慕記憶中得不朽。”
孝的內涵的第二個層麵是“追孝”、“孝享”,即對先祖先公的追念祭祀,這也是孝的最原初的含意。如《尚書》雲:“追孝於前文人”;《詩經》說:“於乎皇考,永以世克孝。念茲皇祖,陟降庭止”,“通追來孝”;《論語》講:“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對先祖先公的孝,主要是通過祭祀活動來表達的。《禮記》謂:“修宗廟,敬祀事,教民追孝也”,“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就是對已故祖先的孝。
據考證,三代依存的金文中,出現“孝”字者一百多條,沒有一條是涉及健在父母的。
孝的內涵的第三個層麵是對君王天子的孝。這是孝的基本內涵在政治領域的擴展和延伸。君主專製的宗法製社會裏,國即家,君即父,在這個意義上,“孝”的實質即是“忠”,亦即忠孝相通。《禮記》講:“孝者,所以事君也”,“事君不忠,非孝也”,都是直接把君作為孝的對象,把忠君作為孝的內容。對君王天子的忠心耿耿、盡職盡責,如同對父母的愛敬奉養一樣,皆為孝之內涵應有之義。這也是中國封建社會“以孝治天下”的道德理論基礎。
孝的內涵的第四個層麵是繼承先祖德業、立身揚名,以耀族榮宗、光前裕後。這是對祖先父母精神生命的延續,也是孝的最高層次。宗法社會裏的個人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家族、家庭的。所以,立身的宏旨,不在於成就一己之小我,而是要光耀門庭,顯揚宗族。正是在這個意義上,《禮記》謂:“顯揚先祖,所以崇孝也”,“夫孝者,善繼人之誌,善述人之事也”;《孝經>說:“立身行道,揚名於後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黃宗羲言:“孝,父之有子,原欲使其繼我之誌,我之所未盡而子盡之.我之所未為而子為之”;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武王、周公被譽為“達孝”:“蓋善繼文王之誌,善述文王之事。故修其祖廟,所以繼文王事親之誌;序爵序事,所以述文王事親之事也。追王之禮,下達於士庶人,繼誌述事,上達乎祖,此之謂達孝。”這是孝道的最高形式,蘊涵著人類代代相續、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精神。
廣義的孝觀念是孝的基本內涵的泛化。作為傳統倫理體係的根本和道德修養、道德實踐的起點,“孝”由親及疏、由近及遠,從家庭道德推廣為社會道德,幾乎涵攝了一切合乎傳統倫理道德的行為規範,“居處不莊,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陣不勇,非孝也”,“言而不誠,期而不信,臨難不勇,事君不忠,不孝之大者也。”孟子把酗酒、遊惰、私愛妻子、好勇鬥狠等不軌行為歸於“不孝”之列,《孝經》中的“五等之孝”把天子的治天下、諸侯的治國、卿士大夫的事君、庶人的耕稼都融納到孝的規範之中,甚至連“斷一樹,伐一木,不以其時”,也是“不孝”。總之,一切不善的行為皆被視為不孝,相反,一切善的行為都可歸為孝:“舉凡增進人格,改良世風,研求政治,保衛國土之義,無不賅於孝道。”這種意義上的孝涵蓋了為子、為人者一生的行為。所以,有學者認為,“古人所謂孝道,隻有很少的一部分是直接以父母為對象的,而更多的部分是讓一般人能透過良好的親子關係來促進子女健全人格的發展、人際關係的適應,實際上乃是子女立身處事之道,不過古人以孝道統稱之而已。”廣義的孝是儒家倫理泛道德化傾向在孝道上的體現,也就是所謂的泛孝道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