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直接受製於行政權力的檢察權——造船業集體行賄案(4)(1 / 3)

目前,我國媒體在涉腐涉訴涉案報道中使用隱匿性信息源的情況越來越普遍,部分嚴重失實報道造成的不良負麵社會影響正在顯現。如何規範隱匿性信息源的使用,避免其成為那些嘩眾取寵、偷懶耍滑的記者的“拐杖”,甚至危害新聞報道的真實性,同時又切實保障媒體不受抑製、充滿活力並廣泛公開地討論“社會公共事務”並監督政府的權利?

一方麵,新聞媒體必須加強自律。必須承認,對於媒體而言,在一些監督性的報道中,是很難做到每個細節都準確無誤的,例如,《紐約時報》就曾因為搞錯了馬丁·路德金是被逮捕了四次而不是七次被當地警方告上法庭,但法官認為這並不構成所謂的失實報道。但是,在一些重大的,事關當事人隱私、名譽的問題上,記者不盡責向相關當事人核對的行為,就應該認定為構成過錯。越是重磅的深度報道,越是需要謹慎求證,某位關鍵的女行賄人李某是不是真的如匿名性消息源所說已經提前出獄遠飛香港?舉國矚目的某部長被抓,是否真的如匿名性消息源說的那樣是在南京的某個五星級賓館?這些失實的“爆料”,如果記者能夠更負責任地到相關監獄或者賓館進行核實,相信澄清起來並不困難。當然,純屬捏造的“傑生·布萊爾”式報道又另當別論了。目前,我國已經有一些媒體開始努力嚐試規範隱匿性信息源的使用。例如,2011年年初製定出台的《廣州日報采編業務準則》就規定:“應當向讀者清楚說明消息的來源,對於被采訪個人或單位,要寫清出處,寫全個人姓名或機構名稱;每一個事實來源都必須做到有根有據,避免使用模糊的說法,最好的消息來源是記者的親眼所見,有名有姓的消息來源次之,最差的是匿名消息來源”,使用匿名消息來源有可能會損害新聞的可信度”,應盡最大的努力去驗證。

另一方麵,由於我國缺乏隱匿信息報道權的相關立法規定,因此對於立法者來說,亟須借鑒各國經驗,深入研究製定出台有關法律法規,探索構建規範的媒體信息隱匿權利體係,明確其權利內容和邊界,而不是讓像立鬆和博這樣的記者去不斷試探社會公眾容忍的法律邊界在哪裏。促使有關方麵妥善處理好輿論監督與司法公正、司法獨立,新聞時效性與真實性等關係。唯有如此,《讀賣新聞》立鬆和博這樣的悲劇才不會在我國上演,媒體監督,也才會更加有序、理性,富有建設性。

八、造船業行賄案後的日本政局

犬養健行使指揮權要求檢方暫緩逮捕佐藤榮作後,“一石激起千層浪”,日本政壇原本就脆弱的平衡被打破了。1954年4月22日,深知自己已經以一種不光彩的形式被銘記在日本法製史上的犬養健辭職。吉田茂任命醫生出身的加藤鐐五郎接替犬養健。同日,在野黨在國會提出,要求追究吉田茂在此事中的政治責任。對此,吉田茂答辯稱,“法務大臣對檢察機關享有指揮權,此事法有明文,(犬養健)行使這一權力我不明白有何不妥,根本不會傷害國民對政府的信任”。

然而,犬養健行使指揮權所造成的混亂局麵卻在進一步深化。一方麵,檢方的相關調查一蹶不振,始終未能獲得足夠證據以受賄罪來指控佐藤榮作,池田勇人更不必說了。就連前期被逮捕的航運、造船企業高管也紛紛被保釋。4月24日,日本國會眾議院否決了要求逮捕改進黨“國對委員會委員長”荒木萬壽夫的請求。6月9日,法務大臣加藤鐐五郎明確告知佐藤總檢察長,“6月15日國會閉會後,要求檢方暫緩逮捕佐藤榮作的命令將自動失效”,意即檢方如果有足夠的證據就可以逮捕佐藤。然而,已錯失最佳辦案時機的專案組因為收集不到足夠證據,沒有再次提出逮捕佐藤榮作的請求。加藤鐐五郎擔任法務大臣時間不長。他去職後,曾與吉田茂同期擔任田中義一內閣中央政府部門“次官(副部長)”的小原直出任法務大臣。據說,因為經常一同出席定期召開的“次官會議”的緣故,小原直與吉田茂走得很近,關係特殊。

另一方麵,批評吉田茂政府,要求倒閣的聲音也越來越多。4月23日,日本國會參議院通過了《關於對政府不當行使指揮權進行警告的決議》。日本的“央視”——NHK在其收視率最高的周日晚間黃金檔節目variety“星期日娛樂版”中邀請著名諷刺作家三木雞郎對吉田茂內閣行使指揮權,阻止檢方逮捕佐藤一事進行了辛辣的嘲諷,並給觀眾一個黑白分明的印象——“政客黑,檢察官白”,後者是正義的化身。5月中旬,《朝日新聞》的調查表明,吉田內閣的支持率比上次調查(1953年2月)降低4個百分點,僅為23%,而反對率則猛升12個百分點,達到了48%。關於吉田茂為何堅決不同意逮捕佐藤榮作,坊間有各種不同的說法。其中比較流行的一種是,此案直接指向吉田茂的女婿麻生太賀吉,所以吉田茂必須“插手幹預”。此前,吉田首相從女婿所經營的礦企“借”了大量資金用於選舉,勝選後的吉田茂用從航運、造船業獲得的大筆資金來償還這筆費用。此外,麻生礦業還從開發銀行獲得了40多億日元的低息貸款,東京地檢特搜部的專案組已經著手對麻生礦業開展外圍調查。如果佐藤榮作被逮捕,檢方進一步將調查的矛頭指向麻生礦業,甚至強製搜查該公司,將導致吉田茂大後方“被攻陷”。因為按照日本法律,單個公司向一位政治家一次性捐獻大筆資金是違法的。檢方若進一步清查從麻生礦業獲得的是怎麼花的,都給過誰,隻怕吉田想全身而退都難了。因此,吉田茂才會不惜一切代價,要求緒方竹虎無論如何要“逼”犬養健行使指揮權。

雖然輿論一致譴責,保守三黨中,左右兩派社會黨和改進黨、日自黨內的三木武夫、鳩山一郎、河野一郎等人也積極推動倒閣,但這幾派力量缺乏統一的協調,又都想掌控倒閣後的政治主導權,結果反而一時無法形成足夠推翻吉田內閣的合力。例如,4月23日參議院通過《關於對政府不當行使指揮權進行警告的決議》後,24日左右兩派社會黨由於日自黨聯合提出了對吉田內閣的不信任案,最後卻由於日自黨內有20多人因為擔心倒閣後政權落入左翼社會黨手中,改投反對票而未能通過。

轉折點出現在1954年8月10日。個性鮮明、此前已因政治施壓逼迫NHK停播諷刺自己的varity“星期日娛樂版”節目而得罪了整個媒體界的吉田茂在首相官邸舉行的自由黨支部長會議上公開回應了社會輿論的質疑,這段講話的錄音隨後被NHK獲得並播出。吉田的講話從“政界安定”開始,闡述了自己對組建新政黨、保守政黨力量統合(保守合同)等問題的看法,對社會黨、日自黨等政治力量試圖倒閣的現狀提出了嚴厲批評。講話還有大量涉及造船業集體行賄案中行使指揮權的內容,主要觀點大致有以下兩個:

1.政府是基於理想和信念才行使的指揮權,與貪汙、瀆職、包庇根本扯不上關係。當時國會正在討論幾個重要法律,事關日美同盟關係能否進一步鞏固,進而關係到二戰後日本的複興大業。為何非要逮捕佐藤幹事長不可呢?很多人給自由黨捐款,並不是為了沽名釣譽,而是出於對政治家的支持,匿名捐款也不難理解。正因為如此,政黨的會計賬本本來就是不完全的。

2.檢察機關是衝擊民主原則和政黨政治的破壞者。逮捕,由於事關基本人權,其運用必須極其慎重。英國革命就是為了保護公民的人權、自由而發生的。如果還未收集到足夠證據就逮捕當事人,政府維護公民人權、自由的能力就會被質疑。(檢方)未充分理解保護人權這一戰後和平新憲法最為重要的原則,才會輕率地提出逮捕請求。換言之,就是對那些僅僅存在嫌疑的當事人(佐藤榮作)就已經提出了逮捕的要求。檢方提出的“沒能逮捕當事人,造成收集證據困難”的說法,更是聞所未聞。如果真如檢方所要求的那樣(逮捕佐藤),今後將不會有人願意擔任黨的幹事長,不會有人願意給政黨捐款,從而破壞日本的政黨製度。作為一個政黨,當然要避免發生這樣的情況,所以才行使指揮權。關於這一點,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誤解。對於政府來說,無需考慮報紙等媒體上近似於開玩笑的流言蜚語,而應按照法律規定的使命,在必要時行使指揮權。

應該說,作為首相的吉田茂,在如此敏感的時刻發表這樣“激烈”、經不起推敲的講話是不合適的。就連很多自由黨人都認為,未事先準備講稿的吉田茂表現不好,必將引發更大的反對浪潮。事實也是如此,媒體和非但沒有接受吉田茂的所謂“解釋”,反而稱之為“吉田暴言”。民眾普遍的反應都是“原來違反《政治獻金規正法》的犯罪行為在吉田首相眼中竟然是理所應當的”,“自由黨作為執政黨,其內部資金管理竟然這麼亂”,“看來我們的《政治獻金規正法》還極不健全,必須進一步修改完善”,“檢察機關敢逆龍鱗,對執政黨的財務情況進行清查,才會遭到迫害”,等等。“吉田暴言”也為在野黨和自由黨內反對吉田的勢力提供了最好的“標靶”,就連自由黨重量人物、眾議院決算委員會委員長田中彰治也與在野黨的議員一道,對吉田茂的此番發言,提出了嚴厲的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