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戰士小陳是家裏的獨生子,家庭條件也很優越,入伍後沒多久,父母便給他寄來2000元錢,這一下使他變得闊綽起來,平時打電話、吃零食、買便裝花錢大手大腳。班裏安排他出公差,他卻圖輕快,以金錢交換的方式叫其他戰士代勞,並宣稱:“我當兩年兵不圖什麼,就是想換種生活環境,現在的社會,一切向‘錢’看,凡事隻要有了錢,辦起來就方便。”一套“錢是爺”的理論,號稱“錢爺”,在戰士中造成了極壞的影響。了解到小陳的情況後,一個星期天,我帶他來到了濰坊市希望工程資助的貧困生小張家裏。小張的父親患重病,母親僅靠幹體力活維持一家生計的工作也丟了,眼下就要開學,可小張的學費還沒有著落……看此情景,臨走時我留下了二百元錢,小陳也慌忙從口袋裏掏出一百元錢。
回到連裏後,小陳一副心事重重的樣子。對我說:“指導員,我明白你的良苦用心,以前我總覺得錢這個東西來得很容易,現在我才發現,其實社會上還有許多看不起病、上不起學的貧困家庭,相比他們,我日常生活中的奢侈浪費很不應該……”看到小陳有點開竅,我便趁熱打鐵起來:“現在我們國家的經濟條件上去了,可部隊不是比闊的地方,一方麵我們要把錢花在刀刃上,做些有益的事情;另一方麵也要看到金錢在一些地方並不是萬能的,紅軍老一輩打鬼子、鬧革命,為的是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近些年,當洪水肆虐、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時,是我們軍人義無反顧的衝在最前麵,這些能用金錢來衡量?要是沒有我們強大的國防,沒有你今天在這裏站崗,你的父母能有一個安定的環境來經商掙錢嗎?”一番話觸動了小陳,他慚愧地低下了頭。
某裝甲團九連指導員李蘭友說,打那以後,小陳端正了對錢的認識,花錢再也不大手大腳了……
錢這玩意兒
晉代的南陽人魯褒曾把錢稱之為“神”,他在《錢神論》裏說,錢這玩意兒,“失之則貧弱,得之則富強……錢之所在,危可使安,寧可使活;錢之所去,貴可使賤,生可使殺”。錢的重要性由此可見一斑。莎士比亞在《雅典的泰門》中則憤怒地揭露和詛咒黃金:
金子!黃黃的、發光的、寶貴的金子!……這東西,隻這一點點兒,就可以使黑的變成白的,醜的變成美的,錯的變成對的!卑賤變成尊貴,老人變成少年,懦夫變成勇夫。嘿!你們這些天神們啊,……這東西會把你們的祭司和仆人從你們的身旁拉走,把壯士頭顱底下的枕墊抽去;這黃色的奴隸可以使異教聯盟,同宗分裂;它可以使受詛咒的人得福,使害著灰白色的癲病的人為眾人所敬愛;它可以使竊賊得到高爵顯位,和元老們分庭抗禮;它可以使雞皮黃臉的寡婦重做新娘,即使她的尊容會使身染惡瘡的人見了嘔吐,有了這東西也會恢複三春的嬌豔。
這一段話是泰門的獨白。泰門是雅典的貴族、巨富,他樂善好施,揮金如土,人人諂媚他、巴結他,他也給了別人不少幫助。可是,一朝金盡,便誰也不來理他,誰也不肯伸手幫他一把,甚至沒有人肯借一點小錢給他。泰門憤而出走,到樹林中隱居,上麵這一段話,就是他大徹大悟後的獨白。馬克思曾經稱讚說:“莎士比亞絕妙地描繪了貨幣的本質。”他在《資本論》第一卷第三章《貨幣或商品流通》的注釋中引用了這一段話。還說,人們當然“必須掙錢才能生活”,但“決不應該為了掙錢而生活”。古人說:“天地之間,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金錢自從來到世間,便顯出兩重作用,既能成事,也能壞事;即能使人走向“幸福的天堂”,也能使人走向“苦難的地獄”。有人不擇手段地攫取錢財,眼睛隻盯在個人私利上,放棄崇高的理想追求,最終淪為道德卑下、唯利是圖的勢利小人,甚至有的觸犯刑法,鋃鐺入獄,演出了一幕幕鬧劇、醜劇、赤裸裸的錢奴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