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除名記(1 / 2)

我任連隊代理指導員,當時連隊有一名戰士小李,是前任指導員的老鄉,我上任前剛到三班當副班長。他在家是獨生子,自幼嬌生慣養,養成散漫的習性,新兵下連後又到連部擔任通信員,自恃高人一等,加上自以為和指導員是老鄉,作風一直比較稀鬆。我接任後,也沒太在意,認為他下班排後鍛煉一陣子就好了,隻是簡單找他談了談。一天晚上,我在查崗時,發現他坐在哨位旁,一手拿著啤酒,一手拿著火腿腸,耳朵裏還插著耳機,一邊聽歌,一邊喝酒。見到我後,軟磨硬泡央求我不要處理他,並表示堅決改正。麵對他誠懇的態度,我想剛上任就處理他,老指導員麵子上也過不去,就批評他了一頓,沒有追究。可是時隔半月,他竟翻牆外出私自喝酒,被營長逮個正著。在研究處理意見時,他再一次痛哭流涕地找到我,表示要痛改前非,並且搬動了老領導說情。我再一次提出了遷就照顧的意見,隻作了點名批評的從寬處理。

一味地遷就終釀惡果。九月底,他在住院期間趁連隊外出打靶的時機私自回家一個月,並在家中酗酒打人,當地派出所通知部隊領人。就這樣,我親手打了報告,把他除名回家。

這件事對我的震動很大,小李之所以一步一步走向嚴重違紀,固然有其自身的主觀原因,更與我們幹部尤其是我的遷就思想、教育不力、執紀不嚴脫不了幹係。如果當初小李在哨位上喝酒違紀時,連隊就給他從紀律上狠敲警鍾,也許他會認識到自身問題的嚴重;如果連隊對他私自外出從重從嚴處理,也許他會懸崖勒馬,也許……正如小李自己所說:“我應該早刹車了。”

某炮兵團政治處主任馬益中講到,自那以後,我時時提醒自己,對待違紀問題,要力求解決在第一次,絕不遷就照顧,嚴是愛,鬆是害。

紀律不是“變形金剛”

《孟子·離婁上》說:“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畫圓離不開規,畫方少不了矩,規和矩是對畫圓畫方的約束,紀律不是“變形金剛”,可以任意變來變去;紀律也不是彈簧,可以自由伸張、壓縮,紀律是“畫方”“畫圓”的“規”和“矩”,誰觸摸了誰就會受到懲處。我國曆代都出現了許多執法如山、不徇私情的人物。955年,後周的軍隊圍攻南唐的壽春,圍了一年多也沒攻下,城裏沒糧食了。壽春守將劉仁贍請求率兵決戰,當時的兵馬元帥不答應,劉連氣帶愁得了病。他的小兒子劉崇諫夜裏劃小船要去投敵,被人逮住了。劉仁贍下令腰斬劉崇諫,左右官員們都不敢求情。監軍使周廷構在中門大哭以圖營救劉崇諫,劉仁贍也不答應。周又派人去向劉夫人求救。劉夫人說:“我於崇諫非不愛也,然軍法不可私,名節不可虧;若饒了他,則劉氏為不忠之門,我與他父親何麵目見將士乎!”催促立斬,然後辦了喪事。將士皆感泣。“軍法不可私,名節不可虧。”一千多年前的一個將領及其夫人,能這樣說到做到,可謂難能可貴。三國時,吳將呂蒙率軍攻入荊州,嚴令不得侵擾百姓。有個呂蒙的同鄉士兵擅自拿了老百姓一頂鬥笠,呂蒙為嚴明軍紀“垂淚斬之”。明朱元璋在率領義軍作戰的時候,部將胡大海的兒子犯了禁令。朱元璋準備依法處治,有人提醒說,胡大海正在前方帶兵打仗,恐怕生變。朱元璋毅然說:“寧可使胡大海反了,也不可壞我法度。”說罷親自揮刀將胡大海的兒子殺掉。朱元璋登基後,駙馬歐陽倫自恃身份特殊,屢次違禁派人販運私茶,牟取暴利,朱元璋聞知,不顧皇後苦苦求情,下令將歐陽倫“以私販論死”。清林則徐的女婿沈葆楨,擔任了總理船政大臣,來到福建,了解到自己的姻親利用從外國購買船材和煤炭之機,中飽私囊,賄賂上官,便立即將他逮捕,並依律處斬。無數明君名相名將正是靠著嚴明的紀律,從嚴執紀,贏得了人心,建立了功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