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社會管理的基本曆程與經驗(1 / 2)

中國共產黨人在開展革命鬥爭,創建革命根據地的過程中,很早就開始進行社會管理的探索和嚐試。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中就指出,我們的奮鬥目標“在於建設一個中華民族的新社會和新國家。在這個新社會和新國家中,不但有新政治、新經濟,而且有新文化”。在這裏,“社會”和“國家”是具備同樣外延的範疇,開展各項建設本身就是在推動社會建設。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始終高度重視社會管理,為形成和發展適應我國國情的社會管理製度進行了長期探索和實踐,取得了重大成績,積累了寶貴經驗。

1949年建國以後到1978年的30年中,在高度集權的政治體製和計劃經濟體製基礎上,我國建立了“國家——單位——個人”的一元主體社會管理格局。執政黨和政府成為社會管理的唯一主體。由於計劃經濟體製下國家權力的全麵滲透,造成社會自身發育相對不足。這一時期社會管理的基本細胞是“單位”。國家通過城鄉二元分治,將大多數的農民固定在土地上,依靠公社和生產隊來進行管理。對於城市居民,則通過政府機關、國營和集體企業、事業單位等各種身份的“單位”來進行有效地管轄,對於極少數的無業遊民則通過街道和居委會的屬地管理來進行控製。這樣,國家通過單位這一社會管理的細胞就可以對全社會進行控製和動員。麵對百廢待興的局麵,“單位製”可以讓我們在最短的時間內集中起全社會的資源,充分發揮社會主義製度能辦大事的製度優越性,在短時期內具備高度的社會組織和動員能力。但是,這種社會管理體製依靠嚴密的社會控製維持了社會秩序,實現了平均主義的分配,但在很大程度上窒息了社會的創造活力,犧牲了個體的自由和權利。

1978年改革開放開始到2002年為傳統社會管理體製趨於解體、現代社會管理體製奠定基礎的階段。1978年底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揭開了我國改革開放曆史新時期的偉大序幕。針對“文化大革命”遺留下來的政治、思想、組織等方麵的混亂狀況,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到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為總結曆史經驗教訓、社會建設重新步入正軌的階段。改革開放的過程是一個工作重心轉移的過程,“以階級鬥爭為綱”轉移到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改革開放也是一個放權讓利調動各方積極性的過程,向地方放權、向企業放權的過程使各級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贏得了自主權和積極性,高度集權的政治體製逐步為適度行政性分權的政治和行政體製所取代,政治和經濟逐步分開,私人經濟部門在公共部門旁邊成長起來。鄧小平南巡講話,特別是黨的十四大後,我國正式確立了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目標,市場化導向的經濟體製改革步伐明顯加快。到十六大前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已經初步建立,市場開始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個體和私營經濟獲得較快發展,私人經濟部門在經濟增長和社會就業方麵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民間組織管理從定期清理走向依法登記管理,90年代以來獲得很大發展。城市社區建設提上了黨和政府的議程,農村村民自治走上規範化管理的軌道。所有這些都為現代社會管理體製的建立奠定了基礎。但與此同時,也需要指出,這一時期教育、醫療、住房、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社會事業發展中過於強調商業化和社會化的資源動員機製,過於強調職工個人和企事業單位所應擔負的責任,政府有意無意地淡化自身在提供社會性公共服務或公共服務中所應擔負的責任,由此導致社會性公共服務供給嚴重不足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方麵地區差別、城鄉差別和外來人口與本地人口差別的擴大。社會組織發展受到的限製和控製較多,仍然屬於社會管理的對象,在社會服務方麵僅發揮有限的拾遺補缺的作用。

2002年黨的十六大後為現代社會管理體製自覺構建階段。2002年黨的十六大勝利召開,提出了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我國現代化建設進入中期階段。在國家和社會日益分離的基礎上,一個相對獨立於國家和企業的社會生活領域逐步形成,利益分化和多樣化導致的社會矛盾衝突凸顯出來,以維護社會秩序為己任的社會管理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2004年召開的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並正式提出了“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從而明確了社會管理的領導體製。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就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相關製度建設做出了全麵部署。黨的十七大正式將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和文化建設並列,社會體製改革正式提上黨和政府的工作日程。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將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和文化建設結合起來實現社會的良性運行與協調發展,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將社會秩序與社會發展貫通起來,實現社會建設與社會管理並舉,這標誌著我國的現代社會管理體製建設進入了一個自覺構建的階段。

回顧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社會建設的曆史進程,我們至少可以總結出以下幾方麵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