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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坐。”
白須賀秀一郎先生露出慣有的沉穩笑容,迎接我們。時間是11月19日星期三——我們到達霧越邸的第五天早上10點半。
槍中拜托的場準備場地,約過四五十分鍾後,鳴瀨就到我們等候的沙龍來請我們去。我們被帶到麵對前院的一樓中央房間,位置剛好在二樓沙龍正下方。
走廊跟這個房間之間,還隔著一個細長型的等候室。這個等候室有個像壁龕般凹下去的地方,兩邊牆壁各放著一個大玻璃箱子,裏麵擺著緋紅色與深藍色兩組甲胄,是古日本的鎧甲。我從前麵走廊經過好幾次,都沒注意到有這種東西擺在這裏。如果昨天沒被鳴瀨阻止,到處搜尋那個戴能麵具的人而撞見這個鎧甲,一定會被嚇死吧。
打開雙開門進入裏麵房間時,首先映入眼瞼的是一整片天花板上的山水畫。前方兩側角落,各有一個深藍色的大理石壁爐,跟地板顏色一樣。房間中央鋪著中國地毯,織著以紅、黃為主的曼陀螺花樣。上麵擺設了豪華的沙發組,有一張厚重的黑檀木桌子,以及鋪著黑底金銀刺繡緞子的沙發椅。
兩邊牆壁上應該有通往隔壁房間的門,但是,門前都各擺置了一個屏風。槍中不顧主人直盯著我們的眼光,大大方方地走向左手邊的屏風。屏風上畫著看似水墨畫的風景,有一隻漂亮的白鷺在水邊嬉戲。
“這是應舉吧?”
槍中扶著眼鏡鏡框,端詳屏風畫角落的落款章,微微驚叫起來。應舉?難道是圓山應舉未被發現的作品?另一個屏風是金色底,畫著竹林跟山鳥,那總不會也是某個名畫家的作品,或是什麼重要文化財產吧?
我邊往沙發走去,邊挺直背脊瞭望槍中注視的屏風後麵。
屏風後麵的門開著,可以看到隔壁房間牆壁上的浮世畫。
“槍中先生,請坐。”
白須賀先生催促他,他才停下了前往另一個屏風的腳步。
“哎呀,不好意思,我一看到這種東西就會……”
他攤開雙手,帶點戲謔的口氣說著,臉上卻很明顯地露出緊張的神色。白須賀先生背對往外突出的窗戶而坐,槍中就在他的正對麵坐了下來。
“不好意思,讓各位在這裏集合。”
槍中看著這個房子裏所有的人,很禮貌地說著。除了悠然坐在沙發上的霧越邸主人之外,坐在白須賀先生旁邊的的場、坐在牆邊另外準備的椅子上的末永跟井關、站在主人後麵的鳴瀨,全都露出僵硬的表情。
“請告訴我凶手的名字吧。”
白須賀先生鬆開在膝蓋上交叉互握的雙手,單刀直入地對槍中說。槍中直視他充滿威嚴的眼神,回答說:
“我想依序解說,可以嗎?”
“請便。”
“謝謝。”
槍中挺直背脊,又看了看大家。做一個深呼吸後,開始述說。
“首先,讓我們來回顧整個事件。這三天一共發生了四起事件。為了方便解說,就以第一幕到第四幕來稱呼。
“第一幕是榊遭殺害。前天早上,榊由高亦即李家充,被發現陳屍在溫室中。第二幕是昨天早上發現希美崎蘭,亦即永納公子遭殺害。第三幕是昨天下午,蘆野深月亦即香取深月遭殺害。最後的第四幕,是今天早上被發現的甲斐幸比古,亦即英田照夫遭殺害事件。
“從整體來看,我的疑問大致可以分成兩大項。
“第一,凶手為什麼要采取北原白秋的《雨》來模仿殺人?也就是‘模仿殺人’的意義何在?
“第二,為什麼凶手要在這個霧越邸殺人?為什麼他非這麼做不可?這個問題跟犯罪動機也有密切關係。
“現在,我已經知道這兩個問題,都是接近事件核心的重要關鍵。在此,我先從第二個疑問談起。”
槍中稍微停頓,用舌頭舔舔幹燥的嘴唇。
“為什麼凶手要在這個霧越邸殺人?為什麼他非這麼做不可?
“從我們到達的15日晚上到現在,這個霧越邸一直處於‘暴風雪山莊’狀態,與外界完全孤立。既不能出去,也沒有人可以進來,陷入一種密室狀態。這麼特殊的情況,對即將進行連續殺人的凶手來說有優勢,但同時也有同等甚或更多的障礙。
“所謂優勢,就是警察無法介入,還有,不必擔心對方會逃跑。而且,可以壓迫對方的心理,讓對方產生恐懼。就犯罪動機而言,這也是其中一個優勢吧。
“而所謂障礙,就是凶手自己也逃不出去,處於進退維穀的狀態。當封閉的山莊大門打開時,也就是暴風雪平息,解除孤立狀態,警察進來搜查時,凶手難免就會被限定在活著的人之中。即使不是這樣,在一個集團中發生連續凶殺案,每死一個人就會縮小嫌疑者的範圍。被困在裏麵的人也會逐漸提高警覺,不等警察來就會努力尋找凶手,對凶手來說非常危險。我想,凶手大多會被警察無法介入的優勢所吸引,在這種狀態下行凶。因為現代發達的犯罪搜查技術、精明能幹的刑警、警察等權力機構所擁有的威嚴等等,對犯罪者而言是最大的威脅。但是隻要脫離那些威脅,就可以放心大膽地進行殺人計劃,不必怕專業搜查員的監視與跟蹤。凶手會選擇‘暴風雪山莊’作為殺人舞台,就是基於這個原因。
“但是,我剛才也說過,這個舞台也存在著同等甚或更多的障礙。那就是凶手自己也會留在越縮越小的網中這樣的危險。
“那麼,有什麼方法可以利用優勢,而讓障礙減到最低呢?企圖在‘暴風雪山莊’中犯案的人,或多或少會考慮這個問題。例如,以最快的速度殺掉所有人,把屍體處理掉,讓屍體無法辨識出身份,自己趕快逃走,裝出與事件完全無關的樣子。或是,把所有殺死的人都藏起來,不讓警察發現這個案子。
“總而言之,就是殺死所有人。我不禁想起有名的偵探小說,故事中的凶手最後自殺了。
“但是,這次事件的凶手,好像無意殺死所有人。昨天下午,我們喝下安眠藥無法抵抗時,正是他殺死所有人的最佳時機,但是凶手卻隻殺了深月—個人。由此可以證明這一點。
“那麼,為了消除‘暴風雪山莊’所附帶的障礙,凶手究竟采取了什麼樣的手段呢?他也可能根本沒有想到這一點,可是,從他進行模仿殺人的周詳準備,以及讓我們喝下安眠藥的巧妙手法來推斷,他不可能沒有想到這一點。我認為,隻要有一點聰明智慧的人,既然選擇了這種特殊狀態作為連續殺人舞台,就會計劃以某種方式來消除那些障礙。
“至於消除障礙的方法,除了我剛才所舉的‘殺死所有人’的方法之外,還有其他方法。剛才我用過‘越縮越小的網’這個比喻,套用這個比喻來說,就是置身‘網’外的方法。這可分為兩大形態,亦即:一、一開始就不進入網中。二、從網中逃逸。
“所謂‘不進入網中’,就是不進入霧越邸裏麵。具體來說有幾種方法,例如一開始就讓大家認為他沒有來霧越邸,本來就不存在;或是讓大家以為他中途離開了;或是偷偷往來於外麵與霧越邸之間。
“而‘從網中逃逸’,就是當內部開始搜查凶手時,盡量讓自己進入非凶手的那一團人中。例如,假裝自己也是被害人;或用某種伎倆證明自己不可能是凶手。凶手究竟用了什麼方法呢?”
白須賀先生雙手交叉放在肚子上,微微閉著眼睛聽槍中陳述。槍中一直盯著白須賀的視線,轉向斜對麵的的場小姐,仿佛在問的場小姐“你認為呢”,的場小姐默默搖了搖頭。
結果,我一直沒有機會告訴槍中昨天的事。剛才兩個人一起去甲斐房間時,也隻注意著他的一言一行,所以,明知該告訴他,還是忘了說。
“可是,槍中先生,”白須賀先生徐徐張開眼睛,說,“你剛才很確定地說,會來到這裏純粹是偶然。那麼,這個房子如果真躲藏著一個對你們抱持殺意的人——一個你們不知道的人——那未免偶然得太過分了吧?”
“您說得沒錯。”
槍中緩緩撫摸著下顎,表情還是一樣緊張,但是,沉穩的態度絕不輸給麵對麵的白須賀先生。
“但是,還有一種可能性。忍冬醫生也是不久前才認同了這件事,那就是這個房子充滿了令人驚奇的偶然。而且,也未必需要什麼理所當然的動機,因為那個人也可能是精神異常的殺人魔。”
聽到槍中這麼說,白須賀先生顯得有點不高興,皺起眉頭,尖聲說:“這個房子裏沒有瘋子!”
可是,槍中很堅決地說:“有這種可能性,不過,我也同意可能性不大。”
2
“言歸正傳,我們來討論下一個方法‘從網中逃逸’。”槍中繼續說,“事件發生後,一共出現了四具屍體。經過忍冬醫生跟的場小姐兩位專家的檢驗,確認他們已經死亡。所以,當然不可能假裝被害人——裝死。實際上,昨天我們把蘭的屍體搬到地下室時,鈴藤就突發奇想去確認榊的屍體。那是因為我們都隻看過屍體,沒有用自已的手去摸過,所以會懷疑忍冬醫生跟的場小姐的死亡診斷。可是,他們確實已經死了。
“依照排除法,現在就隻剩下兩種可能性。一個是剛才白須賀先生否認的,那個對我們而言不存在的人物就是凶手。另一個就是,利用某種手段讓自己成為‘不可能是凶手’的人是凶手。前者,隻要我堅持搜索這棟房子,就可以讓真相大白,但是,目前我不打算采取這樣的行動。在此,我要對後者做詳細分析。”
正麵往外突出的窗戶外,是被白雪覆蓋的前院。在半空中飄舞的白雪已經不見了,風也靜止了。也許是暴風雪終於結束了吧,太陽光穿過雲層,在遠遠的地麵上閃爍著光芒。
“所謂‘不可能是凶手’,究竟是怎麼樣的狀況呢?”
白須賀先生再度閉起眼睛,槍中又把視線固定在他臉上,繼續說:
“最常見的,就是利用時間上的不在場證明,還有受傷、看不見、色盲等肉體上的不利條件,來否定犯案的可能性。或是,現場是密室,不可能有人進出,這也是方法之一。不過,這次的案件當中,沒有一件是密室殺人,所以不列入考慮。
“在這一連串事件中,並沒有人以肉體上的不利條件來逃脫嫌疑。勉強來說,隻有名望奈誌的‘刀刃恐懼症’。這種無形的,也就是心理上、精神上的特征,比有形的東西更容易捏造。他的‘刀刃恐懼症’究竟是真是假,我們也很難在這裏確定。”
名望奈誌坐在我旁邊,用手指頂著尖尖的下顎,微微咂著舌頭。
“從這些案件,尤其是昨天深月的案件來看,好像手無縛雞之力的女性不可能辦得到。不過,我覺得不能因此去除這種可能性。因為,我認為女性隻要有那個心,未必辦不到。而且,現在正流行凡事都要‘男女平等’的風潮,如果在此斷定女性不可能辦得到,可能會被批評我有差別待遇。所以,為了對世上的女權主義者表示敬意,我還是得認定她們的可能性。最後,還有那個拄著拐杖的神秘人物,他也表現出了他肉體上的不利條件,不過,在這裏我們暫時不談他。
“讓我們先來探討時間上的不在場證明吧。
“在第一幕時,我跟鈴藤以及死去的甲斐,都有完整的不在場證明。深月跟彩夏的不在場證明雖不完整,但也可以算是。第二幕蘭被殺時,沒有一個人有不在場證明。第三幕時,白須賀先生,您跟鳴瀨先生、井關小姐跟末永先生這兩組,彼此確認了對方的不在場證明。至於第四幕,目前還沒有確認。”
槍中巡視在座的人,說:
“有沒有人可以在此提出不在場證明?根據忍冬醫生的判斷,甲斐的死亡時間大約在淩晨2點到4點之間。”
沒有人作答。
“在這四件案子當中,隻有第一幕與第三幕有人有不在場證明。”
槍中吐了一口大氣,繼續說:
“現在,我要配合剛開始時我所提到的兩大類問題的另一個問題來思考,也就是‘凶手為什麼要采取北原白秋的《雨》來模仿殺人’這個問題。
“在這四個案件當中,大家都看得出來,模仿工作做得最徹底的是第一幕。這也許跟第一次做有關係,可是,跟後三次比起來,所花的工夫明顯多了許多,我覺得這之中一定有什麼特別用意。所以,現在我要花一點時間,把探討焦點放在第一幕榊由高被殺的事件上。
“先回顧一下那個事件的大略情形。
“榊的屍體是17日早上7點半,在溫室被末永先生發現的。現場狀況如下:屍體躺在溫室中央,姿勢有點奇怪,雙手像保護著心窩一般環抱著身體。殺害方法是先從後腦勺擊昏再勒斃,凶器是北原白秋的書與榊的皮帶。屍體上方吊著灑水壺,裏麵塞著水管,水不斷滴落著。屍體腳邊有一雙紅色木屐,此外,除了陳屍的廣場之外,靠近溫室入口附近的通道上,有被殺害的痕跡,還掉落著那兩件凶器。
“驗屍結果,推斷大約已經死亡六到九個小時。這是曾經替警察工作過的忍冬醫生,跟的場小姐商量過後,慎重推斷出來的時間。當時是早上9:10左右,所以倒回去算,死亡推定時間大約在16日下午11:40到17日淩晨2:40之間。他們說即使有誤差,頂多也隻是加減十分鍾的程度。
“這個案件最引人注目的特征,當然是模仿殺人。灑水壺灑下來的水、紅色木屐、北原白秋的書——很明顯可以看出來是在模仿童謠《雨》。
“好,再讓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凶手究竟有什麼用意?為什麼非使用白秋的《雨》不可?
“‘模仿殺人’一定有某種意圖存在——可以分成三種情形來思考。
“第一種是,凶手使用‘模仿殺人’來裝飾屍體。在這種情形下,探討凶手究竟是‘模仿什麼’來殺人,就沒有任何意義了。也就是說,凶手隻是想借由‘某種’模仿殺人的方式,讓屍體成為‘觀賞品’而已。
“第二種是,《雨》這首歌或詩、詞句,對凶手具有某種重要的意義。那麼,用《雨》進行模仿殺人這個事件本身,就是凶手的主要目的。在這種情形下,進行模仿殺人,對凶手而言,也是一種訊息的傳達。
“第三種是,裝飾屍體或‘雨的模仿殺人’等表麵行為,都不是凶手的真正目的。在這種情形下,‘模仿殺人’不過是一種障眼法,凶手企圖用誇張的東西,來吸引大家的注意力,掩飾凶手不想被發現的事實。例如凶手身份、犯案實情、對凶手不利的證據等等;或是想借此製造出對凶手有利的某種假象。
“第一和第二種情形,都要歸結於心理與內在的問題,很難下正確判斷。從‘讓屍體成為觀賞品’、‘裝飾屍體’、‘對歌或詩的執著’等詞句來聯想,最容易想到的就是虐待狂、盲目崇拜、偏執狂、妄想症等異常心理。也就是說,凶手是在某種異常心理的觸動下,進行了‘模仿殺人’。但是,我實在無法認同這一點,如果說為了複仇,讓屍體成為‘觀賞品’,也許有可能,可是仍然太缺乏說服力了。
“那麼,第三種情形呢?我還是支持這個論點。‘模仿殺人’本身沒有任何意義,凶手的真正意圖是借由這樣的行為來掩飾某種事。”
槍中的語調更加銳利了。
“大家想想在第一幕中,構成‘雨的模仿殺人’的條件——從灑水壺中流出來的水、放在腳下的紅色木屐,還有白秋的詩集。
“凶手讓現場‘下雨’,是為了掩飾某種東西,還是認為紅色木屐跟白秋詩集出現在溫室裏太不自然,所以才模仿了《雨》的歌詞?
“在此,我有個問題想問鳴瀨,可以嗎?”
“是!”即使是突然被叫到名字,站在主人背後的管家,表現出來的態度還是跟平常一樣。
“那雙木屐有什麼奇怪的地方嗎?”
鳴瀨搖搖頭,回答槍中說:“沒有,隻是被水淋濕了而已。”
“如果小心把水擦幹,放回大廳玻璃箱裏,你會發現哪裏不對勁嗎?”
“我想應該不會。”
“那麼詩集呢?如果把那本弄髒又損毀的書,若無其事地放回原來的書架上,你會看得出來嗎?”
“隻要好好放回原來的位置,恐怕要等到曬書時才會發現吧。”
槍中露出很滿意的表情,謝過鳴瀨後,又把視線轉回白須賀先生臉上,繼續說:
“您也聽到了,凶手那麼做並不是為了木屐或書。即使紅色木屐跟白秋的詩集會妨礙到凶手,凶手也不必大費周章來掩飾這兩樣東西,隻要像我剛才說的那樣,把東西放回原處就行了。
“那麼,隻剩下從灑水壺灑出來的‘雨’了。在此,我們必須先去除‘白秋的《雨》’這個附加意義,單純思考這個舉動的意義。當我們把從灑水壺滴下來的‘雨’視為一種現象時,它原本擁有的要素是什麼?不用說,當然就是‘聲音’。跟‘水’兩種要素。
“灑水壺的‘雨’是企圖用水聲來吸引人們的注意,還是為了掩飾某種聲音?——答案是‘N0’!因為那間溫室跟本館相隔一條長長的走道,溫室裏的水聲根本不可能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所以根本不需靠水聲掩飾聲音。既然是不怕被聽到的聲音,又何須費工夫去隱藏呢?實際上,那具屍體也是末永先生早上照平常時間去溫室時才發現的,那之前根本沒有人發現。
“既然與聲音無關,那麼,就隻能往另一個要素‘水’的方向去想了。在屍體上灑水就是凶手的真正目的嗎?如果是的話,凶手為什麼必須把榊的屍體淋濕呢?”
洋洋灑灑的推論,大概就要突破某個關卡了吧?槍中停下來,環視默默傾聽的我們的臉,又重複了一次同樣的問題:“凶手為什麼必須把榊的屍體淋濕呢?”
他自己回答說:
“我認為有三個答案:
“第一個是,淋濕屍體以達到某種物理性或生理性的效果。例如,屍體上有不想讓我們發現的內出血或輕微燙傷,所以,凶手企圖用水冷敷。不過,對已經死亡的身體冷敷,恐怕也恢複不了原狀了,這隻是舉例而已。的場小姐也說過,那是湖水的水,而這裏的湖水溫度又比較高,所以,用這種水來冷卻恐怕也得不到預期的效果。我也想過其他情形,例如屍體有極高的熱度等等,可是,這些都跟這個案情配合不起來。
“第二個是,凶手企圖用水洗掉什麼東西。可能有凶手不想讓我們看到的某種東西,附著在屍體身上或陳屍地點附近。凶手用水把那些東西衝幹淨後,為了掩飾衝過水的行為,就故意讓灑水壺灑出‘雨’來。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那個附著物到底是什麼東西?白須賀先生,您認為是什麼呢?”
這之間,霧越邸的主人一直閉著眼睛,大概是這個問題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吧,當槍中這麼問他時,他緩緩地張開了眼睛,綻開嘴角微笑說:“這要問凶手才知道吧?”
槍中點點頭,很認真地說:
“沒錯,正是如此。再怎麼想也不可能知道那個附著物是什麼,可能是什麼粉,可能是液體,也可能是某種味道。更具體來想像,可能是凶手的唾液、凶手的血液、凶手的吐瀉物、凶手臉上塗的脂粉、香水的味道等等……可是,被水衝走,我們就無法正確判斷出那是什麼東西了。
“可是為了不讓我們知道要衝洗掉的某種東西,而大費周章地布置出那樣的情況,我覺得一點意義也沒有,我認為凶手完全沒有必要那麼做。”
槍中緩緩撩起垂落在前額的頭發。
“最後的第三個答案,就是因為某種原因,屍體本來就是濕的。凶手為了隱瞞這個事實,才布置了灑水壺。”
3
“榊由高的屍體,因為某種原因,本來就是濕的。凶手無論如何都不想讓人發現這個事實,為什麼呢?我確定事情的真相就隱藏在這個答案中。
“讓我們來探討,屍體為什麼在凶手那麼做之前就已經濕了?由‘身體會弄濕的狀況’,以及‘弄濕身體的水’來思考,首先想到的就是入浴——泡澡或是淋浴的熱水。其他還有湖水——霧越湖的湖水,以及戶外的雪……
“但是,榊的死因毫無疑問是勒斃,現場也毫無疑問是在溫室裏麵。現場地板上還有明顯的尿失禁痕跡,怎麼看都不像是偽裝出來的。完全沒有在其他地方被殺——例如屋外,或是溺死等可能性。對吧,忍冬醫生、的場小姐?”
槍中依序看看兩位醫生的臉。
“我沒有異議。”
忍冬醫生回答說。的場小姐也默默地點點頭。
“也就是說,屍體不可能是在被殺死時弄濕的。那麼,不是被殺之前弄濕的,就是被殺之後弄濕的。
“以非常普通的常識來判斷,我支持後者。因為,如果是在被殺之前弄濕的——例如,榊剛洗澡淋浴過後;或是在湖水遊泳過後。當然這是不可能的事,可是,就算真是這樣,凶手也沒有隱瞞的必要吧。
“所以,我認為榊的身體是在死後——被殺之後,才被弄濕的。
“屍體是在死後被弄濕的,究竟是怎麼弄濕的,我們先配合剛才所舉的例子——浴缸或淋浴的水、湖水及外麵的雪來探討。
“首先來探討浴缸,我們所使用的浴室在二樓盡頭,而殺人現場在溫室入口附近。如果屍體是在浴室弄濕的,那麼,凶手就是在溫室殺死榊,再扛著屍體回到主屋,爬上二樓,走到浴室。然後把屍體弄濕後,再把濕答答的屍體扛回溫室。就現實來看,凶手根本不可能這麼做。這樣的解釋,既荒謬也沒什麼意義。
“那麼,弄濕屍體的水,不是湖水就是外麵的雪。不管是哪一種,都隻要稍微移動屍體,把屍體從溫室拖到走道上,再拖到旁邊的平台上就行了。以榊纖細的身材來看,移動那樣的距離並不是很大的問題。所以,我認為這是最有可能的答案。”
通往溫室的玻璃牆走道上,有一個門可以通到外麵平台。
這個門可以輕易從裏麵打開或關上,所以,那樣的移動並不困難。
“說到這裏,就可以了解屍體為什麼呈現出那麼奇怪的姿態。”
槍中繼續說:
“一般人都知道,在死後沒多久移動屍體,改變屍體的姿態,屍斑就會隨之移動。屍斑是血液的‘就下現象’,所以,當血液還具有流動性時,屍斑就會往下麵的部分移動。例如,剛開始仰躺的屍體,在一定時間後讓他趴躺的話,身體兩側也可能出現屍斑。據說,法醫就是根據屍斑的移動狀態,來推測屍體被移動的過程。
“凶手可能具有某種程度的法醫學知識,為了不讓我們發現他曾經移動過屍體,特地將屍體最容易移動的雙手纏繞在身體上固定住,讓屍斑的移動減到最低。
“凶手費盡千辛萬苦,把屍體通過走道的門拖出戶外,讓外麵不停下著的雪弄濕屍體。姑且不論他是不是還把屍體丟進了湖裏泡濕,請問凶手的目的到底是什麼?”
槍中緩緩巡視每一個人,確認我們的反應。就這樣沉默了好長——有點太長的一段時間。
白須賀先生微微張開眼睛,嘴角泛著慣有的微笑。在白須賀先生旁邊看著槍中的的場,眼神非常嚴肅;站在主人斜後方,動也不動一下的管家還是麵無表情;坐在牆邊的井關跟末永,雖然看得出幾分緊張,基本上還是與鳴瀨一樣,麵無表情。坐在我旁邊的名望奈誌,撅著嘴,抓著頭;左邊麵對槍中的忍冬醫生跟彩夏坐在一起,從我這裏看不到他們的表情。
“原來是這樣啊。”
過了好一會兒,忍冬醫生突然喃喃說著。槍中好像就在等這一刻似的,立刻接著說:
“您懂了嗎?醫生。”
“首先來談深月跟彩夏,彩夏說她睡不著所以去了深月房間,兩個人聊天聊了一陣子。這時候該懷疑的,當然是去深月房間的彩夏。而且,深月在第三幕時被殺了。
“凶手就是她——彩夏,是不是呢?”
“咦?”彩夏發出驚懼的叫聲。
槍中看她一眼,馬上輕輕搖搖頭說:
“彩夏跟深月在一起的時間是淩晨12點到淩晨2點,雖然也算是有不在場證明,卻不夠完整,甚至可以說是幾乎不成立。
“把屍體放在戶外一段時間,究竟可以讓死體現象減緩多少?可以讓死亡推斷時間延緩多久?即使凶手查過圖書室的法醫學書籍,也無法正確計算出來。所以,凶手要偽造不在場證明,必須盡量放寬時間範圍。可是,淩晨12點到2點這麼狹窄的時間範圍,很容易就會超出凶手所計算的時間。而實際上,彩夏跟深月的不在場證明也不完整。如果她是凶手,應該會更慎重決定製造不在場證明時的時間和範圍。所以,我可以斷定彩夏不是凶手。”
槍中先看一眼鬆了一口氣的彩夏,再把視線轉向我。
“接下來是鈴藤跟我,我們兩個人在晚上9點半大家解散沒多久後,就一起待在圖書室裏,從晚上9:40左右一直待到淩晨4點半左右。比實際推定死亡時間範圍還早,所以,我們兩個當然都不可能有機會行凶。既然我跟鈴藤都不是凶手,那麼,”槍中做個深呼吸,接著說:“就隻剩下甲斐幸比古—個人了。”
4
“甲斐來到有我跟鈴藤在的圖書室時,是16日晚上10點半左右,離9點半的解散時間已經一個小時了。在這一個小時內,他非常有可能把榊找到溫室再殺了他。”
槍中沒給他人插嘴的機會,緊接著說:
“在此,讓我們假設他就是凶手,重新架構他的犯罪經過。
“他用事先從圖書室拿出來的書,趁榊不注意的時候把榊打昏。因為他不是拿棒子或裝飾物等當凶器,而是拿一本書,所以對方一定不會起疑。把榊打昏後,再用榊身上的皮帶把榊勒斃。
“然後,甲斐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來到圖書室。我跟鈴藤在圖書室討論下一場戲的事,大家都知道。萬一我們不在圖書室,他也可以隨便找個借口到某個人的房間去。就這樣,一直到17日淩晨3點多,他都跟我們在一起。那麼,他把屍體搬出戶外,究竟是在來圖書室之前還之後呢?據我猜測,應該是之後。
“剛才我也稍微提過,簡單來想,如果把屍體搬到冰點以下的戶外冷凍,放在戶外多久,死體現象的進行大概就會停止多久。我不知道實際情形為何,不過,凶手應該是這樣計算的。假設甲斐是凶手,他在去圖書室之前就把屍體搬到外麵去,那麼,一直到他離開圖書室的3點多為止,屍體已經被放在雪中四個半小時以上了。這麼一來,他所製造的不在場證明就沒有意義了。假設他是在晚上10點殺死榊,然後把榊放在戶外四個半小時,讓死體現象延遲四個半小時,那麼,死亡推斷時間就會變成淩晨2點半。當然,這個推斷還會預留相當大的緩衝時間,這麼一來,他的不在場證明就未必會成立了。
“所以,甲斐應該是在製造完不在場證明——亦即淩晨3點以後,才再度下樓,把屍體搬到戶外。在那段時間內,我想屍體是被放置在走道上。因為,如果一直放在溫室裏,等他要把屍體放到外麵延緩死體現象時,他想要延緩幾小時就得放置幾小時。例如,如果要讓10點死亡的屍體,看起來像是淩晨1點死的,至少得把屍體放在外麵冷凍三個小時。可是,從淩晨3點開始放置三個小時,就得放到早上6點鍾。而甲斐觀察過前天早上的情形,知道這個家大概7點就開始活動了,所以,他不能拖到那個時間。
“因此,他先把屍體移到走道上。因為走道上沒有暖氣,雖沒有外麵溫度那麼低,也算是相當低的低溫狀態,可以讓死體現象的進行比在溫室延緩一些時間。先這麼做,不需要把屍體放在外麵三個小時,就可以縮短很多時間。也就是說,他兩度模糊了死亡時間。”
來到霧越邸的第二天下午,大家都睡得很飽,消除了疲勞,隻有甲斐一個人顯得睡眠不足,眼睛還嚴重充血。第三天早上——榊被發現陳屍溫室的早上,他看起來更疲憊了。如果真如槍中所說,他進行了那樣的殺人計劃,那麼,就可理解他為什麼顯得那麼疲倦了。
“這樣看來,甲斐就是凶手這個假設,應該沒有什麼理論上的問題吧。另外還有幾件事可以證實,例如——
“為了讓他的伎倆得逞,最好有技術熟練又值得我們信賴的驗屍醫生在。關於這一點,曾經幫警察工作過的忍冬醫生是最好的人選。甲斐事先就知道醫生有這樣的經曆嗎?——是的,他知道。第二天下午,鈴藤跟醫生在沙龍談話時,因為餐廳跟沙龍之間的門開著,所以,坐在餐廳裏的我、深月跟他,都聽到了他們的談話。而且,在的場小姐被正式介紹給我們認識之前,忍冬醫生就跟我們提過,這個家有一個專屬醫生。經過兩個醫生討論確認,更可以提高死亡推斷時間的可靠度。可靠度越一高,就越可以確保他的不在場證明。
“那麼,他有關於死體現象的知識嗎?有的。他說過,他本來想讀醫科,所以,他的法醫學知識也許會比一般人強;而且,在我們這一群人之中,他是推理小說看得最多的人。所以,當他要殺人時,當然會很自然地想起‘模仿殺人’或製造不在場證明等等。至於把屍體放在低溫或高溫的環境中,以攪亂推定死亡時間的伎倆原理,在推理小說中也有幾個很有名的應用例子,他很可能是從中得到了靈感。
“他知道這棟房子有那樣的溫室跟走道嗎?——他當然知道。第二天下午,當我跟鈴藤發現溫室時,沒多久他也來了。所以,他事前已經知道:溫室的溫度維持在25℃、走道上沒有暖氣、走道上有一個門通往外麵平台。”
接著,槍中說出他的推理結論:
“既然所有條件都齊全了,我們可以斷言,凶手就是甲斐幸比古。”
“可是,槍中,甲斐他……”
名望奈誌想發表意見,槍中微微舉起手來,阻止了他,自己繼續說下去。
“他在第一幕所采取的行動,應該就如我剛才所推測的。他把榊的屍體搬到外麵雪地上,經過一兩個小時,他認為時間差不多了,再把屍體搬到溫室內。為了掩飾屍體被雪沾濕的事實,他才模仿白秋的《雨》,布置成‘模仿殺人’。把從大廳拿來的木屐放在屍體腳下、讓灑水壺滴下水來……
“至於他為什麼會選擇《雨》呢?因為第一天晚上,我們在沙龍聽到了音樂盒裏的音樂,當時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所以,當他擬定殺人計劃時,想到利用音樂盒的音樂,也是很自然的事。
“還有一點要補充的是,他為什麼不把屍體放在殺害地點,而要搬到溫室中央?
“理由是,他不希望被殺害的痕跡——失禁的痕跡,被灑水壺的水衝掉。因為對他而言,最大的威脅是有人懷疑屍體曾被搬出溫室外;或是從溫室外搬進來。他曾經三度搬動屍體——把屍體從溫室搬到走道、從走道搬到平台、從平台搬回溫室。如果被發現屍體搬動過,就會破壞他偽造不在場證明的計劃。在搬運屍體時,他除了固定好屍體的手之外,一定也很注意屍體的整體姿勢。屍體放在走道上時所留下的痕跡,他一定也仔細擦幹淨了。讓大家相信屍體一直在溫室裏,憑這一點來推定死亡時間,是這個計劃成功的第一要件,所以,他一定要留下‘在溫室內殺害的痕跡’。因此,灑水壺的‘雨’,必須在不同的地方下。”
甲斐就是凶手。
聽完槍中非常理論性的推理,我想起了甲斐纖細的五官與神經質的性格,還有他那壯碩的體格。沒錯,如果是他的話,一定可以注意到所有細節,如槍中剛才所說那樣,輕而易舉地多次搬動屍體。
“可是——”
聽到我衝口而出的“可是”,槍中立即反應說:
“你是說今天早上的事嗎?”
“嗯,”我疑惑地說,“那麼甲斐昨晚怎麼會……難道,他真的是自殺嗎?”
“沒錯,”槍中很肯定地回答,“他是受到良心的苛責而產生恐懼,當然,這種事要問他本人才知道。不過,我可以確定甲斐的死的確是自殺。昨晚他那麼慌慌張張地衝出去,也是同樣的道理。他不是害怕成為下一個被害人,而是因為自己是凶手才企圖逃走的。逃亡不成,他就選擇了自殺。”
“可是,那些人形怎麼說呢?”
“那是因為地震的關係。”
“沒有地震啊。”
“我說地震隻是一種比喻。”槍中看著我,縮起肩膀說,“我,的意思是,芥子雛不是有人特意扳倒的,而是因為那個樓梯平台的震動倒下來的。”
“怎麼說?”
“甲斐把繩子的一端綁在欄杆上,另一端做成環結套在脖子上,從那個樓梯平台跳下來。欄杆一定會受到很大的衝擊;當他垂下來大幅度搖晃時,也可能撞到下麵的柱子,這樣的衝擊讓樓梯平台產生了地震般的震動。這樣的震動當然也會影響到放在那邊的雛壇,震倒那些小雛娃娃。”
“原來如此,所以你才……”
我想起剛才槍中去察看人形時,在樓梯平台上發出的聲音——咚!非常沉重的震動聲。他八成是在樓梯平台上跳躍,實驗地板搖動的程度。
甲斐真的自殺了?昨晚我們一起目擊那個戴能麵具的人物後,他知道再也隱藏不了自己的罪行;或承受不了這樣的壓力,所以下定決心結束自己的生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