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者主權是一個與消費者主權相對立的概念。加爾布雷斯從現代公司以實現“穩定”為首要目標這一點出發,提出了生產者主權論。
消費者主權是指在商品市場上消費者占據主導和支配地位的狀況,消費者的購買和消費決策決定著生產者生產什麼。
而生產者主權則是指生產者決定生產什麼產品並控製價格,消費者要根據生產者的意誌來進行購買和消費。加爾布雷斯認為,在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生產者設計和生產產品,並控製著產品銷售價格,然後通過龐大的廣告、通訊網絡和推銷機構對消費者進行“勸說”;現代大公司還對政府進行遊說,以左右政府的采購決策。這就是生產者主權論的主要內容。
隨著經濟的發展,在科學技術進步的影響下,西方社會經濟發生了變化,加爾布雷斯通過對大公司發展特征的研究,提出消費者主權被生產者主權所取代的觀點。新工業國的形成,企業權利從資本所有者手中轉入“專家組合”手中,專門知識是最重要的。企業權利的轉移,決定了企業目標的變化,企業的穩定、經濟增長和技術進步,成為更重要的目標。因此,在現代社會中,大企業總是不斷自行研究、設計、開發新的產品,自行安排生產,自行規定價格,然後通過龐大的廣告網、通訊網和推銷機構向消費者進行勸說,讓消費者按照品種、規格、價格來購買商品,形成了消費者聽從生產者的意旨來購買的情況,即“生產者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