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節 三份提案 (1 / 1)

一、諸腐敗現象之中,以貪汙受賄行徑對國家對人民利益的危害最為直接也最為嚴重;而貪汙受賄行徑,又必與各類工程項目發生關係。項目越大,投資額數越高,貪汙受賄亦越嚴重。每每,一項工程從招標到實施的過程,便有一名甚至幾名因貪汙受賄而東窗事發,結果成階下囚的官員。通常情況又往往是西院失火才導致東窗事發,足見預防性監督是多麼地不利。

今後,不論是國家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以及各省投資的巨大工程項目,投資超過一億或兩億的,除因保密性質不便公開而外,皆應提前向全社會公開—比如投資具體額數,招標與中標過程,誰是總負責人;誰負責采購;誰負責工程實施等等,都應分開得清清楚楚,歡迎所有公民、民主黨派、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們質疑、監察,甚至提出對負責人的資格否定。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一切意見、建言供參考;而否定理由成立的情況下,當予以采納。

而投資(主要指政府投資)數額較低,比如在五千萬至一億或兩億之間的,也應在政府各部門內部以及各級人大、政協範圍內實行公開,以主動接受監督並便於監督。

二、中國目前仍有不少農村,因這種那種原因,總體處於極其破敗之境。對於已離開的形形色色的人們,可曰之為“不願回顧的家園”或“傷心家園”;對尚留在那樣的農村的人們,則可說是“絕望的家園”或“嫌惡的家園”、“惱火的家園”。

那樣一些農村,一般存在於僻地。

農村城鎮化進程的國策,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難以變成其農民過上好生活的希望。目前建築材料漲價,以為那裏的農民靠外出打工掙錢自會改善家園麵貌,基本上是不切實際的想法。而不管是誰,如果在農村的家園是那般情形,並且又幾乎被忽視,每一想及,心緒必會糟透了。

建議中央政府開始實行“改變傷心家園”計劃—像普查人口一樣,對於中國究竟還有多少那種破敗之相令人不忍目睹的農村開展普查,分出等級,從最令人傷心的農村一批批進行改造。

總之,應提出這樣的口號—從中國大地上消除被“嫌惡的家園”!一個五年一個五年地堅持下去,必見成效,也必受到人民的擁護。

當然,這是需要花大錢的事情。但這種錢國家最值得花,也最該花。經費應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農民本人三方麵按適當比例組成。農戶所承擔不應高於一半,並給予貸款優惠政策,以自願為原則。

三、中國現有“留守兒童”八千幾百萬。中國進城務工的農民父母之人數還會不斷增加。那麼,在未來十年內,中國“留守兒童”的數量估計將過億。

不是所有進城務工的農民的家園都是“傷心家園”。

也不是所有“留守兒童”都一概地命運特別淒慘。

這裏所言的,是那些“留守”在破敗農村的兒童、少年。那些農村既破敗,一般也就沒有像樣子的學校。沒有像樣子的學校,自然也就沒人願在那些農村當老師。

所以,那裏的“留守兒童”,確乎既不但“留守”,而且經常流淚,更往往失學。他們若想上學,往往是年齡小小的便成了鎮、縣學校的“住宿生”。而一到假期,多數又隻能回到農村,淪為缺少成人照料的兒童、少年。

使他們都隨父母去到城市,進入城市的學校,願望是良好的,但短期內實現起來既不現實,也往往影響他們的父母在城市裏的工作穩定性。

建議—在對那樣一些破敗農村實行麵貌改造的同時,可考慮建有“當代塾學點”。孩子多的大村可建一處,孩子少的小村可二三村建一處,村與村相距以不超過孩子們的步行限度為宜。

在從前年代,中國的塾學,為中國培養了一代代優秀的兒童、少年。其中不少,接受了那種啟蒙教育後,成長為國家棟梁。那類塾學,五六個孩子也教,十幾個孩子也教,二十幾個孩子也教。

我認為,在中國的有些農村,應該嚐試進行“當代”塾學“教育”。受此種教育的農村小學生,升入鎮、縣中學時,應按各地常規照例接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視、拒收。

而塾學教師,可由各村推薦農村小學的退休教師;工資享受當地正式教師之返聘待遇,由家長及地方財政補貼達標。而責任是既不但教授文化知識,還要代家長育人,形成“留守兒童”在農村有人管的局麵。

而各農村黨支部,則應將對農村“塾學點”的監察、要求,當成一項重要的工作來抓。

也許,中國“當代塾學點”之嚐試,還能為中國之教育,實踐出一種新途徑。

注:此三項提案,因作者本人今年“兩會”請了病假並獲批準,於春節期間記於日記之中,打算在“兩會”結束,國務院新班子組成之後提交。本書編者征得作者本人同意,從其日記中摘出,收入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