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金融資產(3)(1 / 3)

把公允價值計量的兩類金融資產(在交易中和可供銷售)引入B公司的財務報表,並報告了兩類金融資產在把第一季度末的公允價值調到第二季度末的公允價值所引起的公允價值變動的處理方法。前一類變動數直接計入收益表;第二類變動數則計入全麵收益表中的其他全麵收益。雖然表麵上,這兩種未實現的損失分別進入不同渠道,但殊途同歸。最後,還是注銷B公司的權益,使之變成負數,即淨虧資產50萬美元。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重點放在本文假設的數字上,因為未實現的損失是不能同已實現的收益混淆起來的。數字的大小是無關重要的。因此:第一,上例中的數字當然隻是作者的假設。其所以要列示幾個有假設數字的極為簡化的財務報表,隻是便於讀者了解不同分類的、以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資產,其公允價值變動將影響到何種收益報表,而最後,還是會影響到2008年第二季度末的資產負債表。第二,在會計實務中,企業若持有金融資產運用公允價值計量並在後一報告期仍調到當時的市價,產生新的公允價值[即進行所謂“新起點計量”(Fresh-start measurement),比如上例中兩類金融資產分別由3月31日的200萬美元與300萬美元調到6月30日的150萬美元和200萬美元]並將公允價值變動(未實現損失50萬美元和100萬美元)分別計入收益表與全麵收益表(其中的其他全麵收益——此間是其他全麵損失)。我們要問:在現實會計實務中,即使按一級估計所取得公允價值,它能公允地代表某企業報告日的現實價值嗎?不可能!因為該企業在報告日並未按一級估計的公允價值賣掉該金融資產,從而並未真正按當時公允價值如數獲得現金流入。公允價值計量就是建立在假想的(預期的)交易的基礎上的。所以,本例的數字是假設的,公允價值的金額(即使有活躍市場的報價)也是假設的。如果說,報告日是當前,那麼,過了報告日豈不是過去?從時間段來看,隻有過去和未來能夠成為一個時間段。從過去看,例如一個企業的過去可能是百年老店(如北京同仁堂),或已創辦幾十年或幾年。

總之,過去能夠成為一個時間段(即時間的積累)。未來也是一個時間段。企業的未來是不可估量的。持續經營的企業就說明它有未來的發展的前景。當前則不同。它總是指某一時日,是一個瞬間,一過即逝。當前不可能成為時間段。公允價值(假定屬於一級估計)是當前的資產的市場價格。凡當前仍繼續持有的(並未交易)金融資產,這個市場價格不過是其假想(估計)的價值而已![潛台詞是:要是今天把資產出售,可按當前的價格收到現金。如果過了今天,再出售,就不會再按當前(今天)的價格收到現金了,因為明天(代表明天的當前)的市場價格會變,公允價值也會變]。僅僅從這點看,按公允價值計量並在表內確認的金融資產,不論是否在報告日市價(我們隻考慮一級估計),它都是該項資產的假想交易價或期待的交易價,而絕非該資產實實在在的已經出售的價格。說得更簡單一點,是持有資產待價而沽的當前估計價。試問,這與本文舉例中的假設數字有何本質的區別?現在放在人們麵前的報告數字可能有兩個:一是按曆史成本計量的資產;二是按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這兩個數字並非絕對排斥而各有它的用途。前一個數字代表購入該資產時,企業資本的實際耗費,是企業投入資本形態的轉換[如用現金購入一台機器,是資本的現金形態轉換為固定資產(機器設備)形態],它如實反映企業經營的曆史。而且,對於計算成本和確定收益(已實現的)都有用處;後一個數字對經理層投資、理財的決策可能相關。如果不出現金融危機或其他經濟危機,有活躍的市場與有序交易而調到市場價格將不會大起大落,企業管理當局意欲在報告日出售該資產當然可按當前市價收到現金(或其等價物),即使在近期內出售,也可能按接近於當前市價出售(如果出現金融危機,價格的變動失去規則,大起大落將難以避免)。但是把公允價值計量引入資產負債表的根本問題是背離了APB所描述的財務會計的基本特征之一——“雖然在財務會計上,估計是不可避免的,但應試圖使估計的作用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