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資產減值(3)(1 / 3)

六、關於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差異比較

相對其他資產項目而言,無形資產(不論是可確指的無形資產如專利權,還是不可確指的無形資產如商譽)減值準備的計提最為複雜,因為無形資產通常不存在著活躍的交易市場,且無形資產本身往往難以獨立創造現金流量,為此,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一般應以CGU為基礎。按照IAS36的要求,當CGU的可回收金額低於其賬麵餘額時,減值損失首先分攤至商譽,剩餘部分再按其他資產(通常不包括流動資產)賬麵餘額的比例予以分攤。我國的《企業會計製度》和《無形資產》準則沒有采用CGU的概念,故對此尚未做出明確規定。其結果,許多上市公司均在單項無形資產的基礎上按照所謂的“收益現值法”確定減值準備。這種做法蘊涵了兩個假設:(1)無形資產能夠獨立創造現金流量;(2)如果無形資產不能獨立創造現金流量,則企業創造的現金流量總額能夠分配至特定的無形資產項目。以這兩個嚴重脫離實際的假設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不僅違背了無形資產在現金流量創造方麵的特性(即無形資產的現金流量潛能依附於其他生產要素),而且導致一些別有用心的上市公司利用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規避監管。從理論上說,無形資產按收益現值法評估無可非議,但在實務工作中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1)收益現值法依賴於一係列難以驗證核實的假設(未來盈利水平、盈利水平的時間分布、折現率等),不同的假設必定帶來不同的評估結果,如何防止企業濫用評估假設操縱評估結果;(2)在當前的曆史成本會計模式下,按收益現值法評估的無形資產應否調整入賬;(3)調整入賬後,如果評估時所依賴的假設發生實質性變化(如原假定未來期間可以實現盈利,而實際卻發生了虧損)時,無形資產如何計提減值準備,是全額還是部分計提減值準備。倘若這些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濫用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現象將無法製止。

【案例分析】W公司的巨額資金長期被其大股東占用。為了解決這一問題,W公司與其大股東於2000年6月進行了資產置換,大股東將評估值為31200萬元的商標權作價30000萬元,並與W公司賬麵上應收大股東的款項進行置換。2001年末,W公司對置換入的商標權確認了13430萬元的資產減值準備,減值幅度高達44.8%。在上述資產置換中,商標權就是按收益現值法評估的。當時評估機構預測了2001至2003年度的盈利,2004年起則按固定比例測算盈利。根據貨幣時間價值原理,2001至2003年的盈利在評估值中占據很重要的地位。然而,2001和2002年,W公司分別報告了9.7856億元和1.008億元的虧損。令人費解的是W公司在2001年度對商標權計提了1.343億元的減值,2002年度W公司仍然發生虧損,但在該年度W公司卻未對商標權計提任何減值準備,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的隨意性由此可見一斑。商標權的價值在一年半的時間內發生如此大幅度的變化,足以表明W公司的大股東和評估機構有濫用評估假設操縱評估結果之嫌。實際上,W公司的商標權不僅無法獨立創造盈利或現金流量,整個W公司長期的盈利或現金流量即使能夠準確預測(實際證明連下一年的預測也不準),也難以按客觀基礎分攤至商標權。至於2001年度W公司是如何確定1.343億元的商標權減值準備,更令投資者難以判斷,W公司也未在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而在同樣是發生虧損的2002年度,W公司既未對商標權計提減值準備,也未作任何說明。

【案例分析】T公司1999至2002年的經營業績經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2000年的銷售收入和淨利潤分別達到50419萬元和24191萬元,與1999年相比,增幅分別為177%和297%。然而,2001年T公司的經營業績卻發生了“變臉”,銷售收入銳減至10043萬元,淨利潤跌至-58412萬元。2002年,T公司“起死回生”,銷售收入增至16099萬元,實現了淨利潤1642萬元。T公司的經營業績在2000年達到曆史最高水平,主要原因是在2000年9月該公司以31800萬元向ZHC公司購買了“奇聖膠囊”的全部生產及經銷權。然而,好景不長。2001年,T公司的經營業績跌入了低穀,其主要原因一是“奇聖膠囊”的銷售收入銳減,且2000年銷售的2.77億元“奇聖膠囊”中有近一半發生了“退貨”(實際上是2000年確認了虛假的銷售),二是該公司在2001年末對“奇聖膠囊”的攤餘價值28090萬元全額計提了減值準備。到了2002年,T公司成功地“扭虧為盈”,實現了1642萬元的淨利潤。扭虧的秘笈在於,2001年對“奇聖膠囊”全額計提減值準備,使2002年“節省”了3180萬元的無形資產攤銷費。剔除這一因素,T公司2002年實際上虧損了1538萬元。正是因為通過濫用無形資產減值準備,T公司避免了連續兩年虧損,逃脫了被“特別處理”的命運。那麼,“奇聖膠囊”到底價值幾何?T公司的年度報告顯示,“奇聖膠囊”轉讓之前在ZHC公司的賬麵上的餘額為1245萬元,2000年6月T公司和ZHC公司聘請一家知名評估事務所對“奇聖膠囊”的評估結果為44300萬元,評估增值高達3458%,2000年9月,T公司與ZHC公司達成的轉讓價格為31800萬元(相當評估值的72%),2000年和2001年這項無形資產的攤餘價值分別為31270萬元和0。不到兩年的時間,“奇聖膠囊”的價值發生如此天翻地覆的變化,足見收益現值法的“魔力”之大,T公司“善用”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更是令人歎為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