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你可以決定采取什麼方向。談生意采取橫向談生意的方式,你可以將準備洽談的議題全麵鋪開采;並且規定好海輪要討論多少個問題,按順序一輪一輪地談。采取縱向談生意的方式,你可以把要談生意的問題整理成一個序列,按問題的內在邏輯要求,按順序進行談生意,一次隻談一個問題,這個問題不徹底解決則不進行下一問題的討論。
(3)你可以訂立不同的談生意方式。①常規式談生意。在你與固定客戶之間;經過好幾次交往,交易條件已趨定勢,你可以決定仍跟以前一樣的交涉程序、條件、經驗為基礎進行亦步亦趨的常規式談生意。②利導式談生意。你在充分研究對方生意人心理活動的基礎上,迎合、利用對方的主體意願,誘發其向利於自己的目標靠攏。你可以將計就計,投其所好,先易後難地提出一些議題,而且使這些議題能使對方接受,以使對方樂於合作。③迂回式談生意。你可以不與對手協商直接交易的內容,而是抓住要害或利用某些外在條件間接地調控對手。④衝激式談生意。你可以采取正麵對抗衝突,使用強硬手段來為對方施加壓力。
(4)談生意方案的製訂當中,下麵一些重要元素一定不能忽略,即談生意主題和目標;談生意時間;談生意期限;談生意議程。
猶太人認為,說話和談判是沒有硝煙的戰爭,三言兩語說得好能贏得人心,三言兩語說不好能招來殺身之禍,所謂“禍從口出”,就是這個道理。因為猶太人在說話時特別小心謹慎,也不隨便亂說,並盡可能地作好大量的準備工作。所以,猶太人在談判時幽默風趣、從容不迫、應對自若,能隨心所欲地控製談判氣氛。
2.得理不饒人
猶太人在劣勢中與上帝談判,與敵人談判,與商場上的對手談判,談判的武器是“得理不饒人”,談判的結果是他們勝了。
隻要真理在手,就堅決地用真理來保護自己的利益,這就是“得理不饒人”,這就是猶太商法中談判術的核心。
這條法則源於傳說中猶太人的先祖亞伯拉罕與上帝的一次談判。
亞伯拉罕原名叫亞伯蘭,亞伯拉罕是上帝為他改的名字,意思是“萬民之父”。猶太人都非常敬仰這位父親。
亞伯拉罕和上帝達成協議,每年要祭祀上帝。祭祀是上帝和猶太人達成的契約。這時既檢查彙報以前的契約執行情況,又建立新的契約。祭祀時,猶太人必須準備3歲的雄牛、雌山羊和山鳩等祭品,並把它們殺成兩半放好,意思是如果上帝的臣民違背了契約,下場將和這些牛羊一樣。
有一天,上帝獲悉有兩個城鎮的人民違反他的教諭,便準備毀滅這兩個城鎮,作為破壞契約的懲罰。
亞伯拉罕聽到這個消息,不忍心人民被殺、城市被毀,於是就代表人民出來和上帝談判。亞伯拉罕表現得足夠機智和勇敢。
他向上帝請教說:“如果城裏有50名正直之人,難道也得跟隨惡人一起遭受毀滅嗎?難道上帝不願看在正直之人的份上寬恕其他人們嗎?”
上帝作了讓步,說:“如果該城有50名正直的人,就看在他們的份上饒恕該城。”
可是,亞伯拉罕進一步請教說:“如果僅僅缺少5人便湊足50人,是不是還得毀滅該城呢?”
上帝又做出讓步,他應允如果有45個正直人,也就饒恕該城。
亞伯拉罕仍不滿意,步步緊逼,說:“如果是40名正直人呢?”
上帝步步後退也步步為營,雙方談判繼續進行,幾經討價還價,還是爭持不下。亞伯拉罕毫不畏懼,義正辭嚴地問上帝:“把擁有正直的人的城鎮全部毀滅,合乎正義嗎?”
上帝當然不想做不合正義的事情,最後他答應:“如果有10位正直的人,就不毀滅該城。”
亞伯拉罕看到努力已到最大限度,雖然問題隻得到數量上的解決而未達到質量上的解決,但也得同意了。
非常令人遺憾的是,兩個城鎮加起來,居然沒有10名正直的人。原來人都有缺點,而真正正直的人並不多。亞伯拉罕萬分悲痛地看著自己的努力和希望化為泡影。
上帝堅持契約原則,降大火和硫磺夷滅兩城。這兩個城鎮的名字叫所多瑪和蛾摩拉,永久地湮沒在死海東南邊的海底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