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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宛寧幾乎是戰戰兢兢地問自己:那件事情,真的會是老實本份的楊建國幹的?

雖然隻是想想便覺得荒謬,但從現象上分析,這並非絕無可能。雖然範麗華認為她存私房錢的事隻有天知、地知、自己知,但丈夫畢竟是她生活中距離最近的人,完全有可能通過她生活中的疏漏得知這個隱秘,因而也可能在範麗華難以支撐時停止敲詐行動。而如果是一個對範麗華隻知其表、不知其裏的外人,則可能從範麗華顯赫的職位中做出不切實際的猜測,對她“獅子大張口”,並且,不把想像中的油水榨幹就絕不仁慈地停下來。

那些特快專遞的地址寫得非常準確。雖然外人也有可能做到這一點,但楊建國更可以輕易地實現。

範麗華和高山約會的那套房子地址偏僻,但範麗華和高山都很小心,盡可能不讓任何人察覺他們的規律。然而楊建國畢竟是範麗華的丈夫,想從種種生活細節中發現範麗華這種長期的隱秘活動,相對外人來說應該更容易。雖然這件事情實施起來會有相當的難度,但不排除楊建國從外部請求支援的可能性。

範麗華最初告訴季宛寧那件事情時,季宛寧曾問過範麗華其他人是否知道此事,包括她的丈夫楊建國。範麗華一口否認了,這至少說明楊建國在此時的表現還是非常平靜、不令範麗華懷疑的。如果說範麗華對楊建國的反常有所察覺,也是從高山來醫院看她時開始的,而出院回家後,異樣的感覺則逐漸增強。但無論如何,那些日子裏楊建國的“異常”,和一個得知妻子背叛自己的丈夫所應表現出來的憤怒相比,程度實在太輕了。這種“輕”說明了什麼?

那次和楊春談話,季宛寧並沒有詢問楊春是何時看到那些照片的。這是個很容易查證的問題。除非楊春看到照片的時間就在範麗華和楊建國“攤牌”的那天,否則就無法說明前些天裏,楊建國為什麼沒有像一個丈夫應該表現出的那麼憤怒。

最重要的是,範麗華和楊建國這次令人驚喜的性生活中,範麗華明確感覺到,丈夫對她的不同以往的強悍表現是出於一種“懲罰”和“宣泄”。而季宛寧初時就猜想過,沒有真正得罪過什麼人的範麗華,唯一對不起的隻能是她的丈夫。這樣看來,楊建國對妻子的懲罰除了在床上施暴之外,也可能會有更極端的行為。

季宛寧想到這裏,不禁有幾分心驚。如果真是楊建國一手設計並實施了這個行動,並且範麗華最終得知實情的話,豈不是太可悲了?他們之間的關係還能維持下去嗎?本就對父母感到失望的女兒楊春能夠接受這種事實嗎?而從法律角度看,楊建國的這種行為難道隻是簡單意義的“懲罰”而不該受到法律的製裁嗎?

正是因為這些擔心,當季宛寧剛一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時,馬上便改變了主意,堅決阻止範麗華前去報警。因為季宛寧明白,如果那樣做了,最終受害的將是範麗華家庭中的所有成員。

不。季宛寧想,不能就這樣毀掉一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