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幹了一天的活,累死我了。”回到家,我身子一倒就躺在了床上。沒辦法,現在像我們這樣的打工仔也就隻能整天累死累活的。更何況我還是在建築工地裏幹活的,而且是幹苦力的那種。
我叫白晨,是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打工仔。白晨這名字是我自己取的。我打小就是一孤兒,在孤兒院裏呆過一段時間,不過在我五歲那年我逃了出來。因為我並不喜歡那兒的生活。雖然我很小的時候就很討人喜歡,孤兒院裏的大人們都對我很好。可能是心理上的問題,我一直都是讓人覺得很冷,不可接近的小孩。我也不喜歡交什麼朋友。
我在外麵流浪了三天多,就在我快要餓死的時候有一個混混收留了我。他叫李凱,對我很好,上哪都帶著我,不管是砍人還是泡妞。我也很尊敬他,認了他做哥哥。在九歲那年我就開始和他一起拿刀砍人了。混了幾年也算混出了一點名堂,我還得了一個“雪狼”的稱號。說起原因還有點羞人。主要是因為我的皮膚不知怎麼的總是白得很,有次李哥還說我的皮膚竟然能讓女生恨的咬牙切齒。嗬......
可惜這樣好的生活並沒過都久,李哥有一次到別人地盤上的酒吧喝醉了酒在那鬧事,結果被活生生的被砍了十幾刀給砍死了。後來我跟著我的老大帶著人報了仇,不過從那以後我就沒再做混混了。倒不是因為我怕死,怕有一天會和李哥一樣。隻是因為李哥曾經勸過我說:“晨啊,做混混的是天天都把腦袋拎在手裏的,說不定哪天就搬家了。你才十幾歲,還年輕,有的是前途。是時候的話就走吧。去找別的出路。”
我尊敬他,所以我去找別的出路。可是像我這樣的混混又有誰能看得起呢?我十五歲出來,幹了兩年多了連一個工頭都沒混到。說起來也挺可悲的。可這又有什麼辦法呢?我是個連小學都沒讀過的人,老實說字我都不識幾個,除了做這個我還能做什麼?
躺了一會兒後我去洗了個澡。這幾天總感覺頭挺暈呼的,去醫院看了下原來是發燒。還好,不是愛滋就行。不過也蠻奇怪的,我從小就沒生過病,當初在那麼多兄弟裏麵就我身體最好了,怎麼這會兒還發燒了?
正當我奇怪著的時候,忽然一陣女人的叫床聲傳來。這是我手機的鈴聲,是我當初拜托別人做那事的時候錄的,絕對正版。說來也是慚愧,當了好幾年的混混,竟然還沒近過女色,至今還是個小處男,這也算是破天荒的了。
“喂。”
“晨哥。”{曾經在工地上跟人打過架,算是贏得了一些尊重。}
“胖子?有事嗎?”
胖子是我工地裏的一個工友。人長得很猥瑣,屬於那種很欠扁的類型。不過卻是我在工地裏還算合得來的朋友。因為我實在沒什麼朋友。
“晨哥,聽說迪斯科裏請來了個人妖表演呐!去看看熱鬧吧!”他興奮的說道。
我聽了歎了口氣,真是狗改不了吃屎,上次嫖妓被捉了一次還沒怕,這次連人妖都感興趣了。“你丫的吃飽了撐的是吧!不知道我不喜歡這號嗎!”我衝電話另一頭吼到。
“別,晨哥,我錯了行不?要不咱們去喝酒吧!我請!”
我抬起手看了下表,才十二點,還早,也好。“好吧,你小子在哪?”
“我在你家樓下呐!”
掛了手機,抓起桌上的幾片藥往嘴裏一吞,匆匆下樓了。
街邊大排擋裏。
“哎,我說晨哥,你那些功夫都哪學的啊?能不能教我兩下?你知道的,我總是被人欺負......”胖子喝得醉醺醺的說道。
我深深吸了口煙,然後慢慢的吐了出來,斜著眼看著眼前喝得臉像猴屁股似的胖子,悠哉悠哉的說道:“怎麼學的?自己學的唄!你想學?”
胖子聽了趕忙點頭。
我又是吸了一口煙,然後把煙頭往外一彈,拔出隨身帶著的匕首,“嗖”的一聲飛過去,直插到桌上。“想學?拿著這玩意,到迪斯科去,見到不順眼的就給他幾巴掌,不出幾個月你就能學會了。”
看到那寒光閃閃的匕首,胖子的酒早就醒了。要他去砍人?借他一百個膽也不敢啊。
看著胖子那好笑的樣子,我笑了笑收回匕首,站起身朝他揮揮手,慢步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