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說】
本篇集中記載了孔子對喪葬、祭祀禮儀的見解和具體處理方式,這些事情都屬於曲禮的範圍,又因所記第一件事為公西赤所問,故以“曲禮公西赤問”名篇。
本篇共敘述了七件事情:第一,去職的大夫死後以何等禮儀葬祭;第二,嫡子死,立誰為繼嗣;第三,孔子如何葬母;第四,陪葬是否應用木偶;第五,孔子如何對待祥祭顏淵的祭肉;第六,孔子為何祭祀時沒有做到“濟濟漆漆”;第七,祭祀時間怎麼安排。
喪禮和祭禮是周禮的核心,作為禮學宗師,孔子一生都在研磨古禮。從本篇看,孔子維護周製較多,主張喪葬祭祀要與人的身份地位相稱,以人當前的身份地位為準。本篇中孔子說:“大夫廢其事,終身不仕,死則葬之以士禮。老而致仕者,死則從其列。”《禮記·中庸》:“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這種禮製影響可謂深遠。孔子認為雖然天子諸侯之祭與平民百姓之祭在禮儀上有隆殺之分,但其背後所蘊涵的禮義卻是相通的,尤其喪祭之禮,發自內心的哀痛和恭敬才是最重要的。
關於具體的禮製,由於人們理解各異而存在不同看法。《家語》的記載,對於正確理解這些製度十分有益。例如“孔子之母既喪”一節:“及二十五月而大祥,五日而彈琴不成聲,十日過禫而成笙歌。”對於此處,學者譯注往往有誤。《曲禮子貢問第四十二》:“魯人朝祥而暮歌者,子路笑之……孔子曰:‘又多乎哉,逾月則其善也。’”對此,人們多理解為“假若能過一個月再唱歌,就好了”,事實上,這裏涉及到王肅、鄭玄之學論爭的一個焦點:鄭玄認為大祥與禫祭不同月,三年之喪二十七個月,而王肅認為大祥與禫祭同月,三年之喪二十五個月。孔子以為大祥後“逾月則其善也”,若是按傳統理解,大祥後再過一個月才可唱歌,則孔子大祥後五天而彈琴就違禮。如果大祥後五天舉行禫祭,十天後已過本月,則孔子吹笙亦不違禮。所以,大祥與禫祭應為同月,大祥後唱歌隻要逾過這一個月就可以,並不是再過一個月。總之,並不是十天後禫祭,而是禫祭後十天已出去了這個月,因此可以吹笙唱歌。
又如,“孔子嚐”一節中的“反饋樂成,進則燕俎”,有的解釋“燕俎”為宴飲、宴席。“進則燕俎”譯為進而宴飲,恐誤。《禮記·祭義》曰:“仲尼嚐……反饋樂成,薦其薦俎,序其禮樂,備其百官,君子致其濟濟漆漆。”又曰:“孝子將祭……薦其薦俎,序其禮樂,備其百官,奉承而進之。”“薦其薦俎”,意思是進獻籩豆和肉俎。“反饋樂成”,是說天子諸侯的宗廟大祭,先在廟堂之上薦血腥,向屍主獻酒,再返於廟室中舉行饋食禮。既然廟堂之祭已完,這時的血腥牲體要“退而合烹,體其犬豕牛羊,實其簠簋籩豆鉶羹”(《問禮第六》),所以“進則燕俎”應為廟堂之祭的血腥牲體,退而合烹,實其簠簋籩豆鉶羹,為饋食賓客宴飲做準備。《國語·周語中》記定王享隨會以肴烝,說“唯是先王之宴禮,欲以貽女”,並進一步解釋為“於是乎有折俎加豆”,折俎,肴烝,將牲體折骨割肉置於俎案上。因此這裏的“燕俎”或即“折俎”,俱為“宴禮”所用。由此我們知道“進則燕俎”意思是進獻宴饗用的肉俎。
本篇個別記載的可靠性也存在爭議。比如孔子喪母,《史記》雲在孔子十七歲前,《家語》與《禮記》卻說孔子如何令門人修墓起墳。本篇內容皆見於《禮記》,以叢刊本為底本,由於有些內容與前麵幾章混雜,意義不連貫,故據四庫本、同文本、陳本及《禮記》作了個別調整。四庫本、同文本等在篇末比叢刊本多出三章,今依叢刊本,未錄。
【原文】
公西赤問於孔子曰:“大夫以罪免(注1),卒,其葬也,如之何?”孔子曰:“大夫廢其事,終身不仕,死則葬之以士禮。老而致仕(注2)者,死則從其列(注3)。”
【注釋】
(注1)以罪免:因為獲罪而被免職。免,罷免,免職。
(注2)致仕:致,原訛為“政”,據四庫本改。四庫本、同文本作“致事”。
(注3)列:位次,行列,引申為等級。
【通解】
公西赤問孔子說:“大夫因為獲罪而被免職,死了以後,他的葬禮該怎麼安排呢?”孔子說:“大夫被免職以後,就終身不能再被任用,死後按士禮規格安葬。因年老而退休的,死後可以按原來的等級安葬。”
【原文】
公儀仲子(注1)嫡子(注2)死,而立其弟(注3)。檀弓(注4)問子服伯子(注5)曰:“何居(注6)?我未之前聞也。”子服伯子曰:“仲子亦猶行古人之道。昔者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注7),微子舍其孫腯,立其弟衍。”
子遊以問(注8)諸孔子,子曰:“否!周製立孫。”
【注釋】
(注1)公儀仲子:春秋時期魯國宗室,公儀氏,字仲子。此記載又見於《禮記·檀弓上》。
(注2)嫡子:正妻所生的兒子,有時也指正妻所生的長子。
(注3)立其弟:立嫡子的弟弟。這裏指公儀仲子的庶子。
(注4)檀弓:魯國士人,以精通禮儀著稱。
(注5)子服伯子:即子服景伯,子服氏,名何。魯國宗室,孟孫氏的支係,時為魯國大夫。
(注6)居:表語氣,同“乎”。《詩·邶風·日月》:“日居月諸,照臨下土。”《左傳》襄公二十三年:“誰居?其孟椒乎!”
(注7)文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王肅注:“伯邑考,文王之長子也。言文王亦立子而不立孫也。”
(注8)問:原作“聞”,據四庫本、同文本改。
【通解】
公儀仲子的嫡子死了,仲子立了嫡子的弟弟也就是他的庶子作為自己的繼承人。檀弓問子服伯子說:“這是為什麼呢?我以前還從來沒聽說過這樣的事情。”子服伯子說:“仲子也還是遵照古人的規矩行事。從前周文王舍棄他的長子伯邑考而立了武王,微子啟不立他的嫡長孫腯而立了他的弟弟衍。”
子遊就這事請教孔子,孔子說:“不對!根據周代的製度,應該立他的嫡孫。”
【原文】
孔子之母既喪(注1),將合(注2)葬焉,曰:“古者不祔(注3)葬,為不忍先死者之複見也。《詩》雲:‘死則同穴(注4)。’自周公已來,祔葬矣。故衛人之祔也,離之(注5),有以間(注6)焉。魯人之祔也,合之(注7),美夫!吾從魯。”遂合葬於防(注8)。曰:“吾聞之,古者墓而不墳(注9)。今丘也(注10),東西南北之人(注11),不可以弗識也。吾見封之若堂(注12)者矣,又見若坊(注13)者矣,又見覆夏屋(注14)者矣,又見若斧形者矣。吾從斧者焉。”於是封之,崇(注15)四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