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審判長、人民陪審員以及法*的各位,我受被告人朋友的委托,擔任其辯護律師。在此我將為我的委托人做無罪辯護。”黛安娜望了一眼站在被告席上,神情恍惚地犯罪嫌疑人,開始她的辯護,“誠然被害人高蜜和粱勉的死是令人傷心、憤怒的。我能理解被害人家屬以及對此案密切關注的心情。但就算如此我們也不能將如此的被告定罪。沒錯,他是殺了人,而且是殘忍的殺害。可是,他是在什麼情況下殺人的呢?是在一種精神狀態極不穩定的情況下殺的人。被告是在精神不能自控的狀態下殺的人,也就是俗稱的精神病殺人。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製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製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下麵我將從以下幾個方麵來證明我的委托人既被告是一名妄想型精神病人,並且在殺人時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
“我們已經對被告的身世有所了解,他是一個單親孤兒,他的母親在他十歲的時候因為疾病而死。雖然當時尚屬孩童的他,並不知道他母親是因何病而死,但從他父親表現出的異常仇恨的態度,我們可以推斷出,他的母親是死於梅毒。而被告本身,也具有病毒性的遺傳,在生理上具有與身俱來的生理缺陷,也就是俗稱的性無能。外加被告本身相貌平平,智商雖高,卻沒有在我們通常所謂的領域表現出來。被告在他父親近乎折磨的家庭教育下考上了大學,但是成績並不理想。遠不能達到其父要求他光宗耀祖和封妻蔭子的要求。這樣的失敗,再加上其本身的生理缺陷造成了被告心理上的扭曲,被告陷入了極度的自卑之中。我通過對被告大學期間的走訪調查發現,他在大學階段患有嚴重的自閉症和抑鬱症。按照他同學的說法是,被告即使看了色情電影也沒法聽起來的。他的這種缺陷在大學宿舍裏被當作笑話一樣無情的傳播,為此他飽受到他人的嘲笑,其中甚至包括他一直暗戀的女生的嘲笑。這樣的大學生活使他使得如同生活在煉獄之中。本人也更加趨於躲避在自己的世界中。這是典型的社交障礙性疾病。
“在大學畢業後,被告成為了一個高中的老師。他原以為這裏可以開始他新的人生,但是卻發現。這裏比大學更無情、更殘酷。即使是一個小小的學校,也充滿社會的罪惡。每一個人都知人知麵不知心。他根本無法融入那些人的生活圈子裏。在幾次嚐試失敗以後,他隻能通過想象來構建自己的社交生活。他開始沉迷於自己編造的故事之中,漸漸的並且信以為真。我們可以發現正是被告的在平日生活中的無能和不受重視,他才在想象的世界裏把自己變化為一個超人。在他的故事中,我們可以發現:他具有超人的能力,可以打倒一切強大的敵人,即使是本來實力遠遠不及,也可以迅速的提高,然後一鼓作氣扭轉劣勢。而且,他還是一個花花公子,不論何種女性,不管她是狐狸精,還是女妖怪,或者女魔頭,不論是朋友還是敵人都能夠無來由的愛上他。而這些正是他在現實中,最缺少的。他把自己的學生和同事,當成故事中的角色來塑造。比如他的房東李先生,他的校長魏岩,在現實中漂亮的女老師孫小梅和體育老師錢世發是一對情人;被告於是就編寫成錢世發是校長的兒子,孫小梅為了錢而接近喜歡他,然後他還把喜歡卻毫不在乎自己孫老師描寫成一個酒吧小姐。他通過在想象中做賤對方來達到自己阿Q式的精神滿足。但是這種精神上的想象使得他越來越難以自拔。他的yu望再已經無法通過得到滿足的情況下,強奸了武子同學。而事後,他陷入了歇斯底裏的恐懼之中,他開始堅信自己沒有強奸武子,而是武子自己來勾引他的。他為了解脫自己的靈魂,又進一步的編造理由,這時候,他發現在現實生活中,按照現實邏輯已經無法解釋時,他開始認為自己生活在一個充滿鬼神的世界中,在這個與人世共存的世界中,存在著另一套秩序和邏輯。在這裏,我們第一次發現了被告驚人智慧的表現,他的想象力把各種奇幻、神話中的知識融合到一起,編造和虛構出一個特別的世界。被告驚人的才華顯現出來了,他不是無能的,他具有驚人的編造能力。如果他之前早早發現這種創作力,也許早就成為一個架空小說的大師。可是他沒有,他到現在才開始撰寫自己的第一本小說,也可能是最後一本小說。在這本小說中,他把自己所作所為全部得到了合理解釋,包括那兩次謀殺。現在我們知道,高蜜和粱勉的兩次謀殺發生時,被告都沒有不在場證明,而且公訴人也已經證明,被告具有殺死那兩人的時間、動機以及作案的過程。但是我感興趣的一點是,在被告的故事中,他如何提到這兩起確確實實的謀殺呢。非常有意思,被告安排自己在謀殺那兩人時統統是宿醉未醒。被告驚人的才華又一次閃現,他沒有編造一個不在場證明的謊言,而是宿醉。哈哈……被告通過這個理由來安慰自己,讓自己相信並沒有發現殺人的罪過。這種自我贖罪的表現方式,在一個段落裏,也有體現。在被告的故事中,他還有一次醉酒的經曆。在這次醉酒中,他遇到了一個被刺的女孩,後來這個女孩不見,再後來,這個女孩和狐狸精合體,來到他的麵前,並且愛上了她。各位會發現,在這裏,被告給那個女孩取名為黛安娜。沒錯她和我的名字相同。在被告的心裏麵他把我等同於那個被刺的女孩,那麼事實上這是怎麼一回事呢?通過對附近派出所的走訪,我發現,在被告所說的那一夜的第二天,曾有一個晚班回家的女士在回家時遭到一個不明身份的酒鬼襲擊。那人用刀頂著她,想要強奸她,但被她拚命反抗後逃脫。因為當時黑夜,被害人沒有看清那人的臉,而使警察沒有調查出誰是改名男子。但現在我們可以知道,這個侵害人就是被告。而正是這次不成功的強奸,使得他最終把襲擊目標對準在自己的學生身上,選擇更加弱小而不敢反抗的對象身上。但是現在在被告精神世界中,這次侵害是不對的,他希望那個女子安然無恙,並且能夠原諒他,於是她就把我幻想成那個女子,帶入他的世界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