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走後,唐笙琅把眼前的箱子一一打開,幾個箱子裏裝了她和唐德的衣服,衣服多是春款,外套毛衣,羊毛衫一應俱全,唐笙琅最喜歡裏麵的一件黑色皮夾克。
那件黑色的夾克相對於這個年代大多數衣服多了份大膽的時尚感,肩膀處的鉚釘和銀色鏈條閃著冷酷的金屬光澤,有些不羈,卻不會顯得叛逆。衣服沒有拉鏈。
“這次送來的衣服品色都不錯。”唐德拿著一件月牙白色的壽紋唐裝滿意的笑道。
“是挺不錯的。”唐笙琅放下皮夾克,拿起一件T恤,T恤純白,上麵沒有任何花色,但是入手的布料很舒服,估計是純棉的,這T恤配剛才那件夾克應該很不錯。
爺孫倆把衣服大致看了看,黃嬸叫他們過去吃飯。
飯桌上,唐笙琅問唐德:“爺爺,剛才那個那個人是誰啊?”
唐德喝了口鯽魚湯,抬眼看她一眼,說道:“方雪華,你見過的,就是上次送你回家的那位叔叔的媳婦。”她們上一次見麵還是三年前,過了這麼久,唐笙琅又有識人不清的毛病,也難怪她會問。
“這樣啊,那她剛才說的王旭是?”唐笙琅伸碗接住黃嬸夾給她的排骨。
“那是他們倆的兒子,現在替我管理著茶館。”唐德頓了頓,問她:“你從來對這些事不感興趣,怎麼今天連問了我兩個問題,是哪裏有問題麼?”
唐笙琅把嘴裏的飯咽下去,覺得沒必要對他進行隱瞞,就皺眉道:“那個方雪華,我覺得她這個人很假,讓人喜歡不起來。”
“哦?”唐德來了興趣,問她:“哪裏假?哪裏讓你不喜歡?”
唐笙琅把方雪華叫她叫姨的事說給唐德聽,末了補一句:“不是我封建,她既然叫我一聲小姐,就說明她自持身份低,自認身份低的話,讓我叫她姨又算什麼?”
前世,唐笙琅離開娛樂圈之前的最後一部戲就是宮鬥劇,在那部戲裏麵,各種繁文縟節數不勝數,裏麵最基本的一點,唐笙琅記憶猶新,主子和仆人,是兩種人。
唐家以前是赫赫有名的書香世家,到了唐德這一代由於人丁單薄,漸漸就不如從前了,但唐家如今在W市還是屬於能說的上話的那種,躋身名流不成問題。
看方雪華那樣子,明明是伏低做小的模樣,但是她眼裏透出的野心貪婪又藏不住的讓人厭,反正唐笙琅從見到她的第一眼,就不喜歡她。
“她讓你叫她姨?”唐德手中的筷子攥緊了,臉上露出薄怒。
唐笙琅點頭,把她剛才說的話原封不動的重複了一遍。
唐德拍桌子,“豈有此理!”
唐笙琅驚了一下,沒想到他會這麼激動,趕緊走過去幫他拍胸口:“爺爺,你消消氣,別氣壞了啊。”
唐德深吸兩口氣,稍稍穩定住自己的情緒,拍拍手,示意她坐回去繼續吃飯。
唐笙琅不放心又拍了拍他的胸口,看他聲息平靜下來,才重新坐回凳子上。
“我原本以為她這人隻是有點愛貪便宜,現在看來是我小看她了,沒想到她現在已經妄想著爬到我頭上來了,不得了啊,不得了。”唐德眼中閃過思量。
“這話怎麼說?”唐笙琅問道。
唐德看了她一眼,張口把以前的一些事說了出來。
原來這個方雪華是王勝(送唐笙琅回家的那個司機,不記得親去翻前麵的章節)老家一個嬸子介紹給他的,方雪華比王勝小五歲,長得漂亮不說,還是正經大學畢業的,之所以看上王勝不過看上了他的城市戶口,想著以後的孩子能在城市裏上學,方雪華和王勝處了兩個月,就快速結了婚。
王勝是從小跟在唐德身邊長大的,對唐德可為視忠心耿耿,他為人老實,說話有些結巴,但心地很好,唐德一直對他比較親厚,他結婚,唐德掏錢給他買了一套八十平米的房子,離市中心不遠也不近,但交通相對來說比較方便,也算是黃金地段。
話說到這裏,就要說說方雪華這個人了,唐德是看著她和王勝戀愛結婚的,在結婚之前,她可謂是個完美的女人,雖然是從農村出來的,但由於上過大學,談吐不俗,舉止大方,他們兩人在一起,怎麼看都是她吃虧。
王勝是個悶葫蘆,因為腦袋不精,所以書沒念多少,每次見人還有些瑟縮,這麼個人方雪華,不嫌棄,還一心一意的愛著他,實在讓人讚歎,這真是個難得的好女孩。
可好景不長,結了婚的王勝搬出了唐家,茶米油鹽醬醋茶樣樣要錢,唐德每月給王勝的工資不低,可懷孕的方雪華嘴異常刁鑽,頓頓吵著要吃那些極昂貴的山珍海味,王勝一表示難為,她就吵著要回娘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