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還沒拚命努力過,就在怪世界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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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網上有個問題:你最努力的時候是什麼樣子的?
答案很多,我看著看著就想起小如了。
小如家裏條件不怎麼好,不是很能融進S城這種超一線城市的氛圍。其實看一個人的經濟條件很簡單的,宿舍的姑娘用300塊的香水覺得算便宜的,但小如用的是30塊的那種。
小如成績不算好,但目標很明確,就是要找到好工作。大一的時候我們戀愛的戀愛,瀟灑的瀟灑,隻有小如不停地在做兼職。一開始是超市導購員,後來是家教,薪水都很微薄。有姑娘悄悄議論她說,哎為什麼做這麼累的事情啊,這是有多缺錢。
小如大二就去找實習了,後來我才知道,她大一做兼職是想鍛煉自己和人交流的能力,打破自卑。這自卑打破了嗎,可能沒有,因為她去麵試一家公關公司,卻在英語對話的環節被淘汰了。人家問什麼她都答不出來,口語太差。
之後她做了個驚人的決定,在課業非常繁重的大二,她報了高級口譯班。周末她清早就出寢室了,先去做家教,再去上口譯的課,在深夜的地鐵上背單詞。S城的夜晚多雨,她經常濕漉漉一身回來,很晚了,難免會弄出些聲響,還要開著燈學習一會兒,因此被舍友排擠。
後來高級口譯的考試時間近了,她沒條件租房,又不想每次都打擾室友,就在通宵自習室裏看書。沒幾天感冒了,她一邊吃藥一邊喝咖啡,硬是把口譯筆試教材來來回回過了三遍,每天早上還在操場晨讀。
後來她終於過了另一家很不錯的公關公司的麵試。她們同寢的一個姑娘爸爸是公司董事,一個電話就讓女兒去一家國際公關公司實習了。她向我講起這件事,我都替她覺得心酸,她卻說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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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在作者群裏聊,大家有個特別讚同的說法:那些一下爆紅的人,都是特別想紅的。
就拿最近被批評得很慘的咪蒙來說,在她寫出那篇大眾熟知的《致賤人》之前,她在傳統媒體從事了十餘年的寫作,也在網絡上堅持發著文章。很多人歎息她一紅過後文章風格就被市場扭曲了,我不了解從前的她,這個暫且不談。但我始終覺得,沒有十幾年在新聞或稱寫作界摸索的基礎,對讀者心理的把握不會那麼準確,不管這種把握被哪種方式寫出來傳播,甚至被人詬病。
有好多小姑娘私信給我說,我寫得這麼用心,為什麼沒人看啊,為什麼我就紅不起來,那個紅起來的XXX寫得一點也不好啊,是背後有人包裝吧,這一點也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