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前擬把歸期說,未語春容先慘咽。
人生自是有情癡,此恨不關風與月。
離歌且莫翻新闕,一曲能教腸寸結。
直須看盡洛城花,始共春風容易別。
——《玉樓春》宋·歐陽修
一
郜子風從肩頭取下弓和箭囊,彈了彈上麵的積雪,又背回背上,舉目望望四周,在他周圍,仍是無邊無際的林子,雪下是樹,樹下是雪,晶白的雪團和暗黑樹木一並堆進視野,強烈的反差讓他在這冰天雪地裏更覺迷亂和昏暈。郜子風不由幽幽歎了口氣,掏出酒壺灌了一大口,靠在一棵稍矮的樹下,沉思起來。
三天以前,他緊緊追逐一頭奎鹿到此,眼見就要捉住獵物,可那鹿卻忽如鬼魅般消失,留下他獨自茫然四顧,發覺竟到了一處自己從未來過的所在,這裏四處都是參天樹木,枝椏上的霜雪仿佛積攢了千百萬年,比別處的雪更為刺冷酷寒,無論看向何處,森森的白色都似要向自己逼壓過來,而閉起眼睛,眼前卻又是顯出大片讓人窒息的漆黑,漆黑中有白光道道乍現,讓他眼皮狂跳不止。這時天色已經放暗,又一個黑夜將要來臨。
“難道我真要命喪於此麼?”郜子風喃喃道。此刻的他已是筋疲力盡,三天未曾進食,除了偶爾喝幾口不離身邊的那壺烈酒。這裏雖說森林茂密,野味卻是極少,莫說野兔黃羊,連隻鳥兒都很罕見,教他空執強弓硬弩,偏無絲毫用武之地,且這裏的雪水異常冰凍,入腹如僵,他也不敢多喝,整整三天消磨下來,讓他感覺氣虛神散,眼前的景物也漸漸看不清晰。
天色更暗了點,所有樹木被籠罩了一層淡淡的光暈,郜子風抬起頭,突然見眼前騰起一片幽藍的霧靄,從森林深處彌散開來,那些參天巨木在霧靄中若隱若現,更增幾分詭秘。那藍霧越來越濃,片刻便將森林全部籠罩其中。郜子風禁不住跳起身來,惶惑地四下張望,腦海裏瞬間光亮一閃,整個人呆在那裏,脫口叫道:“隱林!”
在郜子風上山以前,山腳下那須發如銀的老獵人曾忠告他道:“此處的獵者有二勿二忌,勿貪多、勿貪快,忌舍近求遠、忌窮追不舍。”郜子風聞聽有些迷惑,那老者歎道:“個中緣由,你不必多問,隻是牢記這四條就是,否則一旦陷進了隱林,即便能僥幸生還,也從此厄運纏身。”
郜子風忍不住問道:“這隱林是什麼樣子?有何玄機在內?”
那老者沉默半晌,極小心且輕聲道:“傳說這隱林是一處極茂密的森林,常年霜雪遍布,霧靄沉沉,很是陰森。尤其近幾年,還有……”說到此處,老人微微顫抖,便住了口。
“還有什麼?”郜子風奇道。
那老人輕輕搖搖頭:“……沒有什麼,總之你莫忘了我剛才的話,取到奎鹿茸便快些回來,若那奎鹿逃脫,你也不必太過追趕,免得迷失方向!”
郜子風不再多問,自知問也問不出什麼,背起弓箭便出了門,他要去茫茫雪嶺中尋找奎鹿的蹤跡,然後射殺它們,取下鹿茸,為這裏部落的族長治好痼瘵。那奎鹿與尋常野鹿不同,自幼喜食蝰蛇毒蟲,通體布滿淡青斑點,鹿角更是通體青翠,能治百餘種頑疾。因奎鹿罕見,鹿茸更為難得,饒那族長臥病多年,若非郜子風無意路過此地,仍是無族人敢提起取這鹿的鹿茸為藥之事。如今,部落所有族人都認識了這位名叫郜子風的外族人,他年輕俊健,熱情仗義,能輕鬆舉放千鈞磨盤,能從容攀躍千尺高樹,十餘名壯汗頃刻間能被他放倒在地,而他卻連衣袂都未曾撩亂。更令他們驚異的是,他們自古代代狩獵,可部落裏最優秀的獵人竟也不能超越這外族人的箭法,他們的獵人能百步穿楊,箭箭命中那靶子的準心,可這外族人卻能百箭穿一,箭箭命中前一支箭的尾心。就連部落的巫師,見了這不過二十五歲的年輕人都恍惚見了神靈一般,臉上時時顯現幾分敬佩和崇拜的意味。
想到這裏,郜子風輕輕一笑,渾身略略有些放鬆。他多年來四處漂泊,居無定所,每處停留不會超過三天,可到這雪山腳下,不知怎的卻想多盤桓幾日,順便幫這個部族解決煩擾他們許久的難處。那族長雖病弱不堪,族人卻仍視他為首領,每日虔誠為他采藥者不計其數,可惜那些藥終究是杯水車薪,對族長的病情無甚幫助,若醫好族長的病,非得奎鹿茸不可。
適才他上山不久,便尋到了一處奎鹿的蹤跡,細細搜尋過去,見到了那隻雄壯的奎鹿,那奎鹿的身形與其他奎鹿無異,但翡翠般的鹿角尖端卻是朱砂一般的紅色,在雪地上如兩簇跳躍的火苗。“焰奎鹿!”郜子風心底一陣狂喜,聽那老獵人說,焰奎鹿乃奎鹿之王,鹿茸更是藥中極品,如今這極品寶貝就在眼前,郜子風豈肯錯過,頃刻便把那老獵人的忠告拋到腦後,腳不停歇地追了過去,一直追到眼前這片森林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