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紅衣配紅唇,怡身又怡情(上)(1 / 2)

炮灰是個富家公子,不懂得掂量者兜裏的錢財行事,所以他現在淪落到了向農家要飯的地步。與之相反,從小過慣了窮日子的慕凡卻深深明白這個道理,所以當他進入離雲城的時候,他還能住進客棧,吃上幾口熱飯。

今天的離雲城烏雲遮日,暮氣沉沉,不過城內卻是十分熱鬧,往來的行人比之平時多了不少,究其原因,則是城內放榜了,而那榜上的人,就是當下江湖之中勢頭最勁的年輕人。

人,都喜歡看熱鬧,特別是那些對未來還抱有憧憬的少年。

普通少年們看熱鬧是因為好奇,好奇之餘也會想想自己以後會不會遇到那樣的事情,慕凡是個並不普通的普通人,說他特別,是因為他身背神兵追魂,孤身入江湖,來尋那殺害了自己父母的大仇人,說他普通,則是因為仇恨再深,武藝再高,他也不過才16歲,毛都沒長齊,除了遇見寡婦之後了解了點世態炎涼,其餘的心性,他與一般少年無異。

找到客棧安身的慕凡,本來想出門逛逛,結果來到街上,就見到男男女女們都朝著一個方向跑去。發生了什麼事?抱著這個疑問,慕凡也是隨著人流來到了放榜之處。

榜上有5人,皆是年輕一輩中的二等武者,從人潮中一進一出的慕凡隻記住了那榜上的兩人:第一劍癡一劍,還有那第三的玉麵鬼女。

一直到現在,慕凡方才知道了玉麵鬼女的恐怖實力,年輕一輩能排名第三,恐怕也不是普通二等武者那麼簡單吧。

至於號稱劍癡的一劍,慕凡記住他不過是因為他來自七劍門,然後有個手持奪魄劍的師祖無妄子。

追魂遇奪魄,孰強孰弱?慕凡很想搞清這個問題,不過眼前的他,還需要翻過劍癡這座大山。

實力決定了眼界,眼高手低者往往不能成大事。

自覺可能不敵於一劍的慕凡想起自己已經多日沒有練槍,於是回到客棧之中,就馬上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扯掉麻布,追魂再現。

槍身之上一縷寒光閃過,隨即就有陣陣低沉龍鳴傳出。

追魂槍響,便欲嗜血,這是燁當初在懸崖之下告訴慕凡的,隻是這個時候的慕凡也是十分無奈,之前遇到的對手太弱,根本沒有資格讓追魂出手,而現在一門心思尋找仇人的慕凡也是不可能學著那些個狂妄之徒,上各大門派去挑戰。

怎樣給自己找到一個旗鼓相當的對手,然後又不會耽誤自己的行程,這對於現在的慕凡來說,的確是個問題。

慕凡搖搖頭,心中想到,算了,不去想了,早點到那幻城之中找到燁的朋友,向他尋問自己仇人的線索才是重要的。

因為怕全部施展開來,動靜太大,引起別人注意,於是慕凡在房間之內小心翼翼地溫習自己已經學會的前三式槍法。

幾遍之後,慕凡已經是滿頭大汗,打水洗了把臉,感覺自己餓了,於是他就下樓吃飯。

也許耍槍之時太過認真,剛剛下樓的慕凡一看外麵,才發現夜色已至。

照例,兩個饅頭,一碗粥,日子三餐都是這樣的慕凡其實早就已經吃得厭煩了。

可是厭煩又怎樣,總比吃了上頓沒下頓好些,心中這樣想,慕凡也就釋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