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蔣介石“抗戰到底”之“底”的問題再研究(1 / 3)

蔣永敬

(台灣政治大學教授)

一、“抗戰到底”的“兩底”:徹底與不徹底

2005年10月台北方麵為紀念抗戰勝利暨台灣“光複”60周年舉行的一次學術討論會中,北京楊天石先生發表《“恢複盧溝橋事變前原狀”與蔣介石“抗戰到底”之“底”》論文,大會安排筆者評論之。楊先生論文中引用蔣介石檔案中一項文件——《處理敵我關係之基本綱領》,此一《綱領》是1940年8月在蔣的指揮下由張群、張季鸞、陳布雷起草的,要義是:

最大之成功為完全戰勝,收回被占領掠奪之一切;不惟廓清關內,並收複東北失土;最小限之成功,則為收複七七事變以來被占領之土地,完全恢複東北失地以外全國行政之完整;而東北問題,另案解決之。以上兩義,前者戰勝之表現,後者則為勝敗不分,以媾和為利益之絕對要求。

筆者根據楊先生引用的這一文件,有如下一段之評論:

太平洋問題(亦即中日問題——筆者注)如何解決?一是和平,一是戰爭。在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戰爭爆發前,是傾向和平解決;此後則為戰爭解決。天石文中引用一件極為機密而極重要的文件,為1940年8月在蔣介石指導下起草的《處理敵我關係之基本綱要》,有兩大底限,一為戰爭底限,一為和平底限。戰爭底限名曰“最大之成功”,和平底限名曰“最小限度之成功”。這是天石一大發現。從這一文件,可以看出蔣介石抗戰到底之“底”,在太平洋戰爭之前,是求“最小限度之成功”(和),之後是求“最大之成功”(戰)。結果“最小”的未能成功,而“最大”的反而成功了。正如胡適在抗戰期中有句名言“和比戰難”。依此文件,我認為“抗戰到底”之“底”隻有兩“底”:一為盧溝橋事變“底”,不徹底之“底”;一為珍珠港事變“底”,乃徹底之“底”也。

關於蔣介石“抗戰到底”問題,筆者1986年在“蔣中正先生與現代中國”學術研討會中曾發表《蔣中正先生領導對日抗戰的基本方針——抗戰到底》,對於“底”的問題有如下之說明:

就當時情況而言,在日本沒有確切表明其南進動向以前,比較傾向於和平解決的可能;但自民國二十九年(1940)九月德、意、日三國軸心盟約簽訂以後,日本南進動向既明,就出現“和比戰更難百倍”的局麵了。

上項說明是根據當時駐美大使胡適1940年10月12日的一通電報,以及當時外交部長王寵惠的《外交部工作報告》。由於楊天石先生在台北蔣介石檔案中發現《處理敵我關係之基本綱領》,對於蔣介石“抗戰到底”的“底”,就摸得更清楚了。

二、“抗戰到底”的由來

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發生,戍守平津地區的冀察綏靖主任及第二十九軍軍長宋哲元致電在江西廬山牯嶺的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蔣介石告以“在事態不擴大可能範圍內沉著應付”。蔣複電認為事態擴大勢不可免,要宋“全體動員,以備事態擴大”。惟宋仍冀“和平解決”。7月13日,蔣再電宋“寧為玉碎,毋為瓦全”,且謂“如我能抗戰到底,隻要不允任何條件,則在華北有權利之各國,必不能坐視不理”蔣介石致宋哲元電。這是認為國際方麵會出麵幹涉。

此為蔣氏提出“抗戰到底”之始。17日,蔣出席廬山第二次談話會說明“抗戰到底”的意義,即為“最後關頭”的到來。他說:“全國國民最要認清所謂最後關頭的意義:最後關頭一到,我們隻有犧牲到底,抗戰到底。”

故知所謂“抗戰到底”,實源於“最後關頭”的提出,這是1935年在南京舉行的國民黨五全大會的蔣之對外關係的報告,其中說道:“和平未到完全絕望時期,決不放棄和平;犧牲未到最後關頭,亦決不輕言犧牲。”是為著名的“最後關頭”演說。是知雖到“最後關頭”,仍不放棄和平也。

三、盧溝橋事變“底”

盧溝橋事變之“底”為何?蔣氏在事變後的第10天,即1937年7月17日聲明所雲:

我們的立場有極明顯的四點:一、任何解決不得侵害中國主權與領土的完整。二、冀察行政組織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變。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換。四、第二十九軍現在所駐地區,不能受任何的約束。惟在此一聲明的同時,仍希望由和平的外交方法求得解決也。

這一底限,後來定調為“恢複盧溝橋事變前原狀”。此一定調,是根據1937年10月21日陳布雷代蔣介石致電出席北京《九國公約》會議的中國代表顧維鈞作出指示:謂會議調解方案未妥協前,無條件之先行停戰,對於中國大不利,至少必須有“日本軍隊應退還盧溝橋事變前原狀”一條件。

盧溝橋事變後,全國軍民無不隨著蔣委員長高喊“抗戰到底、犧牲到底”口號,好像非打到隻剩下一兵一卒,也要抵抗到底。實際上並非如此,而所謂“恢複原狀”者,就是留有妥協餘地,且自開戰以後,隻言“抗戰”而不“宣戰”,原因之一,就是不閉“和平”之門。這從蔣介石1939年1月26日在國民黨五屆五中全會演講——《外交趨勢與抗戰前途》得以了解。其中說道:

抗戰到底這句話,有很多人發生疑問,究竟戰到什麼時候才算是到底?這問題很嚴重,要研究這問題,如果沒有明白界限,或者以為戰到中國亡了的時候才是到底;假使到底的意義是如此,那我們抗戰非到國家滅亡不可。要我們抗戰到日本滅亡,也是事實上所不能的。抗戰到底的意義並不如此。

我們要解釋“到底”兩字的意義,先要檢討這回抗戰起頭是在什麼地方,才可以得到結論。我們這次抗戰是起於盧溝橋事變,凡是一種戰爭,要有目的,要有限度的;如果隨便瞎撞,會使國家民族自趨滅亡。我們這次抗戰的目的,當然是要恢複盧溝橋事變以前的狀態;如果不能達到這個目的,就不能和日本開始談判;假使能夠恢複盧溝橋事變以前的狀態,可以開始談判。以外交的方法,解決東北問題。該次會議速記錄,國民黨黨史會藏。

四、“抗戰到底”的國際因素與戰略

“抗戰到底”的國際因素,即是蔣氏認為不僅是中日問題,而是整個太平洋問題,亦即太平洋勢力的消長問題;如果太平洋勢力為日本所獨霸,不但中國要受大害,全世界局麵亦必為之變更,不能安定了。此種錯綜複雜的因素,蔣氏早在1934年曾分析“東亞大勢”指出:當前有兩大勢力爭逐於東亞,一為“門戶開放機會均等”之利益均沾主義,一為“門羅主義”或“世界革命”之獨霸主義。前者以英、美為代表;後者以日、俄為代表。日本之國策有二:一曰北守南進之海洋政策;一曰南守北進之大陸政策,其最終目標,皆為獨霸東亞。如北守南進,必與英、美發生正麵衝突;南守北進,必與蘇俄發生不可避免之鬥爭。以當時日本所具備的軍事條件,固足侵略中國;甚或可以和任何一個強國作戰,但絕沒有力量可以戰勝所有強國,來壓倒世界一切。因此,蔣氏斷言:“日本必不能並吞中國,獨霸東亞。我們中國一定有方法、有力量,尤其有最好的機會,可以抵抗日本。”方法為何?即持久戰略是也,或曰持久抗戰。此亦達成“抗戰到底”的手段。這種戰略和方法,也是針對日本速戰速決的戰略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