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名人日記為中心的比較研究
吳景平
(複旦大學教授)
研究抗日戰爭和抗戰初期的國民黨政權,必然涉及國民黨的對日和戰態度,近年來問世的諸多論著,均涉及這個問題。比照其他重要文獻,認為七七事變之後相當長的時間裏,包括蔣介石在內的國民黨高層人士,在對日和戰問題上的具體態度不盡相同,情況頗為複雜。本文述及的具體時間是抗戰爆發後頭半年裏,即從1937年7月到1938年1月,作為評判國民黨對日態度的直接背景的重大事件,主要包括盧溝橋事變、蔣介石的廬山談話會演講和聲明、國民黨首次正式通過抗戰決策、戰時體製的初步確立、淞滬抗戰、上海撤軍和南京淪陷、九國公約簽字國會議、德國調停中日戰事。在此期間,國民黨政權作為整體是在反複的過程中走向抗戰和實施抗戰的,隨著蔣介石成為戰時體製中最高、最後的決策者,他的和戰態度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定音作用。
一
1936年12月西安事變得以和平解決後,國共兩黨從對立走向和解與合作,南京國民政府對日本的態度也趨於強硬,對於日本的步步進迫已經不再輕言退讓。到了盧溝橋事變前夕,蔣介石已經認識到“中國自強之意義與責任,應具必戰之心,而後可以免戰,乃得達成不戰而收複失地之目的”。1937年7月盧溝橋事變爆發伊始,當時華北的局勢尚不明朗,蔣介石正在廬山牯嶺。7月8日接到事變的報告後,蔣介石曾有如下判斷:倭寇在盧溝橋挑釁矣,彼將乘我準備未完之時使我屈服乎?與宋哲元為難乎,使華北獨立化乎?決心應戰,此其時乎?此時倭寇無與我開戰之利。當天,蔣介石即決定動員中央直屬部隊六師北上赴援,9日至12日該六師中央軍停駐於河南邊境,向日方示以“不避戰事”之決心,甚至已經“決定在永定河與滄保線持久戰”;另一方麵通過外交途徑與日本進行交涉,試圖把華北的軍事衝突控製在局部範圍內加以解決,“非至萬不得已,不宜宣戰”。7月12日,在牯嶺舉行的行政院會議上,因得悉日軍已經大動員,且馮玉祥等人進言,蔣介石“決然命令中央停駐河南邊境之動員部隊(孫連仲所統率)迅即開赴保定,蓋已不複顧慮所謂‘何梅協定’之任何束縛矣”。當時連在南京的國民黨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機關的文員,也意識到決定調中央軍北上的含義:“廬山方麵蔣先生以下對此已抱有決心,不再使主權受絲毫之損失,決派兵北上以為援助。”
不過,當時決定中央軍北調且進入河北省境內,更多的是讓各方麵認識到南京政府不會在軍事上作出讓步的決心,尤其是希望能夠阻遏日軍進一步擴大軍事行動。
盧溝橋事變爆發時,適值國民黨在廬山舉行談話會,諸多高層官員和上層知識精英對中日間新的軍事衝突十分關注。如陳布雷7月11日的日記記載:“十一時到官邸,聞北事消息極惡劣,與辭修等談極憤慨。”次日的日記:“日方企圖擴大之消息續續傳來,令人憂憤不止。”7月13日的日記:“日軍侵略益露骨,季鸞來談,深以發動全麵戰為不可免。”本文所引《陳布雷日記》,均為上海市檔案館抄本。辭修,即陳誠,時任軍政部次長;季鸞,即張季鸞,《大公報》主編,當時出席廬山談話會。當時剛上廬山參加談話會的周佛海在日記中也寫到:“聞北方當局對日有屈服消息,以後恐對外問題演成對內問題,中央應付更不易,思之悵然。”可見,當時普遍認為這一次中日戰事勢將擴大。另一方麵,中日在軍事行動之外的較量呈現出複雜的態勢,並且引起國民政府內部的分歧。7月11日,在南京的日本使館參讚日高向中國外交部發出威脅意味十足的聲明:中國中央當局如動員部隊,“日方必下最大決心”。與此相應,7月13日,中國外交部長王寵惠從蔣介石電話中得知中央軍已開入河北後,“甚慌張”。不過,當時包括蔣介石在內,都願意接受西方國家出麵調停中日衝突。7月14日,王世傑曾要求中英庚款理事會理事杭立武以私人名義向英國駐華使館表示,希望英國出麵調停。7月15日,英國駐華大使許閣森在南京向王寵惠提出調解的意見,並問中方是否願意事態擴大。蔣介石得悉之後,即表示:中國絕對的隻謀自衛,不願擴大,並願接受英方斡旋。
然而,日方卻步步向國民黨當局施加壓力。7月17日,日本駐華使館某武官持一通告往遞軍政部長何應欽,意謂中國中央軍隊若違反1935年夏季的“何梅協定”,而遣送軍隊及空軍入河北時,日方將采取斷然處置,其責應由中國負之。同日,日本使館代辦日高向中國外交部遞交備忘錄,要求:“(一)中國停止挑戰之言動;(二)不妨礙日方與冀察地方當局商定解決辦法之實行。”當時行政院在南京舉行會議,商議如何答複日方之要求,外交部長王寵惠傾向對日方遷讓,並派高宗武赴牯嶺向蔣介石報告。蔣介石的廬山談話,就是在此背景下作出的。
7月17日,蔣介石在廬山談話會上發表演講時指出:“中央認定盧溝橋事件,為中日交涉的最後問題,要和日本作最後的解決。——我們已經到了最後關頭了!”他表示中國“並不是求戰,而是應戰”;提出了對日交涉的三點“最低限度”:(一)“決不能再訂第二個塘沽協定”;(二)“絕對不能容許”“在北平造成第二個偽組織,使華北脫離中央”;(三)“日本不能要求撤換”華北地方官吏。此後,為了因應時局發展,7月19日蔣介石向外界公開發表了對待盧溝橋事變的聲明,明確提出了解決事變的四項最低限度的條件:“(一)任何解決,不得侵害中國主權與領土之完整;(二)冀察行政組織,不容任何不合法之改變;(三)中央政府所派地方官吏,如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宋哲元等,不能任人要求撤換;(四)第二十九軍現在所駐地區,不能受任何的約束。”蔣介石最後明確指出:“總之,政府對於盧溝橋事件,已確定始終一貫的方針和立場,且必以全力固守這個立場,我們希望和平,而不求苟安;準備應戰,而決不求戰。我們知道全國應戰以後之局勢,就隻有犧牲到底,無絲毫僥幸求免之理。如果戰端一開,那就是地無分南北,年無分老幼,無論何人,皆有守土抗戰之責,皆應抱定犧牲一切之決心。”這是盧溝橋事變發生以來,國民政府領導人首次公開發表的聲明,其立場非常明確,就是希望和平解決事變,但為捍衛領土主權不惜抗戰和犧牲。
對於廬山談話會的演講和7月19日所發表聲明的決定始末,參酌《蔣介石日記》與《陳布雷日記》的記載,有助於我們了解蔣本人當時對待和戰問題和如何宣示立場的思考。如蔣介石在7月16日的日記中,便談到是否要發表對日宣言:“倭寇既備大戰,則其權在倭王,若我宣言能感動彼倭,或可轉危為安,是較之平時權在下級與前哨者當易致力乎?其次,盧案已經發動十日,而彼倭徘徊威脅,未敢正式開戰,是其無意激戰悉在不戰而屈之一點。此其外強中幹之暴露也。如果不能避免戰爭,則餘之宣言雖發並無害,故發表為有利也。”但同日的日記也寫到:“宣言對倭寇影響為利為害,應再研究。”同一天陳布雷的日記記載:“四時往官邸謁委員長,承商要事,命將講稿(十八日用)即擬概略送核。歸寓後檢視參考書籍,七時卅分又電招往談,交擬告民眾書,口授大意,由夫人共記之。”可以認為,當時蔣介石已經考慮既在廬山發表演講,又要準備一份告民眾書。在7月17日的日記中,蔣介石對於談話會隻有簡單的一句:“本日談話會,發表講演決心。”但蔣已經在考慮對盧溝橋事件公開發表立場的方式:“發表為盧案告國民書或為談話式”;甚至已經考慮到發表後的後果:“告國民書發表後之影響,是否因此引起戰爭。”而據陳布雷所記,17日“委員長對告民眾書仍欲趕今晚草就,命(程)滄波代擬”;當晚“七時滄波攜稿來斟酌,佛海亦來談,八時送呈委員長來核定。九時話召去,令再就原稿增損之”。18日,蔣介石“屬布雷改正宣言方式”。據同日陳布雷所記,蔣介石與汪精衛、張群(嶽軍)、熊式輝(天翼)等“一起斟酌告民眾書之內容”,“七時委員長命再補充修改”。當日張群主張“緩發”該告民眾書,但“委員長不謂然,最後允遲一日發表”。中國最高當局如果對盧溝橋事變公開表示強硬態度,會招致日方更大規模的軍事行動,當時國民黨高層之中持有這一擔憂的不止張群一人。而7月18、19日廬山方麵得到的是日方進一步威逼的消息,如陳布雷記:“南京來長途電話,消息極惡劣”;“午後四時再往官邸,聽取南京長途電話,知喜多見何部長所談極無禮。高宗武司長亦來報告。七時決定將講演稿發表”。對此,蔣介石本人的記載是:“聞喜多對敬之談話與高宗武之報告後,決定發表告國民書。人人為危阻不欲發,而我以為轉危為安獨在此舉。但此意既定無論安危成敗在此不計,惟此為對倭最後之方劑耳。”“應戰宣言即發,再不作倭寇回旋之想,一意應戰矣。”根據上述《蔣介石日記》、《陳布雷日記》,可以概述為:根據蔣介石的意見,在廬山談話會演講稿基礎上,程滄波、陳布雷重新起草公開發布稿的文本,周佛海發表過意見,蔣、汪與張群、熊式輝正式討論過,然後由陳布雷根據蔣的意見完稿。同時,根據中日關係演變實況,蔣介石力排異議,以演講稿的名義公布對日問題的立場。這也是盧溝橋事變以來國民黨當局首次公開明確表示的強硬立場。
蔣介石在廬山談話會上做演講和隨即公開對盧溝橋事件的聲明,的確極大振奮了包括國民黨政權中有識之士在內的全國的愛國民意,但還不足以統一體製內的思想主張。日方在華北擴大軍事衝突,調集重兵強占平津,這對中國方麵造成了很大的壓力。戰乎?和乎?當時,部分高官以及與國民黨高層關係密切的若幹知識精英,對於中日一旦發生大戰後的結局頗為擔憂。除了上麵提及的外交部長王寵惠多次談“戰”色變之外,軍政部長何應欽也曾“再三以戰爭為慮,傾向退讓”,如提出不妨把第二十九軍馮治安部南調保定;實業部長吳鼎昌散布“戰必敗、不戰必大亂”的觀點;胡適則“極端恐懼,並主張汪、蔣向日本作最後之和平呼籲,而以承認偽滿洲國為議和之條件”;他與蔣夢麟均傾向於忍痛求和,認為與其戰敗而求和,不如於大戰發生前為之。胡適還向蔣介石麵交了關於和議的書麵主張。政治與知識精英的畏戰求和觀點有著社會的基礎。如上海的英國商會與新聞界領袖曾托話給王世傑:如英國政府正式調停,以承認偽滿以平津不駐兵為解決條件,中央政府願商量否?對此,王世傑認為:如英、法等國不能出任保證及製裁之責任,則中央政府斷不能接受此款解決辦法。而蔣介石對於胡適所提和議意見,認為軍心搖動極可悲,不可由彼(蔣)呼籲和議,亦不可變更應戰之原議,但蔣同意王寵惠以外長資格仍與日本外交官周旋。另胡適在7月30日與高宗武等人達成“外交路線不能斷絕,應由宗武積極負責打通此路線”的共識後,次日當蔣介石明確“宣言決定作戰”後,仍向蔣麵諫:“外交路線不可斷,外交事應尋高宗武一談,此人能負責任,並有見識。”
綜上所述,可以看到:盧溝橋事變發生之後,國民黨當局采取了調中央軍北上的措施,目的是想以此來提醒日方,中方已有充分的戰備措施,企盼達到不戰、免戰而維持現狀。隨著日本在軍事與外交雙重施加壓力,中國政府與知識精英中的畏戰悲觀情緒、寄望外來調停的幻想一度頗為嚴重。蔣介石本人雖然也有過類似的免戰企盼,不反對外來的調停,但在7月17日的廬山談話和19日的聲明中,蔣介石十分明確地宣示了領土主權不能退讓、不求戰而準備應戰的立場。這是國民黨走向抗日的重要步驟,但是還不能表明國民黨政府已經從整體上作出應戰的決策,必須通過當時中央決策體製的實際運作,才能克服高層與知識精英懼戰希和的主張,真正邁出抗戰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