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說了,那就是......你也看到了,剛才黃霞把顧潔專輯裏,整整四首歌都搶走了。顧潔是想讓你幫她寫歌呢!”
吳伯像是說出了什麼不得了的事情一樣,還有點沾沾自喜。
“哦!原來是這樣啊。話說天籟公司真的可以決定那四首歌的命運嗎?”林逸恍然大悟,隨後又有點疑惑的問著吳伯。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你要知道,真正擁有歌曲版權的,是作詞人和作曲人,和已經購買了版權的公司,而歌星隻是歌曲的表演者,他們是不擁有版權的。所以說現在的那幾首歌,顧潔是沒有版權的,顧潔要是用在商業上,就算是侵權了。”
“那這樣翻唱別人的歌,算不算侵權?”
“如果你沒有用在商業上,就不算,就比如你在路上哼哼,自然不算侵權。但是如果你要是靠這個賺錢了,那你就要跟這首歌的作曲作詞人,或者是第一次發行,也擁有版權的公司聯係,在征得同意之後,那就沒問題了。但是現在,不用征求同意啦!公司都已經決定給黃霞唱了。所以,那四首歌跟我們沒關係了,包括之後那四首歌賺到的錢,也隻能是黃霞和公司分。”
聽完這話的林逸,頻頻點頭。
再看了一眼顧潔,隻見顧潔一臉尷尬,好像想辯解又不知怎麼開口。
對啊,顧潔原來還以為吳伯要說出什麼有味道的事情呢,但是怎麼突然就這麼正經了,還談到讓林逸幫自己寫歌了,跟自己想的不一樣啊!
說好的去大草原的湖邊,生一個娃娃呢!?
去哪了?被狗給吃了?
等林逸瞧見了顧潔的尷尬,還以為顧潔真的被吳伯給說中了,原來就是想請自己幫忙寫歌呢!
當即林逸就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就差一邊拍著胸脯,一邊說著沒問題了。
自己有無敵裝逼係統在身,好家夥,想要寫幾首歌,那還不是手到擒來的事?
這個好辦呀,我之前說過不再賣歌給天籟公司,但是不代表我不能賣給顧潔呀!
而且等這些歌發表了,那都相當於是一個隱形的知名度、裝逼值的大礦場啊!
就好比之前在校園迎新晚會的視頻,被學妹發表在了網上,雖然加的裝逼值不多,但是知名度高了不少啊,這知名度可是我成為全能男神的一個核心標準,是很重要的。
先不說林逸和顧潔的交情,就說本身都差不多製作好的歌曲,被黃霞給橫刀奪去了,誰能咽得下這口氣?
甭說吳伯和顧潔有多氣憤了,就是林逸自己,都有點氣不過。
而且這個黃霞,還害的自己的任務,係統滿意度隻有10%,簡直不能忍。
現在要幫顧潔寫歌,林逸自然是滿口答應了下來,“沒問題,顧姐,你放心好了,我幫你寫歌。”
顧潔聽到林逸答應幫自己寫歌,當時眼裏就充滿了笑意和感動,顯得很開心,這種開心就像是自己最信任的朋友,在你最需要的時候,及時的出現了,這種感覺就是顧潔目前的體會了。
但是顧潔隨後又搖了搖頭,說道:“林逸,謝謝你的心意了。我很開心,遇見你是我......反正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謝謝你對我的幫助,讓我有地方可以訴說。但是......要是麻煩你幫我寫歌的話,可能時間來不及了,我已經跟我的粉絲們說了,說我的新專輯會發布12首新歌,我不能食言,我還是馬上去買別人的歌算了吧。哎!可惜我時隔兩年,又發的一張專輯,裏麵有這麼多歌是湊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