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一驚,努力維持著臉上的笑容,也不言語。他還是第一個知道這是我很久前的理想,就連我的好友也不知道,那是我高中時或者說更早就有了的一個理想。這個話題不能和他再聊下去了,我不喜歡別人太了解我。
我要換一個話題,對了。
“你明天什麼時候走,我們去送你吧!”
“不用了,我怕到時看到你們,我就舍不得你們這些朋友了。”
“那好吧!”我淡淡地說,“但是,我可以用一個追求夢想的過來人身份告訴你。要完成夢想是一定要付出代價的,隻是在於你的付出值不值得。如果你覺得值得,不論過程有多困難,都應該堅持。”這確是我的心德。要知道,即使是現在的那個小店也是從困難中走過來的,能有現在那麼好的生意,也不是那麼的一帆風順。
他眼也不眨得看著我,眼中有打量,似乎我有什麼很特別的樣子。我平靜地看著他,等他說話。他又打量了我一會兒,才說:“你說的話真的不像一個十八歲的女孩會說的,倒像一個經曆了滄桑的人。雖然不知道你為什麼會說出這些話,但是說的卻很有道理。”
我“哧”的一聲笑了出來,“照你那麼說,我不就成不老的妖怪了嗎?”
“如果你是妖怪,那也是世界上最善良的妖怪。”他很肯定地說,“可是……”他看著我,頓了頓,又說:“你笑的時候總是讓人覺得很溫柔,但是我在你眼裏看到的還有被埋在底部的孤獨。”
我微怔,居然……被他……看出來了。我掩藏了近十年的東西,竟讓一個認識才三個月的人看出來了。我一直以來都覺得自己是一個很好的演員,能夠瞞過所有的人,讓他們認識的都是我的另一麵,而不是……他怎麼會這麼容易就看穿了我,他怎麼可以……
穩定了情緒,我繼而微微一笑,含糊的說:“或許是知道了解的太多了吧!”他見我如此也沒多問什麼。
“我真的很舍不得你們,特別是你,我一定會想你的。等我有了成就,我一定會回來找你的。”他說話的時候臉紅紅的,而我卻僵在了那裏不知該做什麼。
我隻覺得眼前人影晃動,身體也是一緊。我的眼前隻有那楓葉的紅色,身體僵硬著動彈不得。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寒風吹過,我不禁打了個寒顫。回了神,四處看了看,他不知什麼時候走了,而我手中的花也不見了蹤跡。天有些暗了,大家一天沒見到我該著急了,就忙往回跑。
他走的那天沒有告訴我們是什麼時間,隻給我發了一條短信,很簡單的幾個字,卻讓我有些不知所措。
“我一定會回來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