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中國出版企業製度創新(2)(1 / 3)

第四,具有強大財務功能的組織結構。出版企業的運作有集團化與單個出版社(公司)兩種形式,有大中小之分。一般來講,出版集團宜采取放權型組織結構,縮小經濟核算單位,單個出版社宜采取集權、分權或集權+分權型組織結構。無論采用何種組織結構,都應堅持強化財務功能,強化財務控製,始終堅持以財務預算為基礎,以財務監督、谘詢為流程控製關鍵,以財務結算、審計、考核為評估結果。

第五,符合現代企業製度要求的內部管理機製。這種管理機製主要是通過調整企業內部人與人的關係以及人與物的關係,來最充分地利用物質資源和人力資源,降低生產成本,提高企業生產效率,創造一個適合競爭、有利於競爭的製度環境。

第六,具有強大的國際擴張能力。現代出版企業的市場一般不是國內範圍的市場,它的目標通常是占有國際市場份額。現代出版企業之所以能夠躋身國際市場,其基礎條件就是這些組織建立了符合現代出版業發展要求的組織形態和融資空間。

第二節 中國出版社組織結構創新

企業組織結構是企業製度的基本組成部分,是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功能的具體表現,在某種程度上,企業之間的競爭就是組織的競爭。在計劃經濟時期,由於過於強調出版的意識形態屬性,我國的出版社實行單一的事業單位體製,出版社基本上在行政指令下組織生產;同時,出版社的規模都較小,產品結構單一,數量少,所以在組織結構上主要采用高度集權的直線式組織結構;但進入轉型期後,隨著性質轉變、規模擴大、產品豐富等方麵的變化,傳統出版社的組織結構和經營管理已經不能適應市場化環境的需要,必須進行組織結構的創新,以提高出版效率和效益。

一、出版社組織形式的變遷

新中國成立後,出版業作為黨和政府的“喉舌”,一直承擔著重要的政治和文化功能。出版業不僅是我國計劃經濟體係的組成部分,更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製度和文化體製的組成部分。所以,當我國在保持既有政治製度前提下進行經濟體製改革時,出版體製改革必然因政治體製和文化體製改革的滯後而落後於經濟體製改革。具體在出版社組織的變遷上表現為:基本上沿著國有企業的改革軌跡進行變遷。

1.中國國有企業改革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為了確立國有經濟的主導地位,首先從建立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製入手,建立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國有經濟管理體製。

1956年後,計劃經濟體製確立,“全民所有製”成為中國社會經濟的主要成分。國有企業由政府投資建立,它是國家經濟職能的具體化,即政府是國有企業的“老板”。這種所有者的定位,使得“政企不分”成為計劃經濟下產權製度的最顯著特征,具體表現為“生產經營目的與手段的政治性以及企業經營管理的行政計劃性”,造成國有企業既缺乏激勵機製又缺乏約束機製,生產效率低下。1978年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國有企業進行了循序漸進的改革,先後經曆了四個階段,即“放權讓利”階段(1978~1984年),“推行承包製”階段(1985~1991年),“試行股份製”階段(1992~1995年),“三改一加強”為中心的總體改革階段(1996年至今)。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1993年在黨的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若幹問題的決定》中最先提出建立現代企業製度,並明確提出,國有企業進行改革的方向就是現代公司製度。經過改革,我國絕大多數國有企業已經建立了現代公司製度。但國企產權製度仍存在一些問題,如產權不夠明晰,所有者或出資人不到位,政企難分;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效率低下,“內部人控製”現象突出;國有股“一股獨大”等。另一方麵,隨著轉軌的深入,在全國範圍內國有產權獨大的狀況已得到徹底改變,民營經濟迅猛發展,到“十五”末期的2005年,民營經濟已占國民經濟總量的二分之一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