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博文是高三七班的語文課代表,學習認真,猶愛國學,所以在語文方麵一直極為自負。
當林初一進來時他就非常不喜歡,感覺這人輕浮毛躁,皺著眉一直像看小醜一樣看著他在講台上表演,直到林初說是為了許瑤而來時,他才坐不住了。許瑤可是自己的女神,是自己從來到這個班一直心怡的女孩子,雖然自己從來沒有表達出來,可是,怎麼能夠容忍這個穿著俗氣、沒有品位、嬉皮笑臉好像無賴的家夥褻瀆呢。可苦於一直沒有開口的機會,現在聽他口出狂言,說要倒背《蘭亭集序》,這才冷笑道:“好大的口氣,你這麼厲害,怎麼不說能倒著默寫全書的文言文呢!”
鄭博文長相有幾分帥氣,成績又好,平時雖然不苟言笑,但是在班裏還是有一些女粉絲的。他聲音尖細,又故意說的大聲,所以一張口,全班的同學都聽見了,身旁的幾位女粉絲紛紛開口附合:“就是就是。”
沈語心皺著眉頭看了一眼鄭博文,雖然心中不喜,卻終究沒有開口說什麼。
張齊三人顯然對鄭博文都很討厭,憤怒的瞪著他。
李夢笑嘻嘻的打趣道:“許大美女,你男朋友要有難嘍,你還不快快出手相助!”
“呸!小妮子,皮又癢了是吧?什麼男朋友,你知道我心裏有喜歡的人了。”許瑤暈紅雙頰,說不出的可愛。
李夢咯咯笑道:“喲,還臉紅了,真不害臊!”說著兩人嘻笑著打鬧起來。
林初望著前排鄭博文鄙夷不屑的眼神,皺眉想道:“這貨又是誰啊?我剛來一會怎麼感覺得罪了很多人的樣子?”
沈語心看見課堂亂糟糟的,這在以前是從沒有過的,不由把責任一股腦全推在了這個不按常理出牌的轉校生身上,當下冷聲道:“都安靜一點!林初,剛才可是你說的,要把《蘭亭集序》完整倒背下來,若是你真能一字不錯的倒背下來,我可以不處罰他們三個,但若是你背不出來,你們四人一起圍著操場跑二十圈。”
“啊!”張齊、耿飛齊聲哀嚎,二十圈不是要了命了!尚同倒還好點,畢竟是籃球隊員,二十圈雖然很累,但是好過站在門口丟人現眼,於是對著林初打氣道:“林初,我相信你!”
林初微微一笑,雖然繞著操場跑二十圈對自己來說完全不算什麼事,以前自己可都是綁著二十公斤沙袋朝山上跑的,但看著尚同鼓勵信任的目光時,心中還是一暖,大笑道:“背誦太簡單了,倒著默寫一遍又有何難?”
說罷,不顧眾人的眼光,昂首走向講台,從粉筆盒中取出一隻粉筆,轉身一邊背誦,一邊在黑板上刷刷的寫下:“亦將有感於斯文,後之覽者。其致一也,所以興懷……”
宏亮且富有磁性的聲音在教室裏回蕩,窗外,葉落紛飛,午後的陽光透過白楊樹梢,斑駁的照進教室,照在講台上少年清瘦的背影和微笑的側臉上,鍍著一層金色的光芒。這束陽光,也在不知不覺中照進了這群懵懂青澀的男孩女孩的內心裏。
“雖世殊事異,錄其所述,悲夫!故列敘時人……”
自信張狂的聲音,夾雜著吱吱的粉筆聲,一橫一豎如行雲流水,一撇一捺卻又帶著倔強和固執。有人說認真的男人最有魅力,而此時的林初認真張揚,仿佛化身奮筆疾書的王羲之,又似桃花入酒的李太白。
但願長醉花酒間,笑對青山萬重天。林初深吸一口氣,寫下最後一句:“會於會稽山陰之蘭亭,暮春之初,歲在癸醜,永和九年!”
林初閉著雙眼,沉浸其中,良久才睜開眼,輕輕吐出一口濁氣,頭也不回的輕輕一拋,粉筆以一道優美的拋物線,穩穩落進粉筆盒中。殊不知台下,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凝視著他纖瘦的背影,看著黑板上蒼勁有力,清新飄逸的字體,不知是誰帶頭喝了一聲“好”,緊接著大家回過神來,掌聲如雷,有的人已經雙眼潮濕,熱淚盈眶。
在物質橫流的現代,人們追求名利,追求效率,學習英法日韓各種語言,又有多少人還記得華夏五千年曾經的輝煌?又有多少人還記得沉澱著無盡智慧結晶的國文國學?又有多少人還能安靜地坐下來研究古文、練習毛筆字呢?
況且這些學生大都家底殷實,從小衣食無憂,即使不好好學習,畢業之後也會有好的大學錄取。所以每天上什麼課都感覺枯燥乏味,尤其是語文課,若不是有冰山美人鎮著,隻怕大多數人早已呼呼大睡了。他們沒想到,就是這個被他們厭惡、不知所謂的文言文,竟在一瞬間有著這麼大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