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 / 2)

我從侍女的手中接過了湯藥。或許是我極少生病的緣故,冷不丁地聞到這滿屋子彌漫的中藥味,竟有一種隱隱的要作嘔的感覺?!

我想,午餐的話,麗華是肯定吃不下了。但空腹服藥是指定不行的,容易傷胃。即使這是安神的藥方…

這湯藥還有點燙,我便把它晾在了床頭,讓禦膳房的侍女去取一些糕點之類的食物來。

一會,那侍女就舉了一盤糕點過來了,琳琅滿目,許多的我都喚不出名字來。

我從中取出了一塊顯得最為簡約的糕點,遞給了麗華。

我就想不明白了,這糕點也要點綴得這麼華麗麗嗎?!這還讓不讓人吃啊?!這麼像一塊藝術品的糕點!你忍心下口?!

可能是我擁有一副極品屌絲的脾性吧,我對那些簡單而又不顯華麗的東西是很喜歡的。

我以前的手機是一部iPhone-XII,是父親在我十四歲時(2036年),買給我的。我喜歡iOS係統,不為別的,我隻是單純的喜歡他簡約的圖標。它的圖標很美,有一種簡約而不失創意的感覺。

不過說真的,Apple公司的產品,實在是太脆弱了。我16歲便去從軍,一次軍隊緊急集合,我的iPhone-XII就終結了它短暫的一生。後來,我就換了一部NOKIA了,現在也帶在身上。不過,這裏沒信號,神機再牛,也變板磚了…

(Ps:不要跟我說,軍隊是不允許帶手機的。老子雪茄都帶進去了,還說什麼手機呢?!雪茄是父親給我的,我帶進去了。手機也是父親給我的,我也帶進去了。這就是社會上不公平的源頭了。說實話,其實任何一個社會都是拚爹!拚人脈!拚權勢的!總統的兒子和乞丐的兒子會一樣嗎?!不可能!“知識改變命運”這更是屁話?!嗬…再怎麼有知識!沒權勢!永遠隻是個被用之人罷了,而那些擁有權勢的人呢?他們永遠會是那用人之人!)

“謝謝哥哥…麗華喜歡桂花糕…”

麗華很有禮貌的笑了笑,向我道謝著。可能是由於深居皇宮的緣故吧,她在我的麵前,依舊顯得有些拘謹。

自古有言:伴君如伴虎。皇帝駕崩了,嬪妃便要為之殉葬;皇子貴妃受襲,他身旁的隨從便要株連;更不必說,有時主子心情不好,把隨從拉出去打一頓了,這就更平常了。沒看見艾風兩個月前,就挨了陳叔寶一頓鞭子嗎?!

所以我在想:我應該去麗華的主子處(龔良娣:龔貴妃),把麗華接來東宮。她可是老子的太子妃!怎麼能給她人做侍女呢?!不行!

(Ps:曆史上龔貴人是與張麗華同時的美人,是陳叔寶的貴妃,不過沒張麗華出名而已。張麗華也的確是在龔貴妃手下當過侍女,而且還與陳叔寶一見鍾情。不過,由於小說需要,所以作者君把龔貴人改為孝宣帝陳頊的貴妃。小說與史不符,敬請見諒。而且,作者君是一夫一妻製的堅決擁護者,後宮什麼的…我從不yy…)

轉眼間,麗華已經吃下了4、5塊糕點了。她吃桂花糕的模樣是那麼美,那如同藝術品般的桂花糕和她相應,似乎也把麗華點綴成一座會動的藝術品。古人雲:秀色可餐,這誠不欺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