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自然!以我現在的功力,可以指東打西,指南打北。別說隻是打兩隻野兔子,就是打兩隻狗熊,都毫無問題!”
明玉大笑。林木疏落野草叢生處,兩隻野兔子被明玉的笑聲驚起。王九千拾起兩塊石頭,也不用眼睛看,隻用天耳通掌控野兔子奔跑跳躍時候帶起的聲音,便能清楚的掌握其行動軌跡。
手中的石頭扔出,正中其中一隻野兔子的腦袋。
王九千的這一擊力道非凡。自從王九千救下諦聽,那一顆由上一世諦聽凝結,並由地藏菩薩護持的珠子,跳入王九千的神魂,融入王九千的體內後。王九千的身體就變得強健起來。
最明顯的一點就是不再生病。秋冬之際,明京大學感冒流行的時候,王九千巋然不動,連個噴嚏都不打。而且,雖然天氣已經冷了下來,但是,王九千卻感覺並不明顯。即便隻穿一層單衣上街,也不會覺得太冷。
除此之外,王九千的力量也變得大了起來。原本需要兩隻手才能抱動的大桶水,如今一手拎一個,連上六層樓都輕鬆容易。相應的,一些反應速度,和身體柔韌性,也大大的增強了起來。
期末考試,考體育的時候。王九千一不小心,就拿了兩項第一。如果不是考三千米長跑的時候,王九千為了避免驚世駭俗,稍微收斂了一下。跑出一個讓大多數體育生羞愧的無地自容,足以參加奧運會的成績,簡直就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可即便如此,當大多數人在跑完三千米,累成狗的時候,王九千風輕雲淡,毫無壓力的表現,仍舊惹人矚目。
這一擊,不但擊中了兔子腦袋,而且把這隻兔子直接打成了腦震蕩。翻身栽倒,再無逃跑的能力。
這輕描淡寫的一擊,在明玉看來卻有如神跡。捕獵是人類曾經持續了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年的生活方式,有一些東西,早已經沉浸在人的基因鏈中。高超的捕獵技巧,在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年的時間裏,一直是豐衣足食的保證。也是女性尋求穩定物質生活的保證。
在原始社會,有了這一手,基本上就代表了一個人是高富帥。到了如今,會這一手的人,卻已經鳳毛麟角了。
所以,許多文明社會裏的富豪,會去荒野之地狩獵,並對公眾展示自己的獵物,以此證明自己的魅力所在。這輕描淡寫的一擊,瞬間點燃了明玉沉澱在骨子裏的荷爾蒙。
還不等王九千有所動作,大呼小叫的跑上前去,提溜著野兔子的耳朵,高興的大呼小叫,忘乎所以。
等王九千走近的時候,明玉興奮的滿臉通紅,問王九千道:“你不會真的會小李飛刀吧?”
王九千滿頭黑線:“我忽悠你的,你也信……”
一個小時的時間,並不算長。王九千和明玉在山野無人之處溜達了一圈,嘴唇搏鬥了一番,彼此吃了一番小豆腐。抓了兩隻野兔,時間便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