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信命的劉備
劉備檔案
姓名:劉備(字玄德)
性別:男
年齡:63歲(公元161--223年)
生活年代:東漢末年
籍貫:幽州涿郡涿縣(今河北省涿州市)
身高:七尺五寸(約1米74)
相貌:胳膊特長,站著不彎腰能摸著自己的膝蓋,不用鏡子看見自己的耳朵,“垂手下膝,顧自見其耳”。不知是巧合還是古代史官就喜歡這樣胡扯,司馬懿的孫子司馬炎(晉武帝)也是胳膊特長“發委地,手過膝”,看來劉備和司馬懿的老婆說不清啊!
個人簡介到此結束,下麵我們說說劉備同學那不堪回首的童年吧。
在曆史記載(《三國誌》)裏,有一種說法:劉備是漢朝皇室的後代。這種說法很不可信,回頭我們會仔細解讀的,現在先跳過去。
劉備的出身其實比我們絕大多數人都不如,劉備的爺爺劉雄曾經當過東郡範縣的縣令,他的父親劉弘也是個公務員,可惜沒當上什麼官,所以史書記載上才說“先主祖雄,父弘,世仕州郡”(沒有什麼官職可介紹)。
要說劉備就算算不上是個官二代,好歹老爹也是個公務員,童年生活應該也是很幸福的啊。隻可惜,劉備的父親死得早,因此孤兒寡母的生活就很艱難了。《先主傳》裏介紹說“先主少孤,與母販履織席為業”,可見,小劉備是天天和母親一起賣草鞋葦席過日子的。
現代的小孩子們天天在玩手機玩具吃零食的時候,可能小劉備正被媽媽帶在身邊擺地攤。
諸位也不要用現代人擺地攤的情況去對比劉備的遭遇,我們擺地攤,大不了防火防盜防城管,城管來了咱就跑。誰也不會看不起你或怎麼的。但是在古代那個重農輕商的社會,士農工商,商人是最賤的地位最低的。別說你擺地攤了,你就是腰纏萬貫還是處於社會最底層。
說點無關的,秦朝在調發戍守邊疆(也就是俗話說的“充軍發配”)服勞役人選時,第一梯次裏就有:犯罪官員,倒插門的上門女婿(贅婿)和商人。但是,這還不算完,不是說你以前經過商後來發財了不幹了就饒了你的。
在第二梯次裏,被調走充軍發配的包括:曾經是上門女婿的和曾經經過商的。可見,經商就相當於犯罪算有前科的啊!有木有?
不止是算你有前科,就算你沒有經過商,隻要你爸爸或者爺爺經過商,你照樣跑不掉。第三梯次裏,被征召的就是父母或祖父母曾經經過商或者是上門女婿的。明白了吧,這才是真正的“經商毀三代”啊!
劉邦建立漢朝以後,對商人的限製絲毫不改,甚至還有過之而無不及。他老人家專門出台刑法規定:商人不準穿錦繡衣服,不準穿綢緞衣服,不準穿紗布或細紗布衣服,不準穿細麻布衣服,不準穿毛料衣服……(直接規定“商人不準穿衣服”多好啊!)這樣一來,估計商人也就能穿粗麻布和棉布衣服了。
此外,劉邦還規定:商人不能攜帶兵器(防身也不行);還有,商人也不允許坐車和騎馬。經商趕路,恐怕商人們隻有牽著馬車步行了。要是你以為荒郊野外的沒人看見,偷偷的坐馬車上,被人發現恐怕就一個字了:死!
偉大的曆史學家柏楊老師在評論這些事的時候就說,好在總算允許坐船,否則做生意的人隻好遊泳過江了。
作為“囚犯預備役”,商人的地位在東漢也沒有絲毫好轉,東漢政府也有法律規定:賈人(商人)不得乘馬車。
小劉備從小跟著母親擺地攤活命,受盡了數不清的白眼和歧視,他的童年就是這麼的悲催。可是這個生就了地攤命的小家夥卻想了誰都不敢想的事--當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