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們常說的一句話便是“連皇後都能上街采買,我等拋頭露麵的算得了什麼?”
最要命的是趙禎這位帝王並不反對皇後這樣做,在趙禎眼中,女人的消費能力和消費觀念能夠極大的促進大宋的經濟發展,這一點是這個時代的人所看不到的,而皇後看到了一點皮毛,這已經非常了不起了。
趙禎本能的認為,男女平等才是應該倡導的,但在這個時代女人能上街購物,能有一定的人身權利就已經是了不得的事情了,上哪還能倡導男女平等?
有的時候世俗的力量還是很強大的,即便是趙禎這個皇帝都不能輕易的去挑戰,許多事情都隻能以妥協為主。
市麵上既然是生意興隆,買賣繁榮,那就是一片大好的景象,所以在趙禎回到神都城後,瞧見這幅景象第一件要做的事情不是處理神都城動蕩所留下的後遺症,而是在這個時候開始對神都城的衙門進行改編。
趙禎是神都城的主人,也是“老住戶”,對這裏的了解當然是知之甚詳,弊端在何處他豈能不知道?
若是朝廷能夠填補空缺,也就不會有那麼多的幫派出現,更不會給別有用心的人有機可乘。
這事情鬧得很大,沸沸揚揚,死了很多的人,百姓們心中恐懼,但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大的問題是大宋的體製不夠完善,朝廷做的不夠好。
若是早早的就有衙門和差人填補這些空缺呢?怎麼會還有幫派生存的空間,當然他們會換一種方式生存,隻不過不會那麼的明目張膽了。
這些黑惡勢力受到了打擊的同時,也受到利用和無辜的屠戮,這個時代的幫派組織事實上更加文明和守規矩。
是的,本應該是最囂張,最不守規矩的人卻是最守規矩的,也不應該叫幫派,這是人們的口頭稱呼,準確的來說應該叫結社。
民間結社,大致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營利性的商業部門,即工商團體,宋人一般稱為“行”、“團行”;一是非營利性的組織,宋人一般稱為“社”、“社會”。
沒錯,社會一詞就是從這個時代出現的,也是在這個時代被定義下來的。
無論是團行還是結社,兩者之間的差距並不大,而且劃分的也不是那麼的明顯,唯一的區別就在於雙方一個是以壟斷買賣的存在,一個是單純的收保護費。
“蓋因官府回買而立此名,不以物之大小,皆置為團行,雖醫卜工役,亦有差使,則與當行同也。”
這是置立團行的初衷:應付政府采購。但團行成立之後,則獲得了約束本行商人、維護市場秩序、同行互濟互助的行業自治功能,這是類似商會的團體,非常有益處,但時間長久了,難免會出現走歪路的人…………
趙禎頭疼的不是結社的黑惡勢力,而是這些團行,他們當中大多數遵紀守法,可有一些就是膽大包天不擇手段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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