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高宗和武則天合葬墓乾陵東南約1.5裏處,有一座特別引人注目的陪葬墓,埋葬著一位薄命公主——永泰公主。永泰公主李仙蕙,是唐高宗李治與女皇武則天的親孫女,中宗李顯的第七個女兒,死於武則天大足元年(公元701年),年僅十七歲。永泰公主究竟死於何因呢?
關於永泰公主的死因,《新唐書·則天順聖武皇後紀》中說:大足元年“九月壬申,殺邵王重潤及永泰郡主、主婿武延基”。《資治通鑒·則天順聖皇後》中說:“太後春秋高,政事多委張易之兄弟,邵王重潤與其妹永泰郡主、主婿魏王武延基竊議其事,易之訴於太後,九月壬申,太後皆逼令自殺。”
史書記載均為永泰公主與其夫武延基(武則天之侄孫)及其兄懿德太子李重潤等議論武則天的男寵張易之、張昌宗兄弟的胡作非為,觸怒了武則天,被其逼令自殺。一千多年來,史學家對此觀點無有異議。然而,1982年在永泰公主墓中出土了《大唐故永泰公主誌銘》墓石,從此引起了對永泰公主死因的爭論。
根據《新唐書》《舊唐書》和《資治通鑒》等史書,論證永泰公主是被武則天殺害的;可是,有人考釋《永泰公主墓誌銘》後,竟發現永泰公主的死因與史書所說全然不同。從墓誌銘中“自蛟喪雄愕,鸞愁孤影,槐火未移,柏舟空泛”來看,是隱喻武延基被殺,永泰公主為他守寡而孤獨地生活著,並未同罹其害。墓誌銘還有一段有趣的文字,說:“(永泰公主)珠胎毀月,怨十裏之無香,瓊萼調春,忿雙童之秘藥。女娥箎曲,重碧煙而忽去。弄玉簫聲,入彩雲而不返。嗚呼哀哉!以大足元年九月四日薨,春秋十有七。”這就清楚地告訴人們,永泰公主不是被武則天直接殺害的。
更有人根據永泰公主墓出土的十一塊骨盆碎片,複原了永泰公主的骨盆,經科學測量與鑒定,認為“永泰公主骨盆各部位較之同齡女性骨盆都顯得狹小,顯然,如此狹小的骨盆,即使一般胎兒也難順產”,並結合墓誌銘“珠胎毀月”句,斷定“永泰公主死於難產”。因此,舊史書的記載應予否定。
還有人基本上接受對墓誌銘所作的考釋,但仍堅持傳統的觀點,認為造成永泰公主等死亡的首要原因是武則天的加害,而永泰公主懷孕患病則是次要原因。其理由是:一、史書記載武則天殺李重潤、永泰公主及武延基於“九月壬申”,即九月初三,這個時間僅僅比墓誌銘所記永泰公主死於“九月初四”早一天,故不能說永泰公主之死與李重潤、武延基的事毫無聯係。二、盡管唐代律法中有孕婦犯罪可緩刑的規定,但不等於慣用刑殺的武則天對永泰公主免於處死,至多也隻是緩刑而已。這恐怕才是墓誌銘中“槐火未移”的真正所指。三、永泰公主未遭殺害,卻又突然死去,可能是由於其夫被殺,精神受到打擊而小產病亡,或者是服毒墮胎而死,也有可能是武則天采取其他手段使她流產而喪生。
關於永泰公主的死因,說法種種,尚難判定。真相究竟如何?隻能借助考古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