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當潘小妮做出親吻,並對高俊偉說王子軒就是她男朋友時,有一個人也是不高興的,那個人就是張陽,他也是人,他也會吃醋啊,雖然他長得像男神,可是他不是神啊。
本來潘小妮今晚擁抱了他,他心裏是很高興的,他仿佛已經看到潘小妮被他的神之光征服的希望。這會兒,被她給閃到了。這,怎麼可能呢?潘小妮,你在耍我嗎?可惡。
隻是張陽是個情感不輕易外露的男人,這就是所謂的喜怒不形於****,當官的好像都這樣吧。所以,潘小妮並沒有察覺到他臉上那一絲不快。
因而,高俊偉一走,潘小妮又再次回到了關於陪護這個問題,她力主自己留下來陪護。理由是,自己已經是王子軒的女朋友了,當然是這個女朋友是打引號的。但是,王子軒為了自己才弄成這樣是不爭的事實,她必須要好好照顧他,不然,她心裏會愧疚一輩子的。
看著她言辭懇切的樣子,張陽和王子軒的媽媽也不好再跟她爭了。一塊兒走了。
張陽聽潘小妮的話語裏的意思,並不是真的要做王子軒的女朋友,他走的時候心裏樂滋滋的。
王子軒的媽媽也聽出來了,她的心裏可就有些不高興了,這女孩兒怎麼一會兒一個變,這不是拿自己兒子耍著玩兒嗎?不過,看她連那個戴眼鏡的有錢人都會拒絕,看來她不是一個愛慕虛榮的女孩子,也許,她是覺得和自己的兒子還沒有發展到那個程度吧。唉,年輕人有自己的想法,自己老了,不能完全理解他們,就讓他們自己去處理這些感情問題吧。
的確,正如她所想的那樣,雖然王子軒為了替自己發傳單攤上了這個禍事,自己也被他所感動了,不過,她是一個對自己的伴侶要求很高的人,要她接受王子軒當自己的終身伴侶,從內心的感覺上來講,似乎還真不能接受。
她在高俊偉走後,開口為自己解釋,她隻是在氣高俊偉,讓他離開,不是真的要和王子軒談戀愛。正是基於這一點。
“王子軒,你不會生氣吧,剛才我利用你氣高俊偉。”
“說什麼呢?我壓根兒也沒想過要你做我女朋友啊。你不要想太多了啊。傻瓜。”
“還說人家傻瓜,你才是傻瓜,把自己弄成了這樣。”潘小妮握住了他的手說。
“這麼說,我們兩個是一對大傻瓜了。”王子軒使勁兒握了握潘小妮的手說。
“哎呀,你這家夥,幹嘛這麼用力,我的手指都快被你捏斷了。”
“你的手太滑,我怕它從我手裏滑出去啊。”
“可惡,受傷了也不老實,這時候還想吃我豆腐。好啦,手都給你捏碎了,這回跑不了了。”
“嘿嘿,牽下手而已嘛,哪裏有吃豆腐那麼嚴重。小氣鬼。”
“好吧,給你握著就好了。這總行了吧。天不早了,快睡吧。你啊,現在腦子真的震蕩了,一定要多休息啊,不然就真變傻瓜了。”
“嗯。我已經睡著了。我隻是在說夢話而已啦。”王子軒邊說著話,邊閉上了眼睛,沒多大會兒,真的打起了呼嚕,睡著了。
唉,這家夥,說睡睡的還真快,頭腦簡單的家夥都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