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上寫著,某年某月某日,在市第一人民醫院,一位得了急性闌尾炎的患者,被推進手術室一個小時,意外死亡了,死者家屬根本不敢接受這種事實,哭著喊著,讓醫院賠命。
醫院的主治醫生給的理由很簡單:病人送來的太晚了,根本來不及救助了。
病人家屬根本就不相信,嚷嚷著要驗屍,醫院根本就不答應,後來為了注意影響,醫院決定給予病人家屬一定的經濟補償,隻希望病人家屬不要再鬧了。
可是病人家屬根本不接受醫院的補償,非要查清病人的死亡真相,最後醫院沒有辦法,就通知了法醫來醫院做檢查。
結果得出:病人正常死亡。
得到最終結果的病人家屬,一下子就懵了,可是事實擺在眼前,又能怎麼樣?最後隻能認了倒黴,打算把屍體領回去埋葬。
可是事情往往會出人意料,就在病人家屬打算不再追究醫院責任時,接到了一個陌生人的電話,陌生人在電話裏聲稱是一名知情者,姓名跟職業根本不願意透漏,電話裏講的很簡單:病人不是正常死亡,而是被主治醫生耽誤了治療時間,流血過多導致了最終死亡!至於法醫的鑒定,也是跟醫院串通好的,根本沒有可信度。
啊!得到這個消息的病人家屬,直接就憤怒了,再次找到醫院討要說法,可是被醫院生生趕了出來,最後還跟醫院保安發生了爭執,被醫院保安痛打了一頓。
醫院討不到說法,走頭無路的病人家屬,直接找到公安局報案,可是接待病人家屬的警察說道:“沒有證據,根本無法立案,再說,你這屬於醫治糾紛,理應朝衛生局反映情況的!”
按照警察的提醒,病人家屬來到了衛生局,接待病人家屬的衛生局領導很是熱情,詳細詢問了事情經過後,很是嚴肅的做出了保證:一定給病人家屬一個公正的說法,但是也不能隻憑病人家屬一麵之詞,就給事情定結果,最後衛生局領導聲明,先要取證,等有了結果,再通知病人家屬。
病人家屬很是感激的離開了衛生局,一等就是10幾天,病人家屬再次來到衛生局時,接待他們的還是上次那個衛生局領導,跟他們說,事情還在調查當中,讓病人家屬不要心急,再回去安心等幾天。
這一等又是半個月,病人家屬等的不耐煩,又來到衛生局,可是這次臉衛生局大門也沒有進去,直接被衛生局看大門的門衛擋在了大門外。。。
事情到了這種地步,真可謂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就在病人家屬將要絕望時,聽周圍的好心人提醒,說監察室還是比較公正,很為老百姓辦實事。
抱著一試的心思,病人家屬寫了一封申冤書,寄到了監察室。
拿著申冤書,劉陽心裏很是沉重,如果真如申冤書上所寫,那麼醫院的責任真的很大,衛生局也有徇私枉法的嫌疑,至於公安局,到是找不出什麼具體的差錯,不過警察辦案態度消極,這是很明顯的了。
輕輕把申冤書放到桌子上,劉陽伸手揉了揉發漲的太陽穴,腦海裏暗暗琢磨怎樣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