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很少人去高原,現代人很少去高原見過神鹿。居住在高原的昌耀到過現代人居住的城市,又被現代人貶離這城市。他來到高原的時候,見到了這神鹿——隻剩下角枝,即便如此,它還是靈光逼人,難掩其神性!他把它描寫為他這個現代人的精神圖騰。
同為新邊塞派詩人的周濤曾在一次訪談中說維吾爾族人是馬性,而漢族人是牛性,馬具有強烈的躁動性,一衝起來勢不可擋。而牛則溫良馴順,野性早就磨沒了,活力也沒了。周濤認為漢民族應該增加點馬性,少一點牛性。這裏昌耀給我們展示的是一副鹿的角枝,他也要在其中追尋曾經的“野性”,這個“野性”的搏鬥、抗爭和它輝煌的倒下,他倒下的光輝更顯出一種神性。它雖然靜靜地擺放在那裏,卻以靜的形式喚起人們對力的想象。詩人把這作為自己精神的圖騰,恰如周濤希望漢人精神中有些馬的圖騰。
詩歌的上下兩節基本一靜一動,但在總體上是以靜寫動。用麵對這角枝的靜觀凝想來打開想象的翅膀,使思想進入永恒的畫麵與空間。這樣一隻神俊的鹿現在隻是詩人書架上的一座鹿角,這殘缺的肢體,這曾經的角力,如今以全然靜止的方式躲在桌子上,詩人隻能借助想象去憑吊這隻靈動的生命曾經經曆過的廝殺和搏鬥,這帶給人的是震撼,是雄渾如野鹿的生命在抗爭時所帶來的奇觀和悲愴。現代人用火槍可以擊殺這雄渾的生命,但無法消滅他的精神,不是嗎?你看這“明麗而珍重”擺放在那裏的鹿角,即便是以靜止的方式存在,也透露出生命的精氣和血氣,你可以毀滅我,卻無法征服我!毀滅的是我的軀體,但任何我的“跡象”都會顯示我不屈的存在!
詩歌在意象的選擇和設立上,具有突破性,打破了古典的優美形式,是一種崇高美的範疇。黑格爾認為崇高之美在於精神的力量壓倒了形式,毀滅了形式,使接受者感官對形式和形象的把握遭到挑戰,讓人感到不安,讓人被迫關注這壓倒形式的精神。而本詩中的鹿角雖然瑰麗,卻是一個不完整的形式,它應該是長在鹿的身上,與鹿成為完整的一體,才會成為一個中國國畫中的審美形象。
而如今,鹿被砍下了頭,剝下這隻單獨的角枝,被靜靜地擺放在那裏,以一種令人震撼的形式進入人們的視野,這已然進入一種崇高感的喚起。它雖然是靜靜地擺放,詩人卻從中聽到了火槍聲,正是這火槍毀滅了鹿的完整形象,鹿雖然死了,屍體也不知所終,但它的角仍然在這裏以觸目的方式倔強地表明它作為一隻鹿的靈動與神聖。這從一些詩句的暗示中可以發現。如詩人說這雄鹿顱骨的兩株角枝是“被精血所滋養的小樹”,這實際就是在喚起人們對一個已經死去的生命的回憶,喚起人們對一個曾經靈動的鹿的完整形象的回憶,喚起人們對它被擊殺前勇猛搏鬥的回憶。詩人還簡練剛勁地描畫了這一神聖的受難場麵,一聲槍響,夕陽,高岩,飛動的鹿角猝然倒仆,悲壯的場景動人心魄……語言的現實是心理的現實,詩人用語言描繪的崇高與神性,來自於自己生命中的崇高和神性,鹿的悲劇和詩人悲壯的情緒同情共振,詩人 20年以來的經曆與鹿的遭遇重疊在一起!詩人有對生命毀滅者的憤怒和譴責,也有對頑強生命力的敬仰和崇拜。昌耀自身的二十多年的流放,不就是被這火槍的擊落嗎?他在高原的苦修與苦吟,修煉的不就是“明麗而珍重”的信念嗎?正因為感同身受,才會有力透紙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