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寫好的歌交給了青春痘,他也是一臉詫異地看著我:“這就是你寫的歌?”
“……”他一臉小麥色,“真是貼切。”
“如今社會上的2B青年數量很多。”我淡淡道,“我覺得需要有人為他們寫一首歌。”
“……說的有道理。”他一臉無奈地將那張紙小心翼翼地收好了。
頭痛了吧?!誰讓你找我充數來著?!
本姑娘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這禮拜五沒課,下禮拜一老師正好出差所以也沒課,加上周六周日就有四天假了。
我翻著功課表決定去一趟D城。
雖然科技文化節在即,巫婆還要去參加決賽,但是小月的問題一天不解決,我就寢食難安。隻要完成這個任務,我就算出師了,老媽就不能再對我指手畫腳了!
所以,想了又想,我還是決定趁這個機會去一趟。反正還有好幾朵花會留守學校給她加油,少我一個不少。
正好阿暢也打算去那裏玩,於是我們決定結伴而行。晚上的火車,另一天早上到。
買好火車票以後,我才發現原來結伴的並不隻有我們倆,還有一個男生。
他就是隔壁班那個一直在追阿暢,即使得知人家名花有主了,依舊不死心的“執著男”。
“怎麼回事?!”我拽拽阿暢的衣袖。
“他是D城人……”阿暢低聲道,“正好有事回家,所以就一起啊。”
我能說這個借口太順風順水了嗎?!
執著男看上去很是精明能幹,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
本人一直奉“識時務者為俊傑”這句話為真理,於是我堅決地拋棄了電燈泡這個艱巨的角色,決定扮演一個頭腦簡單的吃貨。
桌上這些花花綠綠的零食交給我,你們繼續聊,我絕對不插嘴。
拿起一塊巧克力啃了一口,這時候接到了小愛的信息:“團長大人,我們什麼時候有新活動啊?”
“再等等,此事需要從長計議。”我又拆了包蒜泥青豆,不由得大嚼起來:這個牌子不錯,以後還買。
“其實活動隻要不在學校舉行就好了,王磊說他有個好去處。”
“哪裏?”
“本市有一個保持著明清建築的古村,你知道嗎?”
古村?有點意思。
“那裏風景不錯,小橋流水老房子,我們可以去宿營。”
“等我回來。我在外地呢。”
“好的!那我去通知大家了!嘻嘻……”
……呃,我同意了嗎?
吃飽喝足就有點困,於是我爬上了床鋪迷迷糊糊地睡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