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2章 日本文化七大之謎解構(1)(3 / 3)

很顯然,這裏的邏輯看點是:

一個是舊皇族成員,一個是天皇的女兒。一個是銀座的媽媽桑。一個是絕對不允許離婚。一個是絕對不允許與一位媽媽桑結婚。一邊是無望的離,一邊是無望的戀。怎麼辦呢?隻能是心中了。用心中將愛儀式化、永久化,最後達到近鬆門左衛門在《曾根崎心中》的結尾所說的,阿初與德兵衛成了“未來成佛的戀愛榜樣”。 因為沒有比兩人的情死更能引起人們的寂滅與哀傷的了。

5. 回頭再看戴季陶的情死論

日本文化學者安田武在多少年前寫有《情死考》一文。文章不長,但兩次提及戴季陶的《日本論》中對情死的禮讚。一次是在文章的開頭,說戴季陶三歎情死之人的“絕對的戀愛”,不是為達到自己的目的而且不是為達共同的目的,是為達所愛的對方的目的,很勇敢地積極為所愛者而作的犧牲。他們的世界是很小的,隻擁有相對的兩人世界。但他們為了這個小世界能夠舍去一個大世界。安田武說這使他想起《掛川連理柵》中的阿半和長右衛門。一次是在文章的結束,安田武引用了戴季陶在《日本論》裏的一段話:

情死的事,不用說最多是在花柳社會,其次是社會階級不同的男女間的戀愛。這兩種境遇,都是打算最多的境遇,而有許多的男女,會把一切打算拋卻,這一種“超世界間的性生活”,是墮落的、懦弱的、苟且偷安的、放縱貪淫的性生活社會中的男女們所意想不到的。熱烈的性愛和優美的風情,擁有這兩重性並超越性的生存意識,是引著他們走向死路的動因。在中國的北地胭脂史上已經沒有這種激越的行為供我們追懷,南朝金粉史上更看不見這種深刻的人生意義。在自殺這一種死的事實上看得出很豐富的生的意思來,是日本民族一種信仰真實性的表現。(參見安田武《型的日本文化》朝日新聞社,1984年)

(二) 日本人何以創生出贈答、互酬的文化模式?

1. 禮尚往來生出情緒

何謂贈答、互酬?

說明白點就是禮尚往來。

應該說這屬於禮儀行為了。

但如果是禮儀行為的話,為什麼又會生出不快、嘲笑、蔑視,甚至發怒的情緒問題呢?

如A送3000日元的禮品給B。B僅用500日元來還禮,A就會生出不快。但如果B送上了價值10000日元的禮物,A就會生出被人嘲笑與蔑視的感覺。

也就是說,在日本人看來,禮還少了是種恥,禮還多了也是一種恥。為什麼會有可恥的感覺呢?這又與“恩”有關。日本人將贈答、互酬看做是返恩、報恩的手段與機會,但如果從中生出不均等,日本人就會認為是大事情了,他就會重新思考與這個人的“恩”在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出了什麼問題,然後尋找補救的措施,或者幹脆斷絕與這個“忘恩”、“負恩”的人聯係。但這個斷絕也不能一下子斷絕,必須慢慢地,讓對方在沒有太大的感覺中斷絕。

由此,如果碰上了該送禮物的節日,還得要送才是,但是禮物的價值必須縮水,從原本的3000日元的禮品,降至2000日元甚至1000日元。而收受禮物的對方,當收到已經縮水的禮品,心裏就明白是怎麼回事,知道“恩”出問題了。如果他想挽救,他就必須返還加倍的禮物,如果他不想挽救,他就對等地寄出禮物。至此,兩人的關係就斷裂。再碰上送禮的節日,也不會再贈答、互酬了。

你看,從禮尚往來生出這麼多的中間環節與情緒性的回轉,其背後當然與文化有關。或者說贈答、互酬本身就成了一種文化。如日本國立民俗學博物館名譽教授伊藤幹治就寫有《贈答的日本文化》(築摩書房,2011年)一書。學者神崎宣武寫有《土產——贈答和旅遊的日本文化》(青弓社,1997年)一書。再早些的半個多世紀前的法國人類學家莫斯(1872—1950年)著有《贈與論》(1925年),書中首次提出了贈與,交換,互酬三大概念,成了民俗學中贈與理論的經典著作。

日本是在什麼時候開始有贈答、互酬習慣的?著名學者源了圓在《義理和人情》(中央公論社,1969年)中認定,互贈禮物的習慣是從中世後期武家社會成立之後開始的。這也與室町幕府的要人伊勢貞親(1417~1473年)在《伊勢貞親教訓》中所說的“他家送來的禮物,應該相當地返還”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