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與其他衍生產品一樣,利率衍生產品的基本功能也包括套期保值、套利、投機、價格發現和資源配置。但作者以為,這五種功能在性質上是有區別的。前三種功能基於特定需求而產生,具有內在性,並直接體現了利率衍生產品的作用機理,而後兩種功能則基於前三種功能而存在,具有外延性,更多體現的是利率衍生產品發展的意義和影響。切合本書研究主題的正是前三種功能,因此本章僅對這三種功能及其作用機理加以分析。
1.1、利率衍生產品的概念界定及分類
1.1.1、總體描述:定義與分類方法
利率衍生產品是金融衍生產品的一種。按照國際互換與衍生品協會(ISDA)的定義,利率衍生產品是指這樣一種衍生產品,它包含了以特定利率在某個名義本金基礎上計算的現金流交換。換言之,利率衍生產品就是一種以某種利率為標的的合約,合約持有人的收益決定於該利率的變動。基於這一定義,利率衍生產品包括許多種類,實踐中常用的分類方法有兩種:
一種是按照作用機理的不同將利率衍生產品劃分為遠期利率協議、利率期貨、利率互換和利率期權四種基本類型;另一種是按照交易場所的不同將利率衍生產品劃分為場外交易(Over the Counter,OTC)利率衍生產品和交易所利率衍生產品兩大類。
實際上,兩種分類方法所依據的標準之間是具有內在聯係的。產品作用機理的差異可以是造成交易場所不同的原因,反過來交易場所的不同也可以帶來作用機理的差異。按照兩種方法劃分的各類利率衍生產品盡管存在差異,但就基本的功能特性而言仍然統一於利率衍生產品的一般定義之下,因此,本書把利率衍生產品整體而不是某一類利率衍生產品作為研究對象,同時在各個邏輯環節的論證過程中對各類利率衍生產品的差異進行必要的比較分析,以此獲得更加深入和全麵的認識。
1.1.2、OTC利率衍生產品
OTC利率衍生產品是指在交易所之外(典型的如銀行間市場)進行交易的由雙方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有關合約條款的利率衍生產品。典型的OTC利率衍生產品包括遠期利率協議、利率互換以及利率期權中的利率上限、利率下限和利率雙限等。
1.1.2.1、遠期利率協議
遠期利率協議(Forward Rate Agreement,FRA)是一個遠期合約,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個時刻按某個確定的利率進行一筆某個確定本金的借貸。遠期利率協議的基本條款包括交割利率、參考利率、合約期限和一個作為利息計算基礎的名義本金。
但遠期利率協議到期時交易雙方通常並不會真的進行一筆借貸,而是根據到期時的利率情況進行現金結算。例如,交易雙方在當前時刻(t=0)簽署一份遠期利率協議,約定在合約到期日(t=T)進行一筆借貸,該筆借貸本金為Q,使用的利率為RK(稱為交割利率),在時刻T到期(即借貸期限為T-T),並約定以某種市場利率為參考利率。如果在T時刻期限為T-T的參考利率為R,則交易雙方按以下金額進行現金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