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14、劉邦曾經差點坐牢嗎?(1 / 2)

阿三很快就遭遇到第三個危機:牢獄之災。

人在官場,身不由己。秦朝對各級官吏製定了密密麻麻的規章製度,官吏們稍不謹慎就會觸犯。

沛令以己之心度人之腹,深信無官不貪。阿三這樣的人,肯定也會在這方麵有把柄。一旦找到阿三觸犯朝廷製度的把柄,自然就可以順理成章地把他送進監獄。

但,如何抓到阿三違法亂紀、貪汙腐敗的把柄呢?

現在紀委辦案有個訣竅:調查違法亂紀、貪汙腐敗,如果不能直接從官員自己身上找到線索,就可以從他身邊的人中找到突破。

這個辦法,同樣也可以被某些權勢者用來打擊報複別人。

沛令就打算從阿三身邊的人入手,找到他的軟肋。

如今的阿三,早就不是昔日中陽裏的那個孤獨少年,身邊總是不會缺少朋友。因為,不管怎麼說,阿三是個很重感情、很講情義的人。雖然後來過河拆橋的經驗沒少創造,但在當時,有難同當有福同享這句話,他基本上不是說說而已,而是能夠說到做到。

所以,盡管阿三官做得不大,錢也不多,但現在真的有了很多兄弟。他平時對縣裏的那些大小官吏很瞧不起,也不屑於去拍頂頭上司沛令的馬屁,但和兄弟們在一起,就格外親密無間。

前麵已經提到,夏侯嬰,P縣縣衙專門負責趕車的“小車司機”,是阿三最親密的兄弟之一。

阿三常常嘲笑侮辱P縣的大大小小官吏,也根本不屑去拍頂頭上司沛令的馬屁,但卻偏偏和夏侯嬰這類縣政府的底層員工很談得來。夏侯嬰經常要開車接送各級官員,每次路過泗水亭,都一定要到亭裏坐一坐,和阿三喝點小酒,侃侃大山。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阿三和組織部長蕭何的幫助,這一年,夏侯嬰的人生迎來轉機,將要“以工轉幹”,從普通工勤人員被錄用為縣衙小吏了。

阿三等一幹兄弟,自然要為他慶賀一番。

兄弟們在一起自然要盡情一醉。大家肝膽相照,無話不談,酒酣耳熱的時候,也難免會開開玩笑。

也許就是因為這次,兄弟們在一起喝了點酒,開開玩笑,高興得過了頭,阿三失手傷了夏侯嬰。

按照當時的法律,阿三是泗水亭長,過失傷人,必須從嚴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他和夏侯嬰是最好的朋友,這事當然可以瞞著不說,就當什麼事都沒有發生。

但該發生的事情終歸還是發生了。這天,阿三突然被沛令派來的人,帶回了P縣大堂。

到了大堂,他才知道,自己要吃官司了。

沛令一直在想方設法,要找阿三的把柄。可是,奇怪的是,他不僅沒能找到阿三貪贓枉法的證據,反而了解到,阿三樂善好施,經常拿本就不多的薪水去資助貧苦百姓,導致自己窮得叮當響。

正在發愁抓不到阿三的把柄,阿三失手傷人的事情終於傳到了沛令耳朵裏。沛令自然如獲至寶。

雖然有蕭何、曹參等好朋友幫忙,沛令還是嚴格執法,徹底忘記了阿三當初送禮金一萬錢的情義,又或者恰恰是因為想起了這個一萬錢完全沒有兌現的可恨,把阿三給抓起來了,要嚴辦到底。

阿三沒有請律師,因為蕭何就是當時天下最好的律師,精通法律號稱泗水郡第一。

在大堂上,阿三矢口否認自己有傷過夏侯嬰。沛令十分惱怒,立即命人把夏侯嬰叫來對質。

然而,夏侯嬰盡管傷得不輕,但也堅持說隻是自己不小心受傷,與阿三完全沒有關係。

在蕭何的百般協調下,這個案子本來有望輕輕發落。

但沛令絕不善罷甘休。案件審理一波三折,最後又翻過來,夏侯嬰的傷口被認定不是自傷而是他人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