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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九章

阿獵滿了四個月,可以出門玩耍了,這日子阿香記得很清楚;她是按照邱權的叮囑做的,我看書上倒是也這樣寫的——增強了免疫力再出門,有利於狗狗的健康成長。

而這天對於我們來說,一是好奇看阿獵接觸外界的反應,二是意味著阿香得開始每天抽4個小時的時間來陪它玩了。

阿香說她早已準備好了,今後的日子就跟阿獵過——用一早一晚的時間,這樣既不影響上班,也能長期堅持、做到保證它足夠的戶外運動時間……

聽得我真有點心酸,不是後悔不該把阿獵作為分手的心意送給阿香——陪伴和保護的作用當然存在,這過程所耗費的時間、花費的精力都不說了,粗略算了算,它的主食、零食及玩具等每月的開銷近500元也暫且不提——關鍵是它這樣沒完沒了的在家裏搞“破壞”所造成的損失、以及很難預料的未來它將要惹的“禍”事……

不敢再細想下去,眼前這一係列事實已經讓我意識到自己又犯了主觀願望的錯,雖然是不知者不為過,但現在既然有了認識,以自己的判斷能力已經感覺到了未來阿獵給阿香帶來的生活樂趣不會隻是一邊倒的什麼“忠實的護主、安慰、安全與快樂”的,而是要伴隨著多餘的付出:責任、愛心、忙碌、經濟負擔及與人與狗的糾紛不斷……

得承認,後麵這多餘的付出,是我在決定把阿獵送給阿香之前完全沒有想到的,盡管阿獵來之前我也多次給阿香提出過“我們的現狀不宜養猛犬”之類的問題,但都僅僅從條件不具備的角度而非“傷神、傷身、惹禍端”的原則性角度去考慮,否則我寧可被阿香指責為吝嗇(不願花錢買阿獵)和怕負責任、怕麻煩等的“私心”在作怪,也不會同意要阿獵的了——

唉,沒想到人到中年還犯這樣感情衝動的錯,我把這有一比:就同當時與阿香的學生許麗婭合作搞“木蘭健身俱樂部”一樣,多次給阿香強調了簽合同的重要性,她就是不在乎,說什麼麵子上說不過去、沒必要什麼的……結果後來出事了,合作者翻臉了,我們吃虧就吃在這沒簽合同上,甚至還被高智商的杜紅濤女士巧妙地利用了這一“漏洞”,搞得我們是“身敗名裂、傾家蕩產”不說,關鍵還一直被不明真相的學員們認為是阿香“捐款逃跑”了呀,現在都還這樣認為,盡管我們退清了學費……

當然,舉這一例子,主要是想說終究還是歸咎於我的失誤:我是明白人,我是清楚這之中的厲害關係啊!那為什麼就不堅持原則呢?為什麼不能采取強硬措施呢?難道就因為擔心與阿香撕破臉嗎?

嗨,朋友,這麼說還真就如此嚴重的——首先阿香是法人,她不同意的事我再堅持也不過等於沒說;不堅持的話最多隻是與她吵吵嘴鬧個心不歡而已,而堅持的結果就隻能是分手!

算了,不說了,很多朋友是聽也白聽,沒有親身經曆,永遠都是一位可愛而心地善良的和事老——而當事者隻能給這樣的朋友報以苦笑以示感謝了。

眼前為阿獵的事,我是抱定了要把我想到的、擔心的都給阿香提出來,因為我已經不怕分手了,如果有必要的話,我想在我離開之前把阿獵送給別人,當然必須是愛狗人士、有條件喂養它的好主人咯——

不過看來這一想法難以實施,因為阿香現在動輒就以“既然你已經送給我了,就不必再費心了嘛”的口氣回答我……唉,遺憾,我又失去了“話語權”,就隻能盡力而為了!

不過話說回來,也許真是想得太多,起碼眼前還是高興的,甚至還有點激動——

晚8點剛過,就與阿香高高興興地帶著阿獵出門了,阿香愉快地說:“小阿獵,走啦,咱們出去玩呀——這一天我都盼了兩個月了哦!”

阿獵高興得左跳右跳,臨出門時還撲咬我的腳,它的尖牙把我右腳的鞋帶都給拆散了——以為它一出房門就會瘋跑呐,結果剛跨出門它就一甩頭,回身在門前聞了好一陣,然後才慢慢地一路嗅著到了走廊的電梯進出廳,嗅了一會後就撅著屁股尿了泡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