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大麵積音樂素質測試實驗(1 / 2)

中學生大麵積音樂素質測試實驗

一、探索對中學生大麵積音樂素質測試的必要性

傳統的中學音樂學科測試辦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通過觀察學生演唱、演奏等音樂表現進行評定。這種方法可以直觀地了解學生的一些綜合的音樂才能,尤其是表現方麵的技能技巧。但是,它無法對學生音樂素質的各個方麵進行逐一和全麵的客觀測試,也難以進行大麵積的統一評定。第二種是采用筆試的形式對音樂理論知識進行測試。這種辦法可以較客觀地了解學生在理論上掌握的程度,而且便於進行大麵積的統一評定。但是,它無法了解學生對音樂真實的感受、理解、想象以及理論知識的運用等。它脫離了“感覺”的基礎,而“感覺”卻是音樂藝術的最本質的特征。

這兩種測試辦法,都無法真實地反映學生整體的音樂素質,同時還存在著較大的負效應。第一種方法容易導致在教學中,將音樂課變成以培養歌唱家、演奏家為目標的唱歌課、練琴課。第二種方法又容易使音樂課變成灌輸理論知識和計算音符的時值等知識課。難以達到的過高的技能目標,使大部分學生喪失信心;枯燥的理論知識的灌輸,無法滿足學生審美需求,使他們失去興趣。這些都壓抑了學生音樂素質發展的內在動力,這是與素質教育的目標相悖的。

在推進素質教育,加強音樂教育的實踐中,我們切實感到需要一種對大麵積學生音樂素質的測試。這種測試可以確定學校音樂教育目標在學生身上的實現程度。它具有以下四方麵的特征:

(1)測試的對象是全體中學生而不是少數人;

(2)測試內容應體現對中學生必須具備的音樂素質的各個方麵的要求,而不是某一方麵的特長;

(3)測試的方法應體現音樂藝術最本質的特征;

(4)測試的操作簡便易行,符合大規模考試公平公正的要求。

當然,對中學生音樂素質的測試,也是學校音樂教育評價的重要手段,通過測試,還可以為教師的因材施教提供信息,還可以為優化音樂教育的各種構成因素提出針對性的建議,還可以發現學生的特殊才能。

二、中學生大麵積音樂素質測試的設計

1、測試目標的確定

中學生音樂素質,主要通過學校音樂學科教學所獲得的音樂能力、音樂情趣等積澱而成。學校通過按計劃進行的音樂學科教學,使學生達到規定的音樂能力、音樂情趣等方麵的各項目標,構建他們健康的審美心理,提高音樂素質。顯然,學校音樂學科的教學目標與學生音樂素質目標本質上是一致的,是學生音樂素質測試的基本依據。據此,我們確定對中學生大麵積音樂素質測試的目標如下表所示:目標基本內容基本感知能力音的性質、音樂要素等記憶能力音樂形象、表現手段等聯想和想象音樂的聯想和想象情感音樂的情感體驗表現能力演唱、演奏、創作等文化知識基礎音樂理論、音樂欣賞常識等

2、測試方法的選擇

從音樂素質測試的基本要求出發,一般地說,測試方法可以采用以下兩種:

(1)視聽測驗法。測試材料包括文字和音響兩部分,即試卷由文字和錄音結合而成,學生必須同時根據文字和音響提供的信息進行答題。采用筆答的形式,根據答案評分。

(2)綜合觀察法。主要是通過觀察學生的演唱、演奏及學習態度等進行評定。這是一種主觀判斷的測試方法,操作時須采取分項記分的辦法,使測試更客觀。如演唱可分音準、節奏、發聲、歌詞、表情等,學習態度可分動機、興趣、意誌等。

視聽測驗法是一種比較客觀的測試方法,可以對大麵積學生的基礎藝術素質的各個方麵,進行逐一或比較全麵的統一評定,當然,它難以反映學生的音樂個性特長。綜合觀察法主要是對學生的表現才能和個性特長的評定和描述,但由於是主觀評定的方法,難以客觀化、標準化,難以進行大麵積的統一評定。兩種方法所得結果有聯係又有區別。一定的音樂個性特長,需要一定的音樂素質為基礎,而具備一定的音樂素質,又會有不同的音樂個性特長。因此,可根據不同的測試目的和要求,選擇測試的方法。

對中學生進行大麵積音樂素質測試,一般宜選擇視聽測驗法或兩者有機結合的方法。如選用後者,綜合觀察法數據可分組或由各校教師提供,再根據抽樣和視聽測驗法所得數據,對各組(各校)數據分別進行適當的調控。再按一定的比例合成一個綜合數據,或將這兩種數據進行綜合、比較、分析,從中獲得所需信息。采用視聽測試法時應注意,測試時間不宜過長,一般控製在一個小時內,音響效果要清晰,以保證測試的信度。同時還應注意測試的效度,選擇內容要恰當,應著眼於全麵,著手於個別,抓住音樂素質發展的關鍵性的方麵進行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