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忌諷齊王納諫》的美學意蘊(1 / 2)

《鄒忌諷齊王納諫》的美學意蘊

《戰國策》裏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

鄒忌修八尺有餘,而形貌映麗。朝服衣冠窺鏡,謂其妻曰:“我孰與城北徐公美?”其妻曰:“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城北徐公,齊國之美麗者也。忌不自信,而複問其妾曰:“吾孰與徐公美?”妾曰:“徐公何能及君也?”旦曰,客從外來,與坐談,問之:“吾與徐公孰美?”客曰:“徐公不若君之美也。”明日,徐公來,孰視之,自以為不如;窺鏡而自視,又弗如遠甚。暮寢而思之,曰:“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欲有求於我也。”

這個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小小插曲,本來是鄒忌用以設喻說理,感化齊王的一種手段。《鄒忌諷齊王納諫》一文具體記敘了這件事情。鄒忌以自身的生活經驗設喻,通過類比聯想,向齊王闡明了一個重要的道理:為政必須善於納諫。撇開故事的社會意義不論,如果我們能從審美判斷的角度來仔細地思考一下的話就會發現,這則故事蘊含了十分豐富而深刻的美學思想。本文擬及三個方麵來剖析一下故事所揭示的美學意蘊。

首先,故事中的妻、妾、客人的審美判斷和鄒忌對自身美醜的審美判斷告訴我們:主體一旦以功利實用的眼光來看待對象,就不可能對客體對象作出正確的審美判斷,反而誤解乃至歪曲了美。純粹的審美判斷必須排除實用功利等私心雜念的心理考慮,換言之,純粹的審美判斷是一種超功利的鑒賞判斷。很明顯,鄒忌的妻子認為鄒忌比城北徐公美,是因為她偏愛他,可謂“情人眼裏出西施”。理性的分析和翔實的事實早已證明,這種偏見式的審美判斷實質上是一種附庸性的審美判斷,即在這裏與其說妻子認為丈夫美還不如說妻子偏愛丈夫恰當,美的判斷是附庸在偏愛的情緒之中的。妻子出於對丈夫的偏愛和敬重當然會說他美;而實際上丈夫美不美,那還是另一回事。可見,以混雜功利私念的眼光來審視客體對象,是不可能對對象作出正確的審美判斷的。可以說,這兒妻子對丈夫的偏愛是一種情感傾向,情感私念,至於說鄒忌的妾和客人都以為鄒忌美於城北徐公就更為明顯了。同樣道理,妾害怕鄒忌,以當鄒忌問她自己與徐公誰美時,出於迎奉諂媚的考慮,她當然言不由衷地作出錯誤的審美判斷。客人因為有求於鄒忌,所以也隻能附和吹捧鄒忌美於徐公。妻、妾、客人的審美判斷告訴我們,純粹的審美鑒賞是不能夾雜任何私心雜念的,主體隻有經曆這種非功利性的審美體驗,才能對客體作出正確的鑒賞判斷。事實上,鄒忌對自身體貌的審美判斷正是如此。他窺鏡自視,仔細體察,摒棄個人私心雜念,發現自己遠遠不如徐公美。顯然,鄒忌的鑒賞判斷不帶任何功利私心,他隻是一本正經的,客觀公允的,非功利的審視自己,並把自己與徐公暗自比較,經過這樣一番非功利的審美思考,他才可能對自身相貌的美醜作出正確的審美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