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局吧,我是趙民。”
“趙民……啊,趙民,出什麼事了?”
趙民急促地說起來,李斌良大腦忽然完全清醒了,他猛地坐起來。
“好,我馬上就到!”
李斌良翻身爬起,這時他發現,自己的生理反應還沒有完全消失,好在沒人能看到。他迅速穿好衣服,走出屋子。
十幾分鍾後,李斌良來到一幢爛尾樓下,趙民的身影從裏邊走出來,用手電照著路帶他向裏邊走去。
李斌良:“趙民,你是怎麼發現這兒的?”
趙民:“白天我來過,在一個房間裏看到兩個純淨水瓶,地上還扔著一張紙殼,問了原來搜查過的派出所,他們說,來過兩次了,沒看到人。我想,純淨水瓶肯定是人用過的,地上的紙殼很像是人用來休息的,那,誰會到這爛尾樓裏來喝水、休息呢?派出所說,可能是精神病或者浪跡街頭那類人留下來的。可是,我心裏老是放不下。後來我想,如果是耿鳳臣的話,他可能白天不呆在這兒,而是晚上來這裏過夜,所以,吃過晚飯,我就叫上小馬過來看了看,不想,快走到這個房間時,一個人影騰地從裏邊跑出來,我和小馬聲明是警察,讓他站住,他根本不聽,我們追了追,因為天黑,環境不熟悉,讓他從那頭兒的樓梯跑了。”
聽著趙民的介紹,李斌良產生一種恥辱感,同一個夜晚,趙民他們在全力尋找罪犯的蹤跡,而你卻……
此時,李斌良覺得,剛才和黃淼的經曆真像一個夢。
趙民把情況介紹完,也把李斌良帶上了二樓,帶到他說的房間,裏邊有三個人影在晃動,還不時有鎂光燈閃爍。李斌良很快認出,三個人中一個是小馬,另兩個是技術大隊長馮才和一個技術員。
趙民:“給你打電話前,我先給馮才打了電話,讓他來勘查一下,看能不能發現什麼。”
李斌良走到門口:“馮大隊,發現有價值的東西了嗎?”
馮才:“啊……李局來了,目前還很難說。不過,這兩個塑料瓶我得拿回去,看有沒有指紋。”
馮才說話時,把手中的物證袋拿起來讓李斌良看,還用手電照了照,裏邊裝的正是兩個純淨水瓶。
“咱們有耿鳳臣的指紋嗎?”
馮才:“有,那還是好久前,有一次,他因為賭博被刑警大隊抓了,我們給他做了情報資料。”
“那太好了,回去馬上檢驗,發現指紋,立刻比對。”
“是。”
時機不能放過,如果這個逃跑的人真是耿鳳臣,必須抓緊搜捕。李斌良轉向趙民:“趙民,你跟徐大隊說過了嗎?”
“這……還沒有。”
“怎麼不通知他呢?趕快集中人手搜查。對,你現在就給他打電話,把在家的所有人都調上來,到局裏會議室開會!”
“這……李局,二十多分鍾了,他恐怕早跑遠了!”
李斌良:“那也不能就這麼放棄呀!二十多分鍾,大概還沒出城吧……對,種種跡象顯示,耿鳳臣回到奉春好像有什麼事要幹,不會輕易離開的,必須下大力氣搜捕。快點兒通知徐大隊吧!”
“好吧!”
趙民拿出手機向一旁走去,李斌良也拿出手機,走向另一邊:“指揮中心嗎,我是李斌良,你們立刻通知巡警、治安大隊全體到四樓大會議室開會……別的不用說,就這麼通知……對了,還有城區派出所……”
趙民的話有道理,如果是耿鳳臣,他已成驚弓之鳥,恐怕很難搜到他。可是,在這種情況下,怎麼能輕言放棄呢?再說了,他既然在這種地方藏過身,就說明,他沒什麼地方好去,已經成了喪家之犬,極可能在搜捕中發現他。
可是,夜已經漸深,一片黑暗,他一個人往哪兒一藏,是那麼好發現的嗎?再說了,你就是集中全局的警力又能有多少,奉春市這麼大,還不是杯水車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