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二十世紀教父”之稱的卡爾·巴特(Karl Barth,1886-1968)是當代最具影響力的新教神學家之一。巴特出身於瑞士一個有著新教傳統的家庭,青年時求學德國伯爾尼、圖賓根等曆來有著濃鬱神學氛圍的城市,深受當時盛極一時的新教自由主義神學的影響,重視曆史經驗和科學方法,主張在人的情感和理性的基礎上重構神學的言說。但巴特很快就超越了自由主義神學。1919年,巴特出版了《〈羅馬書〉釋義》(Epistle to the Romans),對自由主義神學進行了堅決的批判。巴特堅持認為,處在中心的不是人性,而是上帝,從理性的“理念”中演繹出來的東西,以及通過觀察自然世界所獲得的不是關於上帝的真理,而是關於我們自己和關於救贖的真理。基督教絕不僅僅隻是所謂由“普遍理性”或“普遍經驗”統一起來的世界宗教中最好的一種:它同理性和經驗全然對立。上帝因而是不可被人談論的,“上帝是絕對的他者”。人們隻能期待上帝的自我顯現和敘述,而上帝也的確顯現於耶穌基督的降生、受難、犧牲、複活之中,認識上帝除此之外別無他途。巴特強調,不是我們發現上帝,而是上帝發現了我們。這部著作在德國神學界引起了“地震”,巴特也獲得了巨大的聲譽,隨後不久被聘為德國哥廷根大學新教神學教授。
二十年代末,巴特開始撰寫卷帙浩繁的《教會教義學》(Church Dogmatics),持續三十餘年,完成四卷十二冊,約六百萬字,遺憾的是第五卷未終巴特就逝世了。這部鴻篇巨製奠定了巴特在神學史上的重要地位,同托馬斯·阿奎那的《神學大全》、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並稱基督教史上具有裏程碑意義的三大教義。所謂教義學,在巴特那兒指的是對教會的宣信進行批判地考察,以防止誤入歧途,其標準則是《聖經》。因而,巴特的教義學離不開對《聖經》的詮釋。《教會教義學》第三卷“創世的教義”(The Doctrine of Creation)考察的是作為上帝之教義的倫理學,其中第四部分第十二章“造物主上帝的誡命”(The Command of God the Creator)主張世俗倫理的存在是作為造物主的上帝的要求。這一章的第五十四節論述“遠近鄰居”(Near and Distant Neighbours)之間的關係,對《創世記》第一至十一章進行了全麵的考察,其中詮釋的重點就是第十一章一至九節的“巴別塔故事”。
他曾被賜予了統一,但他篡奪並濫用了統一,把它變成了某種焦慮、遺忘和傲慢。
——卡爾·巴特《教會教義學》
和馬丁·路德一樣,巴特也絕不是個書齋裏的神學家,他的《聖經》詮釋和時代密切相關。路德對教皇進行了猛烈的抨擊,巴特則和德國納粹專製極權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鬥爭。1933希特勒領導的納粹掌握了政權,開始了第三帝國的殘暴統治。希特勒盡管施行的是不折不扣的專製獨裁統治,但張口閉口卻不離“人民”,鼓吹日耳曼民族的優越性,第三帝國的神聖性。德國是基督教具有重大影響的國家,大約92%的民眾是基督徒。為確立統治神啟的身份,希特勒多次召開宗教界會議,軟硬兼施,迫使宗教領袖們為其服務。成立於1922年,由二十八個邦新教教會組成的“德國福音教會聯合會”,逐漸淪為希特勒進行獨裁統治的工具。一時間,在希特勒的鼓吹下,民族主義和宗教情感沆瀣一氣,“種族”、“民族性”、“人民”之類的術語成了最為重要的神學詞彙。
巴特對希特勒及其禦用神學進行了激烈的批判。1934年,在巴特的積極參與下,德國基督教新教各派領袖在魯爾地區的巴門召開了著名的反納粹會議,通過了由巴特一手促成的舉世聞名的《巴門宣言》(Barmen Declaration),義正詞嚴的指出:“正如我們所證實的,耶穌基督是我們無論生死都必須聆聽、必須信賴、必須服從的唯一的上帝之道。……我們要摒棄這樣一種虛妄的理論,說什麼我們的生活似乎有這樣一些領域,在其中我們竟會不屬於耶穌基督,而屬於別的君主。”巴特於是成了德國神學界反抗專製獨裁的旗手。迫害自然也隨之而來,1935年6月,第三帝國科學部長勒令巴特退修,並禁止巴特的所有作品在德國印行。巴特被迫回到瑞士巴塞爾大學,繼續進行反納粹的學術活動。
同希特勒納粹專製極權的鬥爭深深地影響了巴特的《聖經》詮釋,《教會教義學》中對巴別塔故事的詮釋就有著明確的政治針對性。在進入具體的詮釋之前,巴特就交代說:
我們必須考慮整個新教神學史上最為離奇、可悲的事件之一。它發生在兩次世界大戰之間的德國。我指的是“人民”這個術語,在廣大的領域內,被異常地抬升成了神學和倫理學的首要概念之一,其隱含的論斷和教義是:同男人、女人、父母、子女之間關係一樣,就民族對人的決定作用而言,我們有一個創世的秩序。我將竭力不去解釋這次運動是怎麼發生的,因為正如我所理解的,這兒沒有神學的解釋,而且也不在我們當前目的之列。再者,既然許多參與者依然健在,我將盡量少提他們的名字,因為這件事牽涉到政治,我們不希望把涉及到的神學家卷入政治紛爭。與此同時,我們又不可避免地對這件事作一些具體的論述。
很顯然,巴特矛頭所向,正是兩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希特勒及其鼓吹的“人民運動”。希特勒及其第三帝國的神學家們需要從《聖經》中為其狹隘的宗教民族主義尋找證據,而跟“人民”、“民族國家”等密切相關的無疑是《創世記》第一至十一章的敘述,於是他們鼓吹在《創世記》中有著新的“創世的秩序”,啟示著第三帝國的出現及其對基督教世界的統一。這一神學詮釋具有極強的煽動性,誘惑民眾狂熱地投身於希特勒政教一體化的計劃之中。對此,巴特保持著清醒的頭腦,依據《聖經》進行了針鋒相對的駁斥。但是正如巴特所言,他主要是從神學的角度來考察這一問題的,盡可能少涉及政治。
在作了以上交代之後,巴特接著先對“人民”這一術語的曆史淵源進行了梳理。第三帝國的神學家們為了尋找合法性,把這一術語的淵源追溯到了十九世紀德國著名的新教神學家施萊爾馬赫、霍夫曼等。巴特對此進行了否定,他認為,施萊爾馬赫雖然無疑是最偉大的愛國者之一,但並不像赫爾德爾影響下的浪漫主義者一樣,試圖用民族性、曆史和一國民眾鮮明突出的品質來解釋一切。施萊爾馬赫倫理學的主要概念是政府、教會和社會。霍夫曼同樣如是,他的社會概念是教會、家庭、政府和人性。二十世紀初,在典型的德國神學家赫曼、赫林、基恩等人的解釋中也很難見到“人民運動”的說法,甚至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戰,這一運動還隻是被視為一種好奇的,而不是有嚴肅的人們作的嚴肅的事情。巴特以自己的切身經驗指出,他在德國呆了四十年,盡管時常從這個時代一流神學家口頭和書麵的發言中捕捉到一些弦外之音,但“人民”從來沒能成為壓倒性的主題。因而,巴特不無嘲諷地指出,人民運動在德國的興起是“天才的發明”。
那麼,人民運動到底從何而來?巴特認為真正的先驅是丹麥十九世紀神學家葛龍維及稍後的馬敦森。按照馬敦森的觀點,人民是社會單個的、自然的有機體,是作為總體的人類宗族之一員;民族性是國家的自然基礎,是人所有智力上和道德上發展的前提條件,特別是母語形式是人民中每一個體成員所不可或缺的恩惠。因此,民族性必須得到保持、捍衛和培養。當然,沒有基督教的民族性原則是不可靠的、模棱兩可的,也是非常不適合作國家原則的。這種民族國家的神學思想被第三帝國的神學家全盤接收下來,民族性得到了進一步的強化。在他們看來,人作為存在物是神的賜予,但除此之外人所有的生活都屬於他所自出的人民和宗族;民族國家是由家族和部族而來,因而必然是一種血緣和宗族的團體;民族性是人民的一般靈魂,體現在它的語言、文化之中,並同“自然力的愛”結合在一起。這種以人和曆史而不是神賜為基礎建立起來的神學是巴特所不能接受的。巴特坦言一切都屬於上帝:“正如我向路德所懺悔的,上帝創造了我,我承認我的人民和民族性是上帝的創造。每一個民族國家獨有的特征是上帝特殊的創造性思想的結果。”考察的標準當然在《創世記》中。
巴特對《創世記》第一至十一章進行了“曆史”的分析。就整部《聖經》而言,在其所傳達的信息中,可以見出人性的曆史和民族國家的曆史,但它們都不是真正的主題,頂多也隻能算是輔助性的主題。《聖經》“基本的主題是上帝同人之間盟約的曆史,它隱秘的開始且並存於創世,揭示於亞伯拉罕的揀選和呼召,實現於耶穌基督的來臨,顯現於他應許的使動物或人類的所有事情具有意義和目的的回歸”。也就是說《聖經》的基本主題是救贖史。在這樣一個詮釋框架下,巴特把《創世記》分成了四個部分:一、《創世記》第一至二章為引論;二、《創世記》第三至九章為挪亞及其家族的拯救史,也即人性史,真正的曆史由此開始;三、《創世記》第十和十一章是民族國家史;四、《創世記》第十二章以後是救贖史。引論包含所有三種曆史的萌芽,接著漸次展開,最後的救贖史貫穿始終。前三個部分又可歸為創世史,巴特認為第一、二部分絕對沒有涉及到民族國家的問題,而第三部分講得雖是民族國家史,但這一部分隻不過是人性史同救贖史之間的過渡。因而根本無從詮釋出民族主義的教義來,更不存在一個新的“創世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