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醫藥院校基礎學科助教培養考核試行辦法(1 / 1)

高等醫藥院校基礎學科助教培養考核試行辦法

【標題】高等醫藥院校基礎學科助教培養考核試行辦法

【時效性】有效

【頒布單位】

【頒布日期】790910

【實施日期】790910

【失效日期】

【文號】

【名稱】高等醫藥院校基礎學科助教培養考核試行辦法

【題注】全文

一、為了加速青年教師的成長,培養又紅又專的教師隊伍,根據一九七八年三月七日《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恢複和提升教師職務問題的請示報告》和其他有關文件精神,特製定本辦法。

二、高等學校本科畢業生,分配到高等醫藥院校基礎學科工作的,為見習助教。見習期為一年(高等學校三年製畢業生,可根據本人情況,見習期為二至三年)。

三、見習助教和助教應該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願意為社會主義事業服務,積極工作,刻苦鑽研業務,樹立良好的學風,不斷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業務水平。

四、對見習助教的培養要求如下:1.係統學習本學科的理論知識。掌握教學大綱規定範圍的內容,並經教研室考核通過。2.掌握學生實驗、實習課的基本技術和技能。在教研室高年技術人員的指導下,參加實驗實習準備工作,接受必要的考查。3.參加一定的教學活動。如集體備課、觀摩教學、討論教學法、實驗、實習準備等,以了解教學過程,學習教學方法。在高年助教幫助下,可試帶學生實驗。4.繼續提高一門外文水平,借助辭典能較順利地閱讀本專業外文書刊。

五、見習期滿,經教研室全麵考核,證明能夠勝任助教工作的可確定為助教;尚不能勝任助教工作的,可延長見習期一年或另行分配工作。

六、對助教的培養要求如下:1.係統掌握本門學科的基本理論知識。逐步了解本門學科的最新成就和發展趨向。根據需要,學習與本門學科有密切關係的輔課。從第三、四年起,在教授(或講師)的指導下,進行培養性講課,並逐年增加講課的份量,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2.能獨立指導學生的全部實驗、實習或習題課,並有較好的教學效果。能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組織和設計學生實驗、實習或習題課;編寫實驗、實習指導等。3.能獨立對學生進行輔導、答疑、批改作業和考查成績。4.從第四、五年起,可參加一定的科學研究工作,並寫出文獻綜述或論文。5.要求掌握一門外文,能順利地閱讀本專業外文書刊和有關文獻。

七、完成以上培養要求,經全麵考核成績優秀者,按照國家規定,應及時提升為講師。

八、教研室應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情況,製定培養計劃,按年級提出具體要求和具體措施。每年還應對每個人訂出年度執行計劃,並指定講師以上的教師負責指導。教研室對助教每年應考核一次,成績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年度的培養。基礎部和學校領導應有專人分管這項工作,定期檢查,總結經驗。

九、本辦法除適用於基礎學科助教的培養考核外,亦適用於衛生、藥學等非臨床專業見習助教和助教的培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