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第斯集團(Andean Group—AG)(1 / 1)

安第斯集團(Andean Group—AG)

安第斯集團又稱安第斯條約組織,是南美洲安第斯山地區發展中國家區域性經濟合作組織。1969年5月26日,玻利維亞、哥倫比亞、智利、厄瓜多爾和秘魯五國在哥倫比亞卡塔赫納簽署《安第斯區域一體化協定》,後稱《卡塔赫納協定》,成立了卡塔赫納協定委員會,1969年10月16日協定生效後,改稱安第斯條約組織。1973年2月13日委內瑞拉加入。1976年10月智利宣布退出,至1991年7月1日成員國有:玻利維亞、哥倫比亞、厄瓜多爾、秘魯和委內瑞拉。總部設在秘魯首都利馬。

該組織的宗旨是促進成員國之間平衡和協調地發展,取消成員國之間的關稅壁壘,組成共同市場,加速經濟一體化進程。

安第斯集團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卡塔赫納協定委員會,它的職能包括製定總政策,批準所有成員國在協調發展計劃和經濟政策方麵都必須遵守的原則,委員會由各成員國政府的全權代表組成,每年召開3次例會。技術委員會是該組織的技術和執行機構。由協定委員會任命的3名成員組成,任期一年。為了加速一體化進程,該組織於1978年建立了安第斯儲備基金會以幫助成員國平衡國際收支,協調成員國的外彙、貨幣和財政政策。此外,該組織的機構還有安第斯議會、安第斯法院、安第斯開發公司、經濟和社會顧問委員會、外交部長理事會和總秘書處。

安第斯集團在1970年底通過了《對待外資共同條例》,對外資投資範圍、利潤彙出比例、股權等方麵都作了限製比較嚴格的規定。1987年5月安第斯集團在厄瓜多爾首都基多簽署了修改卡塔赫納條約的議定書,重新確定了自己的發展方向,議定書的主要內容為:放寬對外資的限製,大大提高彙出利潤的比例;消除成員國之間的貿易保護主義,在議定書生效之後(198年5月25日),哥倫比亞、秘魯、委內瑞拉即實行免除關稅的政策,玻利維亞和厄瓜多爾,則可在議定書生效六個月之後開始減免關稅,三年內每年減免5%;成員國之間可以自由發展雙邊貿易。

1989年5月下旬,安第斯集團五國首腦會議在哥倫比亞的卡塔赫納舉行,簽署了《卡塔赫納宣言》。宣言特別號召成員國立即取締阻礙自由貿易計劃實施的一切措施,加緊推廣“比索”的使用,逐步使其成為地區的統一貨幣。宣言還鼓勵和推動成員國與非安第斯國家以及政府間組織加強合作以促進拉丁美洲地區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