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不是不相信你!是不相信你這身衣服啊!我之前聽過一個報道,說是外地的一個公安局扣押了別人的幾件字畫,還挺值錢的,可是過了幾個月,字畫沒了,找不到了,人家主人也沒拿走,就在公安局丟了,成了無頭公案了!你說,我能信誰?”胡大發挑著眉毛,看著眼鏡。
也許是貪了,也許是分了,也許是丟了,這些事,誰說的清楚呢?
“呃!這件事,我也聽說過!那都不是真的,小道消息。再說,我不至於的!信我好嗎?”
“不行,還是按照規矩來吧!隻要你把手機還給失主了,你拍個照片,失主在筆錄上簽字,證明失主把手機拿走了,我就把收據撕了,這個,你看合理吧!”
“嘿!你還真細致啊!”想來想去,眼鏡無法可想,最終為了一個破案,點了點頭。“你等著,我給你寫收條去,用蓋章嗎?”
“不用了,你就按個手印就行了!”
“我去!”眼鏡真想罵胡大發幾句,可是看著他辦事認真的樣子,也隻好遂了他的願。
五分鍾之後,胡大發拿著一張白條,向著自己停車的地方走去,一邊走,一邊把收據撕得粉碎,順手扔進了路邊的垃圾桶。
證據可以不要,但是這些事情,不能不想到!想要做好人,很簡單嗎?一點兒都不簡單,至少要比壞人多想一點事,才能、才有資格做好人!否則,還是省省吧!否則,李連傑放著紅十字會不去捐款汶川,幹嘛要自己辦一個基金會呢?具體為什麼,誰說得清呢?
一邊往回走,胡大發一邊想著怎麼馴服飯館裏麵的三個孩子,最終的目的是什麼?是要挽救馬上就要失足的青年人?還是為了自己收幾個小弟玩耍?還是……
胡大發把車開到飯館,問清楚了有沒有免費車位,才停好車。下車看見幾輛廢棄的自行車,歪歪扭扭、鏽跡斑斑的停在旁邊,竟然還掛了一把鏈子鎖,不由得計上心來。不管成不成,先試試吧!
走到自行車旁邊,看了看四下無人,從錢包裏麵摸出一個曲別針,塞進了鎖眼裏麵。自行車上鏽跡不少,鎖卻還算幹淨,擰了兩下,把鎖打開了,再擰一下,把鎖鎖好,往衣服裏麵一藏,大搖大擺的走進了飯館。
對於小偷來說,路邊的機械鎖、鏈子鎖相當於沒有,隻有想不想要你的自行車,沒有開不了的鎖,無非是幾秒鍾與十幾秒鍾的區別。
“有個仇先生已經來了吧!在哪裏呢?”胡大發問著迎賓,在大廳裏麵掃視了一眼,沒找到人。
“哦,仇先生啊,是四個人吧!在包間呢!”迎賓小生微笑著指引著方向。
“行啊,還定包間了?”胡大發進了包間,瞥了一眼現場。仇大龍背對著大門,一邊瀏覽菜譜,一邊訓斥著對麵坐著的三個小孩。
“這裏不是說話方便嗎!又不要包間費,怕啥!”仇大龍坐直了身體,把菜譜往桌上一扔,“喝點不?”
“啊?喝酒啊!”胡大發看著剛抬起頭的三個孩子,真不知道仇大龍這段時間是怎麼教育這幾個孩子的,突然老實了很多,像是乖寶寶犯了錯,正在等著家長責罰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