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60年代的西方,有相當一部分年輕人蔑視傳統、廢棄道德、有意識地遠離主流社會,以一種不能見容於主流社會的獨特的生活方式,來表達他們對現實社會的叛逆,這些人被稱為“嬉皮士”(Hippie)。由嬉皮士參加的,以文化的反叛和生活的反叛為主要內容的反叛運動,就被稱作“嬉皮士運動”。
嬉皮士運動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紀50年代,美國垮掉的一代稱爵士樂音樂家為“hipster”和“beatnik”,同時這兩個詞也被用來稱呼圍繞這些藝術家而出現波希米亞主義似的反文化。60年代,從垮掉的一代中演化出嬉皮士,同時從布魯斯音樂演化出搖滾樂。在美國東海岸的格林威治村,年輕的反文化者稱他們自己為“hips”。這些人鼓吹遠離社會,提倡“新生活”、“新文學”和“新藝術”,他們吸大麻、聽爵士樂、反對傳統的兩性觀念,開嬉皮士文化之先河。在學生反叛的曆史氛圍之下,嬉皮士運動逐漸形成規模,嬉皮士文化也成為風氣。當時,許多年輕人以著奇裝異服、留長發、蓄長須、穿超短裙、吸毒品、聽爵士樂、跳搖擺舞、同性戀、群居村等極端行為反抗社會,抗拒傳統。
1965年9月6日,舊金山的一家報紙使用首先使用了嬉皮士這個詞來描寫這些年輕的波西米亞主義者。1967年,美國馬薩諸塞州一個名叫麥克·梅特利的16歲的中學生離家出走,周遊全國,希望尋找友誼和手足之情。1968年,他回到了家鄉萊頓城,與七名輟學的大中學生一起,建立起最初的群居村——“萊頓公社”。他們生活簡單,男女分居,從木屋旁的小溪裏汲水,用木材燒飯,主要食品是馬鈴薯、玉米和大豆。在“回到史前”和“尋找友誼”等口號的引導下,群居活動在美國興起。最初,群居村主要建在舊金山的衿樹嶺地區、落山磯的日落帶和紐約的東村,後來遍及全國。1969年,美國57所大學中有31.5%的學生沾染過毒品,有人稱這種現象為“毒品文化”。
有的嬉皮士還醉心於男女性愛和同性戀之中,以追求快感,擺脫苦惱,蔑視和反抗傳統的性愛觀。1970年,全美國有200多個群居村,成員4萬人;1971年發展到近3000個群居村。群居村裏崇尚反樸歸真的生活,實行財產、子女乃至性愛的公有製,注重教育和環境保護。群居村的成員們要創造一種另類的生活,他們認為,“我們生活在美國,但我們不屬於美國”,美國是一個被慣例和陳規充斥的世界,它已經成為壓製人的個性、迫害個人自由生活的陳規陋習的總和,隻有逃離這個社會,擺脫與現實社會和現實文化模式的種種聯係,才能使個人和美國社會免於走進死胡同。群居村活動一直持續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1976年7月7日,《時代》雜誌將嬉皮士運動作為其封麵故事:《嬉皮士:一個次文化的哲學》。
嬉皮士運動迅速蔓延到歐洲,在歐洲出現許多嬉皮士的群居村。在聯邦德國,這樣的群居村大約有11萬個。在丹麥首都哥本哈根的市郊,有一個北歐最大的“自由村”,其成員都是青年男女,他們拋棄一切現代文明的束縛,自由地、“原始”地生活。
很多嬉皮士來自白人富裕家庭,他們拋棄富裕,來感受並讚美貧窮,體驗簡單而隨意的生活。正因為這些富家子弟享受過主流的中產階級的舒適生活,才有可能成為這種雖然舒適但扼殺人的創造力的生活的反叛者;也隻有真正感受過主流文化的人,才有可能看到它的弊端,從而對它進行批判。他們也擁有了自己的特征:長發、大胡子、色彩鮮豔的衣著或不尋常的衣飾;聽一定的音樂,比如傑米·亨得裏克斯和傑菲遜飛艇的幻覺性的搖滾樂、詹妮斯·喬普林的布魯斯、斯萊和斯通家族、ZZ頂級樂隊、死之民樂隊等的音樂;偶爾自己演奏音樂,一把吉他,一般在家裏與朋友一起,或在公共綠地上或節日上;自由戀愛;公社式的生活;等等。